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县2008年1月召开的县十四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目前我县药品广告过多、过滥,对药品的功效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议规范我县药品市场,严厉打击经营虚假药品的不法分子。”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认为代表反映的问题涉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除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外,还涉及到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卫生局、工商局、物价局和商务局办理此建议,并在全县开展一次《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国忠指出,药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意义重大。
县人大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乡村两级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0家次,检查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24家次,对全县260余家个体诊所和药房进行了排查,立案查处案件4起,罚没金额10万元,有效地净化了药品市场;并对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大型检测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有问题的检测设备20余台,并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GSP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2008年7月上旬,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退休老主任及机关有关人员和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聪平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赵县人民医院、王西章卫生院、南解家疃村卫生所、医药公司第二批发部、医药公司第一门市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分别为检查药品质量,药品存放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虫蛀霉变现象,查看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询问部分常用药品销售价格,听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并评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工作。
在民主评议环节,执法检查组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赵县部分药品从业人员的药品质量意识和依法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意识淡薄,尤其是农村百姓药品知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要加大《药品管理法》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同时,赵县药品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广告和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抓好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作为重点抓,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果断措施,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另外,赵县辖区共有涉药单位606家,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76家、用药单位527家。与全县药监工作严峻形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县药监队伍“势单力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药监队伍,依法担负起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职能。检查组把这次视察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这个执法检查报告,并将执法检查报告发到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
由于准备工作充分,调研深入、细致,在7月18日召开的赵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在常委会上的审议发言十分踊跃,与以往相比,审议质量明显提高。委员们一致认为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王会卿认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主动和新闻媒体沟通,加强对监管工作的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赢得社会支持,推进《药品管理法》的全面实施。
康振芳代表和张朝辉委员提出,要坚持经常抓和重点抓相结合,要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把群众关注的药品质量、价格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检、药品价格定期检查制度。要在全县公开药品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虚假广告等问题,一经查实要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件在电视台曝光,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扩大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聪平强调,下阶段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大《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涉药人员培训,加大药品监管力度,以药监局为主,卫生、工商、物价、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查处假劣药品,彻底清查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虚假广告,切实构建群众用药放心安全的环境。
会议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年度召开的人代会上向人大代表通报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跟踪检查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法律宣传日活动,发放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件,还与县电视台联合录制了名为《药械市场的监护神》专题报道,并在电视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建立了“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http//www.zhxfda.cn),通过网站公布假劣药品典型案件,有关药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还举办了以药品经营企业和从药人员为重点的法律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1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加大了药品监管领导力度。把药品治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药品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并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事业心责任感。成立了由局长和主管副局长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了依法处罚。
——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联合县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针对药品质量、价格和虚假广告开展专项检查,共派出执法人员121人次,执法车辆25余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6家,县级以上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84家,查处违规药品2批次,未加贴标签药品7批次,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责令期限整改,对1家采取了停业整顿的严厉措施。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规范和净化了赵县药品市场,促进了全县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改善了全县百姓用药安全。
(作者单位:河北省赵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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