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有1249人(次)的人大代表针对政府工作共提出建议173件,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落实的147件,落实率达85%,与上年增长近30个百分点,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如此扎实成效,源于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本思想,积极创新办理机制,努力改进办理方式的成功实践。
三种会议 使办理工作面对面
及时召开交办会,全面部署,落实责任。一次会议结束当天下午,就召开县长专题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随后县人大、县政府联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把任务及时明确到各承办部门,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经济目标内容一并考核。在办理中期,县政府还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组织各承办单位再次召开督办会议,通报办理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并实行县长、副县长包案责任制,对涉及多部门、多头办理件,政府责任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疑难问题,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发生。针对南部五乡镇代表提出的落实退耕还林指标,解决好遗留问题的建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沈明云带领林业、财政等部门,多次到市进省争取计划指标,优先解决已退耕、无指标的遗留问题,落实退耕还林计划5200亩,赢得南部山区群众的广泛赞同。
组织召开面商会,听取意见,落实办理。各承办单位根据代表意见建议原件内容,首先班子集体讨论办理方案,制定落实措施,形成初步办理答复原件,再由班子成员带着答复原件,深入所提代表之中召开面商会议,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真实意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方案。通过一上一下的反复征求意见,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答复文件,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实现了。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由单纯办理向办理建议与改进完善工作相结合转变。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失地农民应给予优惠政策建议,分管副县长带领劳动、国土等部门先后深入6个失地情况较为突出的村进行调查,结合现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失地农民实际和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建立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保护了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
适时召开约见会,当面沟通,达成共识。代表建议正式形文答复代表后,代表再次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县人大及政府办事机构及时整理归类后,对代表回执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承办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建议提出代表约见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件向代表报告办理情况。对国家政策及法规已有明确规定难以解决的建议,逐条逐款向代表报告原文;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向代表说清原因。仅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约见副县长一人(次),约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7人(次),在互动中,达到了相互理解,统一共识。
三次督查 让办理工作实打实
为确保代表建议真正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始终把督办检查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的重要手段。县人大代表机构和县政府督查室,通过上门督办、现场帮办、检查通报等形式,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办检查和协调力度。
交办会后一个月,组织开展第一次专项督查。主要督办检查各承办单位落实“七个一”情况,即对承办参会人员交办会后向单位主要领导作一次全面汇报;主要领导就办理工作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成立一个办理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办理责任领导;有一套严格的办理工作程序;制定一套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全县,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办理不力的提出要求,通报全县。
办理中期,组织开展第二次联合专项督查。深入承办单位逐件核查办理落实措施,办理进展情况。对县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农办、财政局、水务局、公安局等十多个承办大户,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政府工作通报》对办理规范、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的县林业局、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教育局、物价局等进行通报表扬,对办理重视不够、效率低下的少数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力地推进了办理工作的平衡开展。
书面答复完毕后,组织开展第三次督查。对各承办单位承诺当年落实尚未完全落实和列入当年工作计划的建议进行一次再督办,再落实。通过梳理,对承诺年内落实暂还没落实到位和列入计划的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并下发《督查通知书》,要求各承办单位对能马上落实的集中力量迅速抓落实;对暂时落实有困难的,安排专人拟定落实计划,明确落实时限,确保代表提出的问题得到实实在在解决。同时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中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及时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真心实意接受代表的监督,诚心诚意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力求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督查通知》要求,实行了“两次见面”、“两次反馈”制度,通过及时沟通,定期联系,营造了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和谐氛围。县农业局领导针对代表提出的“新茶村老茶园改造”建议,再次深入该村茶叶基地,对茶园管理、经营状况、管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与代表达成了推进该村茶叶产业发展的共识。建设局在所有建议与代表面对面答复完毕后,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了县体育中心、宏发路桥、城区垃圾处理场、县城公厕等建设项目,副县长刘宇飞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城镇建设方面工作向人大代表作了专题报告,代表们对县政府及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两次审议 监督不松懈
在办理中期,专题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的代表建议,常委会组织专题视察,分组深入办理现场查看,走访建议提出代表,广泛听取意见要求,予以重点督办,并形成审议意见书交政府落实。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促进了一批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如针对代表高度关注的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决定每年筹集100万元,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两困”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针对代表提出的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打通经济断头路、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加快扶贫搬迁进程等建议,常委会均予以了高度重视。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克服重重困难,将3000多名五保老人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并适当提高城区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多方争取资金打通了洪大路、竹旬路、南卡路等经济断头路,山区群众行路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顺利完成了得胜、秦古、双台、竹坪等乡镇的水厂建设,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全年完成扶贫搬迁650户、地灾搬迁200户,维修了部分农村水利设施,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办理结束后,全面听取审议并票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对代表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交办、见面、面商、落实、满意情况。二是分类提出后续办理意见,对已落实的跟踪问效,正在实施的跟踪督办,承诺下年立项的限时滚动办理,暂无条件办理的列入决策参考。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承诺办理的15件代表建议打入了二次会议单子,将暂无条件办理的11件代表建议复印报县委作决策参考。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票决通过后,书面提交大会全体代表审议。
竹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采取“审议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上门督办、延伸督办”,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年考评等措施。代表建议落实率、满意率达87%、98%,创下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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