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一致的政绩观,才能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一、把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统一起来
所谓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所谓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考评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执政追求和施政行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取得什么样的政绩。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政绩总是与发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而发展又总是在一定的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的,这就决定了发展观与政绩观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方法论与价值论的统一。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解决发展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正确政绩观强调的是用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创造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发展观与政绩观之间的辩证关系表明,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基础,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保障和具体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谋发展、创政绩,才能创造出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所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有机统一。
目前,总的来看,我们党的绝大多数干部,是树立和坚持了正确政绩观的,他们都想在任上多干一些事情,多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些贡献,多为一方百姓谋一些福利。正是在这样的政绩观的指导下,他们带头践行党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干事,创造了实实在在的政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称赞。但是,也有少数干部在政绩观问题上出现偏差,给实际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欺上瞒下,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追求轰动效应,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贻害子孙。二是只抓那些容易出成果的“显绩”,不啃“硬骨头”,只关注局部利益,不顾及全局得失。三是忽视改善民生工作,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些重大实际问题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成天琢磨升迁、提拔,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四是观念陈旧、不思进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这样的干部,不仅办不好事业,还损害了党的形象;这样的“政绩”,不仅对百姓没有益处,还会妨碍国家发展大局,严重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因此,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什么是政绩。所谓政绩,就是指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中、在履行职责中所取得的成绩、做出的贡献。领导干部肩负着党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在任期间通过扎实而勤奋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留下突出政绩,这是任何一个有责任心、事业心的领导干部应有的追求,同时也是一个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和对其进行评价的依据。由于政绩观的不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会有很大的不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片面地理解政绩,认为政绩就是发展经济,GDP值越高,政绩就越大,甚至只以GDP论英雄。在如此片面的政绩观的引导下,一些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在工作上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影响了社会的协调发展。更有少数领导干部,为了出所谓的政绩,竟然玩起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政治游戏,甚至不惜在经济指标的统计上弄虚作假。也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惜出台各种违规的优惠政策,不惜低价拍卖土地和其他资源。这种通过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式得来的“政绩”对于百姓来讲无疑是灾难。诚然,发展是政绩的重要内容,但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除了GDP之外,还包括经济与社会、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还应该是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政绩有真假之分、显隐之别。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来认识和理解什么是政绩,就是要根据以人为本的要求认识政绩,根据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识政绩,根据统筹兼顾的要求认识政绩,根据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认识政绩。凡是符合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政绩,无论是显性的政绩还是隐性的政绩,都是我们所应致力于追求和创造的政绩。
其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为谁创造政绩。为官一任,想干出一番可知可感、可圈可点、可歌可颂的政绩,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离开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味地想着自己出风头、争彩头,风光体面,就不是创造政绩而是“做秀”了。因此,要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解决农民增收、企业改制、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土地流转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创政绩。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归根到底都表现为利益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信心,挫伤其积极性。因此,领导干部要带领群众实现发展目标,必须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就业再就业中的困难,尤其要维护困难群体及弱势群体的利益。只有让群众切身体会到真正受益,感受到党的温暖,群众才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有形之碑,固然可以广而告之,昭示天下;而弥足珍贵、真正能够流芳百世的,还是老百姓的口碑。当所有的喧嚣过后,尘埃落定,真正能够被历史铭记的,被人民颂扬的,是那些利国家、顺民心、济苍生的人和事。只有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一切以人民的意愿为转移,才能创造出真正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政绩。
第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如何创造政绩。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又要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没有执政为民的思想和理念,不可能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没有为民执政的能力和本领,同样不能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科学发展观所讲的发展,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绩。这样的发展和政绩,既“玩”不出来,也“逼”不出来,只能通过艰苦努力,靠着实干精神、科学精神才能干出来。领导干部要想取得政绩,没有捷径可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是惟一的可行之路。要把实干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从政实践的全过程。坚持抓好发展与关注民生的结合,对上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客观规律办事,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三、用正确的政绩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一,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问题,从根本上说属于思想问题。对于思想问题,首先要通过思想教育来解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章规定的“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政绩观教育。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准确把握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深刻认识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和如何创造政绩,在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时时处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依据,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观起着导向作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一是扩大干部考核评价中的民主。增加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等在考评中的评估权重,并选择较为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参与考评。二是注意研究领导干部不同岗位之间的政绩指标差异,克服因指标缺乏差异性而导致考评结果失真的弊端。三是研究各种考评指标的量化问题,包括衡量政绩的社会发展指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以及领导干部道德品质的评价标准等等。通过考评指标的量化,提高考核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四是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职级晋升的基本依据。对那些考评较差、公信度低的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调离、降职、诫勉、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干部的评价和任用,有着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怎样评价政绩,使用什么样的干部,树立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因此,在今后的干部考察考核中,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逐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向有着正确政绩观和良好政绩的干部看齐。重点要对那些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以褒奖和重用;对那些无所作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坚决加以批评和惩戒;对那些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热衷于跑门子、投机钻营,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好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现任政绩与前任基础、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现实成效与长远发展、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关系,努力营造用正确政绩观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政绩的认识水平和创造政绩的能力。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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