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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1期
"平安渡"离我们还有多远
宏 剑
最近调查发现,当前航运存在诸多问题,违章超载、冒雾行船等行为触目惊心,渡船管理有哪些执法难度?“平安渡”究竟离我们有多远……
渡船事故频频发生
可以说,近年来,有关渡船的事故频频发生。以下仅是今年的灾难回放——
2008年1月11日晚,珠三角一带海面浓雾弥漫,日间海面的能见度不足0.5海里,香港、澳门之间海上交通服务大混乱,大雾笼罩下发生四宗撞船事故,最严重的是两艘分别载有200多名乘客的喷射船,晚上8时半左右,在距离澳门约5海里青洲水道发生猛烈碰撞,造成133名乘客受伤,其中19人重伤。
2008年1月11日,由于连日大雾,客船停航,上海客运渡口滞留大量过江乘客。当日14时30分许,一艘私渡船非法载客,冒大雾从上海长兴岛驶往吴淞码头,高速航行途中,这艘钢质私渡船至吴淞口碰撞锚泊船锚链,造成船体当场倾覆、沉没,24人落水,11人死亡。
2008年2月1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湖北监利县三洲镇东北村村民王香保,驾驶“三无”渡船违法装载无牌照中巴客车,从老江河南岸驶往北岸的东北洲渡口时,客车在离南岸约100米处滑入江中,造成14人落水、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2008年6月3日18时20分,湖北省枝江境内突然刮起九级大风,瞬时风速达到每秒24米,并伴有雷雨天气,半小时降雨量达36毫米。长江中游枝江段江面风雨大作,行驶在江边五码头附近水域的两艘小型客渡船翻沉,16人落水,有9人被救起,7人失踪。大风雷雨天气发生后,枝江城区部分电线杆被刮倒,枝江全城停电。
…………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息的江海正以血淋淋的事实诠释着这条古训,接连不断的沉船事故,令人惊心动魄。面对众多死者家属的痛苦,我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难道这些灾难全都是不可避免的吗?
诚然,世上固有人力不可抗的天灾,如地震、山崩、台风等,但某些环节上管理混乱、缺乏人为关怀造成的人祸也足以杀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惨案屡屡发生呢?
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目前水运行业存在结构性不合理、运力结构性过剩、船舶老旧、安全技术状况差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内河运输船舶大都比较简陋,船质差、技术落后,还有大量木质船、水泥船、挂浆机船,且造成环境、噪音污染,往往导致运输质量低,安全性差,运输效益较差。
1、市场管理失控,导致运力过剩。交通运输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经营沿海运输的航运企业约1600家,经营内河运输的航运企业约2800家,每年新获准进入沿海和内河航运市场的企业数量都在200家左右。运力过剩,导致竞争激烈。
2、一些渡口环境差,安全系数低。这类渡口大多没有设置渡口安全警示牌,渡口安全管理人员也少得可怜。群众上下渡船跳板过窄过长,且没有安全防护网。逢节假日,上下渡船的人流量激增,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在设址方面,乡村渡口大多系自然坡岸,无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库区的一些“学生渡”,高峰时安全监管的难度较大,并且这些渡口非常简陋,装卸大都靠肩挑背扛。
3、不少渡船陈旧,安全隐患多。大部分乡镇渡船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在船体结构、设备配备等方面达不到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如基本未配备望远镜、测深设备、雾钟等助航设备,甚至没有救生衣和救生圈及消防器材,有些渡船甚至是“聋、哑、盲”船,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极易发生事故。渡船缺陷率高的主要原因是渡运经济效益差。有的季节性河道一年只开几个月,甚至有的一年只开几天,客源普遍较少。经济效益差导致渡船安全投入逐年减少。
4、相当一部分船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薄弱。船员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乡镇渡船上,许多渡船船主和船员有客开船、无客种地,没有经过严格特殊培训,他们不懂救生知识,缺乏安全航行意识,只要有客过江,他们经常会顶风穿雾,冒险航行,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常因疏忽或懈怠等过失发生碰撞、搁浅事故。
渡船管理执法难度大
“对一些私渡船,几乎是管也管不住。”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一位警官说。
大多情况下,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即使发现有可疑船只在江边徘徊,也无可奈何。因为私渡船大多是小艇,见到岸上有警察,掉头往江心开,一眨眼就钻进迷雾里了。由于雾大,岛上一切船只按规定都得停航,警方的船只也不例外,即使发现了可疑船只,也不可能去追。一方面,即使船上没有乘客,江面这么大,追起来也有难度;另一方面,如果船里载了乘客,船主发现有人追捕,一定会不顾及船上人的安全,加快船速逃逸,在能见度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这样横冲直撞更加危险。这位警官解释说,警方惟一能做的,就是在码头上劝阻乘客,同时,扩大巡逻范围,尽量驱赶在江边徘徊的小船。
