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内容>> 2009年第3期
 

大力提倡“精神法庭”

 
刘忠全 程东坡

  当前,社会风气尽管有所好转,但社会上的刑事犯罪活动有时还相当猖獗,对那些坏人坏事、歪风邪气还缺乏社会舆论的抵制和谴责。有的人被流氓犯罪分子吓破了胆,见危不救、退避三舍;路见不平、绕道而行。“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成了某些人的处世信条。前不久,报载某市中学学生鲍某落水被救的消息,其中既有解放军战士舍生下水,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却也有冰冷无情的围观者;甚至还有冷嘲热讽的,说什么:“大兵,快跑啊,立功的时候到啦!”真是令人可气可鄙。整顿社会风气,发扬优良传统,确实刻不容缓。
   “一人有困难,大家来相帮”的集体主义精神在我国曾作为一种风气存在。不仅高奏过“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那样全国性的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和阶级友爱的交响乐;在琐细小事上的“雷锋精神”更是开放了无数朵鲜花。直到现在,人们还常常缅怀那种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电影《今天我休息》中,有马天民阻止违反交通规则的罗爱兰,罗不虚心接受,遭到众人非议的镜头。这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如实反映。那时,谁乱抛果皮纸屑,马上就有手执硬纸喇叭筒的红领巾上来劝阻:“同志,请不要乱抛果皮纸屑!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通常,被批评的人面红耳赤,马上改正。若有个别人蛮不讲理,那么路人就会群起而责之。在那样的社会风气下,“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是人们向往的新风尚,是社会生活的一项共同准则。你想不受约束吗,社会舆论通不过。这种爱憎分明,有褒有贬,树正气,立新风的社会舆论大显权威的情景,同现在有些人明哲保身、遇事缩脖子的精神状态恰成鲜明的对照。
   抚今追昔,强烈感到要尽快地恢复和发扬建国初期那种人心向上、互助友爱、见义勇为、嫉恶如仇的好风气。要切实做到:“好人好事人人夸,坏人坏事人人管。”一方面要重新掀起“学雷锋”的热潮,让我们大家都在“互相爱护、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这种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新型关系准则的陶冶下,进行自我教育,逐步摒弃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旧观念;另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提倡“精神法庭”,即发挥社会舆论对歪风邪气的“审判”作用。对犯罪分子,要交由公安司法部门问罪;对于像影片《游园惊梦》、《不拘小节的人》里边那种我行我素,损人利已,不道德、不文明的角色,有必要运用社会舆论,予以“审判”,向他们大喝一声:“喂!公民,你这样做是不行的!”这叫做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社会上总是有“害群之马”,“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排队买东西,有几个“飞将军”从天而降,后来居上;乘公共汽车,有几个“灵过猴”,使出浑身解数,夺门抢先而入;行车本来有规则,却有几个“不要命”的,明知故犯,飞车耍技,滑似游龙,使行人担惊受怕;或穿着斯文,口吐秽言;或随地吐痰,不讲文明;或夜半歌声,骚扰四邻;或影剧院内,吞“云”吐“雾”,叽叽喳喳,影响他人欣赏……这少数人只图自己“方便”,却要使多少人受损害和拖累;这少数人的“自由”和“随便”,要使多少人身心不舒畅?!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社会风气不好,势必危害绝大多数人,因此,对于歪风邪气岂能睁一眼闭一眼,听之任之?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已经健全起来了,再加上有强大的公正的社会舆论,岂能让多数人对少数人奈何不得的反常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闲事不管,饭吃三碗”的驼鸟精神,是要不得的,我们应该爱憎分明,讲究修养。但修养绝不仅仅是对非原则小事的谦让忍耐和委曲求全,还包括嫉恶如仇,敢论是非,主持正义的内容。尤其是共产党员和干部,更应该克服自由主义;更应该为保障祖国建设的顺利进行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路遇不平,慨然相助,对坏人坏事坏风气,做不疲倦的斗争。即使作为一个公民,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也应当担负起主人翁的崇高职责,要敢于伸张正义,敢于支持正确意见。见好人好事好风尚,要群起而赞之,见那些坏人坏事坏风气,“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群起而责之。这样,谅他几个“苍蝇”再嗡嗡,也必将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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