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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一百减一等于零”

 
作者/司马龙

  针对浙江省公安民警队伍违法违纪比例逐年下降的好形势,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日前在公安队伍建设汇报会上说:我们不能为民警违法违纪数逐年下降而盲目乐观,要明白在队伍建设上“一百减一等于零”的道理。
  “一百减一等于零”,这一形象直观的等式,虽然是针对公安民警队伍而说的,却深刻回答了我们如何认识少数干部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干部违法违纪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严重危害性,令人深思和反思。
  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就无法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什么能够取得这样大的成绩。但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群众对干部队伍状况的判断,对党员队伍状况的判断,往往是从身边的一个个干部,一个个党员的言行举止来判断的。因此,一个干部言行失范,一个党员形象不好,就会使我们整个干部队伍, 整个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损害。这就是“一百减一等于零”这个等式的现实依据。
  “一百减一等于零”,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就要在管理上树立整体意识,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不能因为党员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就放松对干部的管理,要注意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让其中任何一个人掉队。党组织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是多角度的,对犯错误的同志不掩盖、不袒护、不包庇,防止其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让更多的人吸取教训,这同样是一种爱护。
  “一百减一等于零”,对每一个党员干部而言,就要有全局观念,每一个人都是代表整个党员队伍的形象,代表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只有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因为自己疏忽而使干部队伍形象受损,使党员队伍形象受损,才能使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在群众形象中的公信力和党的先进性得到保持和发展。
  我们党已拥有7300多万党员,客观地说,这么大的队伍,不出一点问题,也不符合辩证法。但作为党组织,在指导思想上要从严,通过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尽可能使党员干部不出问题。作为党员、干部个人,从当党员、干部那天起,就意味着奉献;想发财或轻松,就别当党员、干部。
  现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并不少,关键是抓落实。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一百减一等于零”的理念,既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要提醒他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永葆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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