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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县级人大工作的着力点

 
赵书坤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次历史性会议,会上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找准人大工作与新时期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结合点,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人大作用,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权,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打好科学决策基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基于对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深刻分析,基于对30年农村改革发展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基于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构想,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确立了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等农村改革发展六个方面的基本目标,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指明了新方向,赋予了新任务。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全面把握其内涵,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立足人大职能,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围绕中心筛选涉及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生态村建设和环境保护、区域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中的焦点,作为重点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的程序变成全体人民共同的意志,并动员全县人民去为之奋斗,为新农村建设凝聚人心,增添力量,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有效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监督法》,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县级人大要按照《监督法》有关要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找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抓住人大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监督重点,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专题调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进以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的监督,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要把推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人大调查研究的重要选项,选准角度,深察实情,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严肃查处涉农违法案件,依法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问题,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加大常委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帮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破解农村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实现人大新的作为。
   三、努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决定》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监督“一府两院”提高和改进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要做好民主管理的文章,县级人大要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全面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权于民,做到凡是重大事情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聪明和智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让村民成为真正的主人,以农民为主体建设农民自己的新家园。要积极推进农村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使广大农民增强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做到依法、有序地参与农村的民主实践,妥善处理农村的各种社会矛盾,通过新农村建设真正享有管理民主和谐、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人大代表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既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言人,也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农村,还有一部分属于村级“两委”干部,是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顶梁柱”和“领头雁”。切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充分利用开办讲座、座谈交流、以会代训和订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当前,要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发展信心,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要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充分发挥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搭建平台、搞好服务。活动中,要积极引导代表抓住城乡统筹发展以及“三农”工作的重大问题,把握群众关注所在,有的放矢地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情况,深入挖掘问题,提出有价值、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县级人大要抓好代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总结办理经验,在丰富办理形式上求创新,通过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做到让代表和群众满意,不断激发代表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信心。
   (作者系河北省武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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