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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老案一朝结
—— 河北省临城县人大常委会为职工讨回欠薪15万元
 
胡莉敏 白云升 于占新

  近日,临城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指导和督促县法院依法执结了该县四星有限公司与华源冶金材料厂破产清算组的出售协议履行案,为原华源冶金材料厂180余名职工讨回欠薪15万元。至此,这起牵扯人数众多、持续时间较长的信访老案划上了句号。

破产企业职工遭遇“执行难”
无奈的结局引发连年上访

  临城县华源冶金材料厂(原二瓷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于1999年4月破产。同年5月10日,华源冶金材料厂破产清算组与临城县四星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20万元价格将华源冶金材料厂资产(含设备、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整体出售,所得款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协议规定,四星有限公司须在三年内付清款项,自签字之日起付5万元,次年初付8万元,第三年初付7万元。协议还规定,若四星有限公司不能按时支付购买金,破产清算组有权终止协议,重新拍卖;四星有限公司在未付清全部购买金前,不得将购买财产对外租赁、转卖。协议签订后,四星有限公司向破产清算组支付了5万元。同年12月,县国土资源局为四星有限公司办理了临国用〔1999〕字第0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为10年。
   但从2000年开始,围绕履行协议一事变故迭起。
   最初,四星有限公司以企业初建、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提议第二笔出售款延期支付。随后,四星有限公司瞒着破产清算组以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县农行贷款60万元购进一批生产设备,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公司经营步履维艰,不久陷于停产状态。为此,四星有限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开始拒付购买金。破产清算组和职工多次上门,想方设法催要剩余的15万元,都没有结果。
   2003年8月,破产清算组一纸诉状将四星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4日,县法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破产清算组胜诉,限四星有限公司在30日内给付破产清算组现金15万元,但四星有限公司拒绝履行判决。11月11日,经破产清算组申请,县法院向四星有限公司下发通知书,依法强制执行。在查封该公司资产过程中,县法院查出抵押贷款一事,随后及时告知破产清算组,同时说明依照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在拍卖后须首先用于偿还农行贷款,而据初步估价,拍卖所得尚不足于偿还贷款。无奈之下,破产清算组只好撤回了执行申请。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让原华源冶金材料厂职工既失望又愤恨。更令他们感到痛心的是,四星有限公司在2005年3月将厂房出租给了县引进项目天庆钛铁厂,该厂支付给四星有限公司的租金逐年增加。据知情人测算,仅租金一项,四星有限公司在近几年获利20多万元。
   为了讨回剩余的15万元工资款,该厂职工从2004年开始持续赴县、市、省上访。

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工资款
人大监督为“执行难”成功破题

  今年5月初,该案引起了中共临城县委的高度重视,要求认真研究,加强督办,尽快化解上访,维护社会稳定。1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该案,议定:一是在工作思路上,必须跳出为执行而执行的思维定式,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新途径;二是在工作部署上,决定由常委会副主任李英奇牵头主抓此项工作。
   随后几天,李英奇副主任带领机关法制室的工作人员轻车简从,马不停蹄,先后深入到县法院、工业促进局、天庆钛铁厂进行调查了解,查阅办案卷宗,与资产清算组成员、部分企业职工和天庆钛铁厂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在调查过程中,有两件事引起了李英奇副主任的注意,一是四星有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闲置未用,且即将到期;二是天庆钛铁厂已租用四星有限公司厂房3年多时间,效益很好,有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愿。在详细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一个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工资款为核心的破解“执行难”的方案,在李英奇副主任脑海中逐渐成形。
   5月20日,李英奇副主任召开了有县人大法制室、法院执行局、工业促进局、国土资源局、农行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督办会议。会议听取了与会单位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认为妥善解决此案是事关全县稳定的大事,而盘活闲置土地置换资金是化解群众上访的有效途径。会议议定,第一,县法院要迅速依法执行〔2003〕临民初字第176号民事判决书,收回四星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第二,县工业促进局在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应与天庆钛铁厂接触洽谈,着手开展重新租赁或出售事宜,同时密切关注职工情绪,切实做好稳控工作;第三,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办好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第四,鉴于四星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已经变卖偿还了部分贷款,且用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因此县农行应自行解决与四星有限公司的债务问题;第五,县人大法制室要做好调度和督办工作,确保上述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协调联动力克“坚冰”
15万元破产工资款如期到账

  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会结束后,各单位迅即行动起来。
   5月22日,县法院院长郭绍革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督办会议纪要上作出批示:“遵照人大意见办,立即行动。”随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东辉迅速部署,一方面传唤尚在外地的四星有限公司经理李某限期到庭,另一方面着手查封该公司的财产、设备及厂房。在此期间,李某以反映情况为由,先后到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找领导说情,企图维护既得利益,均被严肃拒绝。活动未果的李某被迫回到依法处理轨道,主动向县法院承认错误,积极配合县法院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县工业促进局分别与华源冶金材料厂破产清算组和天庆钛铁厂接触洽谈,很快就有了结果,双方就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6月6日,在县法院和县工业促进局的主持下,华源冶金材料厂破产清算组、四星有限公司、天庆钛铁厂三方负责人坐到了一起,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天庆钛铁厂一次性给付破产清算组现金11万元,四星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归钛铁厂所有;第二,与此相关的一切手续按照2008年5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督办会议纪要办理;第三,县法院一切费用由天庆钛铁厂负担。当天,天庆钛铁厂向法院交纳保证金15.7万元。
   6月11日,华源冶金材料厂破产清算组账户上收到了县法院转交的现金15万元。至此,这起持续十年之久的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拖欠案有了一个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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