业内人士称,目前,我国水上运输已形成市场化格局,政府管理部门缺乏对企业的有效约束手段。而且,我国水上运输管理存在着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相互交叉,权责不统一问题,造成管理被动、混乱,让船舶违章钻了空子,埋下了事故隐患。管理部门诸如安监、交通、海事、航务、公安水警、边防、港口等如何在轮渡停航等特殊情况下,协同管理,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2008年6月,交通运输部水运司曹副司长表示,随着国内航运业的发展,原有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的问题开始显现,导致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内水路运输经营的主体数量过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为适应这种变化,迫切需要对原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标准,提高国内航运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保障运输安全。
如何打造“平安渡”
痛定思痛,对每一起沉船死人事故剖析发现,出现事故绝非偶然,事故发生的根源也绝非单一。如何打造“平安渡”?业内人士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进一步加强对渡船的安全监管。各级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源头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现场监控。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GPS等现代化监控系统对渡船进行实时监控,防止渡船冒险航行。二是加强违章处罚力度。要严厉查处渡船超载、无证驾驶、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等非法渡运行为,加大对超载、强行横越、冒雾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预防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有关航行通告,航道信息、水情和气象信息。
其次,落实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治理力度。各级管理部门要督促各船舶单位深入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加强船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船公司和客船不得安排上线投入营运,做到缺陷不整改不准上线,渡船统一调度、定期保养、轮换检修。对不符合驾引条件的船员,坚决禁止上船驾驶。要督促船员在航行中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时掌握船舶航行水域的气象、水文、航道信息,督促船员正确选择航路,谨慎驾驶。
最后,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船员、乘客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法规观念。加强船员培训、考试,建立船员年审、跟踪、测评制度。要开展预防船舶超载科学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船舶超载信息发现、传输技术体系,实现船舶超载监督管理科学化。
警钟长鸣,悲歌当休。沉船死人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如何才能有效遏制沉船死人的势头,兴利除弊,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注。
链接:水上事故自救互救
意外水运事故中,当来不及利用救生设备不得已跳水逃生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跳水逃生自救原则
1.跳水前尽可能向水面抛投漂浮物,如空木箱、木板、大块泡沫塑料等,跳水后用作漂浮工具。
2.不要从5米以上的高度直接跳入水中,尽可能利用绳梯、绳索、消防皮龙等滑入水里。
3.跳水逃生前要多穿厚实保温的服装,系好衣领、袖口等处以更好地防寒。
4.如有可能,跳水前穿上救生衣。
5.跳水时,两肘夹紧身体两侧,一手捂鼻,一手向下拉紧救生衣,深呼吸,闭口,两腿伸直,直立式跳入水中。
6.跳水后要尽快游离遇难船只,防止被沉船卷入漩涡。
7.跳水后如发现四周有油火,应该脱掉救生衣,潜水向上风处游去;到水面上换气时,要用双手将头顶上的油和火拨开后再抬头呼吸。
二、水中求生原则
1.入水后不要将厚衣服脱掉,人员要尽可能集中在漂浮物附近,出现获救机会前尽量少游泳,以减少体力和身体热量的消耗。
2.两人以上跳水逃生,应尽可能拥抱在一起,一方面可以减少热量散失,同时也便于互相鼓励,还可增大目标,便于搜救者发现。
3.跳水后如没有救生衣,应尽可能以最小的运动幅度使身体漂浮。会游泳者可采取仰泳姿势,仰卧水面手脚轻划,以维持较长时间漂浮,耐心等待营救。
三、遇险求救原则
1.跳水前尽可能发出遇险求救信号。
2.当有救助船只或过路船只接近时,应利用救生哨等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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