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通过“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方法成功为新车上牌后,由于还要等15天才能拿到正式牌照,于是她开起了“无牌”新车。一天,她在下班的路上被交警拦了下来,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暂扣新车,罚款200元。
经济在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私家车不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像上述王女士一样,很多人的新车没有正式号牌,但为了出门办事,仍不免要开着上路。一旦遇上交警,扣车、罚款无法幸免。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六条指出: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同时,“临时通行牌证”不仅要办,还要随车携带,并放在前挡方玻璃下的仪表盘上方的醒目位置。
所以,购了爱车的你可千万别忘了“上户口”。下面,就结合《规定》谈一下生活中常见的机动车登记须注意的情况。
首先,新车要注册登记。
像上面王女士一样,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同时还要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其次,车身颜色能否随心变?
郭某买车已经一年多了,是一辆黑色的福克斯两厢,他对这辆车性能、油耗等方面都很满意,可就是不喜欢它的颜色。不过,郭某担心更换颜色之后,车子无法变更登记,而不去车管所变更的话,可能面临交警的处罚。其实像郭某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规定》第十条明确: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也就是说,像郭某这种情况,改变车身颜色不需要提前申请,而是改变了之后,按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就行了。
再次,购置二手车别忘了作转移登记。
李某从朋友手中购置了一辆八成新的奥迪车,朋友陪着胸脯说,放心吧,手续齐全,你就安心上路。李某听了朋友的话,也就未作他想,只顾沉浸在购车的喜悦中。谁知,两个月后,在一次交警的例行检查中,李某的车被交警查扣并罚款,理由是李某的车未按规定时限作机动车转移变更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对此作出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另外,为了您的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还要注意,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灭失的、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依法撤销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要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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