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货币资金是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医院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货币资金是医院资产中流动性最强、风险最高的一种资产,它的增减变动与医院医疗活动及药品与器材供应过程息息相关。因此,对医院货币资金的审计是整个财务审计过程的重要环节。
货币资金的审计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审查医院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出纳、收费员、核算员、稽核员的岗位职责要严格划分清楚,以便互相牵制,严密手续,堵塞漏洞;审查医院程序控制制度。经济业务是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重大货币资金的支付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审查医院的预算控制制度,通过年度预算对医院的收支进行总体控制,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研究;审查是否加强对银行予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医院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审计。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银行结算的业务检查是否收取了现金。审查有无套用结算账户现象。如利用医院的银行账户办理业务,以现金换取转账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审查有无挪用现金的现象。每天取得的货币资金是否设专人核对其准确性,入账是否及时。审查有无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两次填写发票,一大一小,从中窃取现金。审查有无销毁收据进行贪污的现象。清查医院已使用过的收据是否有缺本缺页的情况;核对是否如数入账;有无异常现象,查明原因。审查现金或支票送存银行情况及银行收账情况,防止将收入款不入银行存款账,却挂应收账款,日后将应收账款转为坏账,或将正常业务收入取得银行存款记入往来账,等到时机成熟,贪污挪用。
(三)医院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审计。要做到“四审四看”:一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预算、有合同、有理有据、专款专用;二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金额、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审支付稽核,看稽核工作是否到位;四审支付办理,重点审核药品、耗材、设备、基建维修等项目支出,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医院库存现金审计。 清查库存现金,一般采用盘查法,由被审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盘点。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清查库存现金,应采取突击盘查法进行,以防临时抵补凑数,搪塞漏洞。2、清点库存现金时,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查明情况和原因。3、发现白条、不合法凭证抵库存及账外“小金库”时,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来源和用途;盘点现金时要同时盘点有价证券。
(五)医院银行对账及客户对账的审计。审查医院是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单位与银行的对账。对于未达账项,要核对银行调节表,并使未达账项在下期银行对账单中得到证实;对于登账错误,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处理。同时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账,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足额。
货币资金的控制制度
(一)制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 。1、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医院货币资金安全,预防被盗窃、欺诈和挪用。2、货币资金的完整性。通过报告本期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对下期货币资金的流入、流量进行预测和推算,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实行货币资金的预算控制。货币资金预算提供了控制医院日常大额货币资金流动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医院对货币资金管理成绩的考核标准和重要手段。目前大部分医院都实行了部门预算,增加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管理上防止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建立职务分工控制制度,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确保资金流通安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资金管理人员要实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收费员、核算员、出纳、会计及相关的工作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确保资金的安全。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四)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办法;医院的一切收支一律纳入财务统一核算,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等发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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