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拍得华南虎照片为“真虎照”。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照片为“假虎照”,同时省监察机关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作出处理。至此“华南虎照”事件历时8个月尘埃落定。
对事件的过程没必要再多作回顾,但对事件中行政人员的“乱作为”却有必要作一研究,以作“前车之鉴”,起“毖后”之效。
陕西省的通报中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政府及林业局在“华南虎照”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的行为,定性为严重的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纵观整个事件,行政“乱作为”是主要问题所在
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具体讲就是法律意识、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有规不循。陕西省林业厅违反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新闻发布制度的规定,未报省政府批准,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草率发布了未经核实的“虎照”虚假信息。
二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假虎照事件的背后是“以虎谋发展旅游之利,以虎立动物保护之功”的利益驱动。从“假虎照”发布到遭到质疑再到用“乌纱”挺虎,是一种更为直接的“形象工程”,是一种更为隐蔽的以权谋名,以权谋私。
三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镇坪县林业局接到“虎照”报告后,未到现场核实且谎称到现场核实无误,虚拟了勘验报告且越过安康市将“假虎照”信息直接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未经勘查论证和必要程序,草率发布重大信息。
四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镇坪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干部,以家里有事为由,未到拍摄现场勘验核实,谎称已到现场勘验核实,虚拟了勘验报道;镇坪县林业局长对虚拟的勘验报告信以为真,草率上报勘验报告;镇坪县经贸局长为周正龙造假提供方便,向县政府和林业局汇报称拍到华南虎;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等单位接到镇坪县报告后,未对虎照作科学鉴定,未按程序报批就对周正龙实施奖励。
五是强奸民意、罔顾舆论。虎照出笼后,民意沸腾,议论纷纷。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组织进行核实、勘验、鉴定,致使一张“纸老虎”横行了8个月。在这其中,各级国家机关相互推诿,个别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热情超过了理智”,开设个人博客,发表不当言论等,对事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乱作为”行为,给政府形象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危害
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是公信部门,是权威部门。“假虎照”通过政府部门草率发布,转而变成了权威信息。在各种质疑声中,行政程序冗长繁杂,真伪得不到迅速甄别,民意得不到充分尊重。而经过社会、舆论的长时间不懈追问,真相才最终浮出水面,无形中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离间了群众和政府的关系。
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身负公共事务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方面这种行为就是浪费公共资源,另一方面“乱作为”必然需要一个“拨乱反正”的过程,而这个“拨乱反正”的过程又如此“滞重”,影响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造成更多的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
恶化了社会风气。“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行为,给社会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诱导民众引发更多的“唯利是图”心理和行为,混淆了是非观念,影响和恶化了社会风气,使民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信任感;诱导行政机关放弃职责,追名逐利,败坏政府形象,影响正常的行政秩序。
克服和防止“乱作为”现象发生
首先,要增强行政机关及行政干部的法律意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天经地义”的事。“唯法是从”是行政干部的天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去办事、行政。法无规定即无权,法既规定即执行,执法要严格,要不折不扣。要防止任何形式的“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其次,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工作思维方式。发展是硬道理。不顾实际、违法违规乱作为、追求功利效果、追求轰动效应、追求形象政绩,只会劳民伤财、害国误己。工作不能没有热情,但热情不能代替理智。发展不能靠虚妄的呐喊和“海市蜃楼”般的“虚拟光环”去实现,要靠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去实现。所以要扑下身子扎扎实实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政绩,才能赢得民心。
第三,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除了有“好大喜功”的心理外,很大程度上在于责任追究不到位。形象工程受到追捧、“乱作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必然助长“乱作为”。因此,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让“乱作为”者受到政治、经济上的惩戒,体现法治威慑力。
第四,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是法治政府必备的条件。从降低社会舆论压力、抑制激烈反应,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应急效率的角度看,有必要建立一整套行政应急反应机制。一旦出现情况,从有关事件的发生伊始,即应有高效运转的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检查鉴定等应急机制。要知道真相不可能被遮蔽,愈遮蔽所付出的成本愈高。
“假虎照”事件大白于天下,教训极为深刻。我们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治理,才能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民意政府,才能防止乃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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