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监督法》,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广泛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人大工作的相关制度、议事规则依据《监督法》进行了规范调整。在一年多的实践中,我们紧紧依靠监督法,积极化解难题,寻求对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更新观念,
实 现 三 个 转 变
随着《监督法》的深入实施,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新观念,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的监督方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监督的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针对关系全县工作大局及重要民生问题,年初制定出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并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主管领导和科室,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确保了全年计划的完成。二是从人大职能监督向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转变。对依法应予公开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在每次常委会举行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逐步形成了制度,增强了监督合力。三是对司法个案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在保证司法部门独立办案的同时,加强对司法不公和不作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跟踪问效。
增强实效,
突 出 三 个 重 点
在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抓重点、促难点、解热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开展监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围绕“一府两院”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开展监督。以监督促发展,在监督中体现支持,促进“一府两院”解决难点问题,强化薄弱环节。三是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调研、视察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加以归纳,排队分析,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如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代表深入乡村采取听取工作介绍、召开座谈会、抽查暗访、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新农合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新农合工作情况的报告,从体制机制上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确保了新农合政策真正惠及到广大农民群众。
规范程序,
正 确 行 使 三 项 职 权
《监督法》明确了监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行使决定、监督、人事任免三项职权,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保留,对与《监督法》不一致的及时进行规范调整。出台了新的《曲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曲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曲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制度,全面规范了工作程序。二是科学选定议题。在决定常委会议题前,始终按照《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科室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再提交常委会通过,从而使决策更加规范、科学,更贴近全县实际。如县人大常委会把视察中发现的部分区域社会治安状况混乱的问题列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组织听取了公、检、法三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
监督法实施以来,有许多地方需进一步探索,需要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真正将《监督法》的立法精神落到实处,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河北省曲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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