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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述职评议是法律的题中之义

 
高 林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当家作主的权力。开展述职评议,是通过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义务的工作和活动的情况,以评议的方式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通过评议代表的履职情况,总结其优点,指出其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希望,鞭策和激励人大代表不断改进工作,使代表在工作和活动中,更加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合格的人大代表。
   一是符合新形势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代表法》对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新形势、新任务也对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广大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自己的意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作为人大代表能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认真履行职务,为民代言,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因此通过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把代表的履职情况让选民清楚,让选民监督,激励代表履职尽责,真正做到人大代表为人民,就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二是是一种有效的对代表履职的监督机制。代表履行职责应当接受选民的监督,但是目前在具体实践中,选民对代表的监督还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手段。代表述职评议是选民对代表进行监督的有效载体,是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实行监督的延伸和深化。一方面,监督代表在人代会期间,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认真审议好会议的各项文件,认真履行好选举权,认真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经常深入选区,走访选民,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督促解决社会难点和群众困难,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另一方面,监督人大代表是否遵纪守法、公正清廉、品行端正,在社会生活和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代表在述职评议过程中,通过回顾总结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等,对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有了基本的认识和评价。通过选民评议看到了自己的成绩和差距,触动了思想,增添了压力,激发了动力,充分认识到肩上的责任,切实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履职中不负选民厚望。
   四是可以推进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述职评议活动之初,代表们进村入户走访选民,征求意见,准备述职报告;大会述职评议时,代表当场述职,选民面对面评议;述职评议之后,代表根据选民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改进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述职评议,加强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促进了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起到了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作用,使代表履职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实行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是对人大代表有效的监督形式,那么就要认真宣传这项制度。使广大选民对代表述职评议加深认识,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制定相关规定,明确代表述职评议的操作规程和组织步骤,使代表述职评议有据可循、有章可依。要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开展得好,关键要让代表“有职可述”,使选民“有事可评”。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使代表活动级级有人管,层层专人抓。要根据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或者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参加视察或执法检查,从而使代表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使代表个个成为政治生活中的积极参与者、管理者,起到应有的作用。要在工作中处理好述职和评议的关系。既要组织述职对象作好述职报告,又要组织好选民的评议,既要述职者述好、述成绩,更要述不足、述问题,既要求评议者对述职对象评好、评成绩,更要求评不足、评问题,要把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作为十分重要的环节,抓住不放,一抓到底,防止述职评议流于形式或走过场。
(作者单位:河北省行唐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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