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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挖完了我们还能干什么?
——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人大常委会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掠影

 
郭秋来 张 翼

  石家庄市矿区是一个具有百年煤炭开采历史的老工矿区,建国以来生产的上亿吨优质煤炭为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过度的开采,区内煤炭资源日益枯竭,国有煤炭生产企业陆续关停、破产,下岗职工最多时达到2万多名,占全区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同时矿区范围内土地大面积塌陷,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这一区情,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地下转地上”和“工业立区、环境兴区、人才强区”的战略,加速发展新的地面企业和循环经济,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形成了以煤化工、钢铁、陶瓷、建材为主的新的产业格局。从2003年起全区财政收入连续三年保持了50%以上的增长,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次跨越”;到2007年底财政收入突破4亿元,比2002年翻了两番半。
   在矿区经济转型的实践中,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全区建设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中心,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认真行使职权,积极发挥作用,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认真决定经济发展事项。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中心,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决定事关全区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先后审议并作出了《关于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决议》、《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钢铁城、焦化基地纳入矿市镇总体规划的报告〉的决定》、《关于〈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总体规划纲要〉的决议》等多项决议决定,为做大做强以煤化工、钢铁、建材、陶瓷为主的特色支柱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全区国民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助力煤化工产业发展。2007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石家庄市重化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和“做大做强煤焦化钢铁建材重化工产业集群,最终实现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的发展思路,作出了适合矿区发展实际的煤化工产业规划。在规划申报过程中,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及时向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材料,提前沟通相关情况,配合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的专家组,冒雨对我区工业园区建设进行调研,积极推介矿区的产业集群、技术力量、区位资源等优势,促使市人大常委会在最短时间内作出批复,为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及招商引资奠定了基础。矿区煤焦化产业规划得到了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列入了全市“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同时,矿区煤焦化产业被纳入河北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并列入了省政府产业结构调研支撑项目。
   推进“重化工业区”建设。2007年,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领导相继到矿区进行调研,并将矿区定位为“建设全省煤化工产业基地暨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围绕这一经济发展定位,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重化工业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二次跨越”的发展目标。为此,常委会切实加强了计划和预算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决算、审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提出了意见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集中财力推进“重化工业区”建设,年度投入近5000万元支撑重点项目建设。2007年,全区重点项目投资近13亿元,“建设重化工业区,实现二次跨越”的发展势头强劲。常委会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为着眼点,加强了项目审批效能效率监督,深入到土地局、质监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项目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听取专项报告,提出了尽快设立行政审批中心,建立项目审批协调和监督机制,加强项目审批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等多项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审时度势,依法履职,
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区委、区政府立足矿区辖区面积不大、人口相对集中,且产业工人居多等特殊区情,把辖区70平方公里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提出了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使“工业进园区、居民进社区、学生进中学城”的远景目标。常委会围绕有关任务要求,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为矿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5年3月,矿区全面启动了村改居工程,并于5月1日前,全区30个村逐一经区政府批准平稳过渡为社区居委会。为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为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可靠保证,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了矿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广大居民对于村改居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年龄结构趋于老化等问题,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抓紧修订和完善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全面推行居民自治;积极探索居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区政府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社区居委会建设,切实把居委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社区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上来。
   2006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涵盖全区70平方公里、具有中等城市规模”的城市发展规划,在全区范围内规划建设8个住宅小区,通过引导农民进社区,对土地资源整合转换,将腾出7000亩建设用地,有效破解建设周转用地这一制约矿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最大瓶颈障碍。因此,8个住宅小区建设也就成了建设工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群化、循环化发展的重要抓手。2007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八个住宅小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成片拆除推进艰难、居民购楼积极性不高、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小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要求区人民政府严格遵循“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综合开发、整体搬迁、适度补贴”20字原则,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坚持按需开发,先易后难,集中人力财力,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分类搬迁,分类推进,同时着手研究新的社区管理体制与机制。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通过“市场开发、村企共建、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多种形式降低建楼、购房成本,让百姓“买得起、住得起”,切实推动了八个住宅小区的建设步伐。
   为全面了解城乡一体建设发展情况,常委会发挥自身广泛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独特优势,适时组织开展了“关于矿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关情况”的专题调研。常委会专门召开了主任会议对有关调研事项进行研究,根据我区发展实际和有关工作分工,把调研题目细化分解,分成了关于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关于城乡道路建设、关于八个住宅小区建设、关于教育工作及教育资源整合情况、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等五个方面的调研课题。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常委会各分管副主任带领相关委办深入部门单位、企业社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间开展调研,形成各自调查报告,最后整理汇总形成了综合的专题调研报告,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向区委进行了汇报,以公函的形式向区政府进行了反馈,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了参考。
关注民生,强化监督,
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常委会把关注民生、保障民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了对有关社会发展事项的监督,不断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了“无土有业、无业有保、老有所养”政策的有效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03年以来,随着矿区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展开,农民失去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为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正当利益,矿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失地农民“无土有业、无业有保、老有所养”的决议》。《决议》作出后,常委会每年都听取一次政府落实《决议》情况的汇报,本着不让失地农民吃亏,让农民失地不失保障的原则,重点对政府制定的各项办法、规定、实施方案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是否能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否能满足农民的愿望和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让农民置身于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下;每年开展一次“察民情、解民忧”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各委、办负责人到各乡镇和失地农民家中进行实地调研,详细询问《决议》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占地补偿金、养老保险金、占地农民招工等情况,了解农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掌握情况后,把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调研材料,以常委会名义向区人民政府发出公函,督促政府限期办理;畅通信访渠道,设身处地解民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周星期四上午接待上访群众,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需要政府部门去落实的作出批示,让信访科发放督办卡,要求政府部门按期办理。2006年以来,常委会共接上访案件17起,并全部处理。其中工资类11起,工伤类5起,养老保险类1起,涉及260人次,金额133574元。
   按照有关政策,2007年矿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为及时掌握城镇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常委会组织对城镇医疗保险运行情况进行视察,指出了基层医保工作平台不够健全,居民参保率不高,专业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医保基金可能出现亏损等实际问题,向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提出了加强医保机构建设和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引导力度,不断完善居民医保试点方案,采取必要措施扩大居民医保覆盖面,争取政策倾斜使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全市统筹,增强居民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等建议,为使医保政策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做出了积极努力。
   近年来,常委会还加强了对全区社会就业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事项监督,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关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中供气供暖、“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为最终实现“人人都就业、人人有保障”“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困有所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矿区于2005年起,为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人每月补助50元养老金;2006年起,在全省率先把村居干部纳入财政开支。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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