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上午8点半钟,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会议如期举行。两名副县长、一名法院副院长、一名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名局长依次“过堂”,在人大常委会委员面前“汇报工作”,接受人大代表评议。会后,县电视台对整个评议会议作了全程播放,该县广大民众首次通过电视荧屏观看了评议实况。这是《监督法》出台后,该县人大打造阳光评议实施的一项创新之举。
制定工作评议规划
为了增强评议的针对性,选好工作评议对象。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规划》,报县委批准实施。并明确规定,评议工作按规划逐年实施,每年安排评议3~4名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2~3个政府工作部门,评议对象由主任会议根据民意初步确定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在任期内完成对县“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向县委报告,向政府通报,作为干部考核、评比、任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工作评议规划》要求,6月26日,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阳松、林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滕久彪和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发展与改革局三个政府工作部门为2008年度工作评议对象。这一民主确定工作评议对象的方式既体现了民意,又使被评者不好推托,只能积极配合。被确定为工作评议对象的县发展与改革局局长郑发佳说:“我们单位被人大常委会列为工作评议对象,表明社会各界对我本人及单位的工作十分关注,只能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应付,必须按照评议要求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
深入实地调查走访
评议工作搞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走访是否深入,是否能够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为全方位了解工作评议对象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成立了专门的评议工作办公室,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成了6个评议调查小组。
每个评议调查小组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从7月16日至8月15日,各评议调查小组分赴工作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围绕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据统计,各评议调查小组共开展调查活动17次,召开各种座谈会30多个,对7个工作评议对象所分管的57项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参加人数680多人,测评结果满意率在95%以上,走访了10多家企业、30多个单位,收集建议和意见60多条。调查走访结束后,各评议调查小组对调查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写出内容翔实的7份调查报告。
工作评议全程亮化
为了增强工作评议实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公开原则,采取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县电视台对整个工作评议会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在播放评议对象汇报工作的同时,重点报道委员和人大代表在会上的精彩发言。同时开辟了《人大评议》专栏,对重点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以促进解决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会议通过电视台播出的当天下午,该县的许多市民在家中观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应邀参加此次常委会会议的部分县人大代表认为,电视台全程播放评议实况,将评议对象置于人大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人大工作评议的透明度,拓宽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渠道,扩大了工作评议的社会影响,推进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运作的公开化,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些市民也纷纷表示,我们平时一般都是通过看新闻来了解政府工作情况,这次通过电视直接听取政府官员的工作汇报,让我们老百姓有机会了解政府官员都做了些什么,拉近了政府和百姓的距离,希望今后能继续下去。
评议结果当众公布
公布评议结果,这也是让工作评议对象最感难熬的阶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评议对象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规定评议对象的工作得满意票超过参评人员半数的为“满意”,得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之和超过参评人员半数的为“基本满意”,得不满意票超过参评人员半数的为“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对被评为满意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满意票在30%~50%(不含30%),提出质询案,对不满意票超过50%,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书面联名,向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测评结果在人们的期待中出来了,主持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当场宣布结果。当天共有2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票数最高的是副县长郑阳松,得了21张“满意票”,最低的得了16张“满意票”,还有人得了1张“不满意”票。尽管测评的结果均为满意,但仍然让评议对象感到了压力。正如他们在整改方案中所说:“针对评议意见,要认真梳理分析,深刻剖析反思,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按照原因不找准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变压力为动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测评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测评结果是实事求是的,表明了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是公正、客观的,也表明这7位接受评议的政府官员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向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整改情况公开曝光
评议是手段,落实整改才是目的。县人大常委会会不会听完了事?不会。他们还将深入基层检查整改是否真正到位,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还有哪些不满意。然后,常委会将整改检查情况实行公开曝光,对整改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整改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县人大常委会将运用询问、质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力,使工作评议有个圆满的结局。
工作评议会议一结束,县人大常委会就将整理出来的16条审议意见,以正式公文的方式印发给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要求必须在三个月内把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面对一条条审议意见,列席会议的副县长郑阳松说:“对这次工作评议中暴露的问题,我们将抓紧时间,认真整改,力求圆满完成人大工作评议中交给我们的整改任务,让人大代表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指出:“在2008年12月底召开的县人代会上,县人大代表还将听取县政府对评议整改工作专题报告,是否满意,将取决于人大代表手中的表决票,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作者单位: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