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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多年积案一朝结
——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大监督执结一起全国人大督办案

 
蒲勇民 李天友

近日,在高碑店市人大的监督下,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全国人大督办的涉法涉诉案件。
案件由来
——邻居反目成仇
案件还要追溯到5年前。2004年,被告人夏某与原告路某同租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高二村底某的房子,路某之父在院子外侧开了一个诊所,夏某在院子里侧开了一个加工厂,出入需经过路家。两家同住一处,本应和睦相处,可是却常常发生口角。
2004年7月24日这天,矛盾升级。这天早上9时许,因厂内拉钢材的拖车陷在路某家门口的泥地里,夏某让工人卸车,路某之母坚决不让,一名工人在搬运钢材时与路某之母发生争执,后与路某父母发生打斗,被告人夏某与原告路某也参与其中。在双方打斗中,被告人夏某用拳头打击原告路某的头部。经诊断:头部外伤,头皮下血肿、脑震荡,外伤性脑梗塞,面部软组织受伤。法医鉴定,路某属轻伤(偏重),七级伤残。
为给儿子讨个说法,路某之母开始了申诉之路。2006年4月19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以高检刑诉(2006)第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于2008年2月3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夏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路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7693.36元。对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2008年6月4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执行人路某2008年6月25日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进入执行程序。
人大监督
——百姓利益无小事
案发之初,由于案件迟迟不能判决,路某之母多次到省、北京上访,该案列为全国人大督办案件。2007年6月,高碑店市人大收到保定市人大转来的全国人大督办函后,高度重视。随即,启动监督程序,由政法科、信访室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到法院进行了详细地调查,要求法院依法尽快判决。
去年,保定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距案发之日已过去4年的时间,申请人路某之母迫切要求法院予以尽快执结,多次到法院督促,情绪十分激动。高碑店市人大了解这一情况后,为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去年年底,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要求法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构筑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并对该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还多次询问执行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1月,法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高碑店市人大再一次督促法院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解决问题。
法院执结
——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法院新班子对执行工作的落后局面提出了严格要求,针对本案坚持做到“四个到位”:领导重视到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院长亲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主抓调度落实,定人定位,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位。强化责任意识,将执行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庭室及具体承办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组织调度到位。确立一周一调度的例会制度,对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协商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到位。主办人将执行款执结到位作为该案的关键环节,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在做好路某之母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春节休假期间,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敦促筹集资金。2月12日,这一历时5年的案件,终于在人大的监督下,经过多方的协调和运作成功执结,并于当日将4万多元的执行款送到路某之母手上,最终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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