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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无处不在
——河北省景县人民检察院构筑起监督屏障

 
王艳芬

景县检察院纪检组针对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科室之间衔接不够畅通,监督处于被动,不能有效相互制约等问题,在制度和模式上都进行了创新,探索出一条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模式,从而构筑了让监督无处不在,让干警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监督屏障。

把纪检监察工作 融入执法办案之中

卡住案件线索受理环节,抓好案前预防。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受理举报和控告,集中行使举报线索管理职权的部门,我们抓住这个重要关口,与控申部门定时联系、积极沟通。在院党组的协调和支持下,我们规定举报中心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分流的同时,要把相应的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以便监察人员对举报线索实行跟踪管理监督,以确保举报线索能按性质及时转到相应的侦查部门。同时要求举报中心将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情况也要向纪检监察室备案。

卡住案件立案环节,防止徇私舞弊。对举报中心分流到自侦部门的案件线索,自侦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初查后,也会将案件线索初查、立案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反馈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成案的说明情况,没有成案的说明原因。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就可对照举报中心备案的案件线索逐一核对,并时时跟踪监督,及时催办。另外,自侦部门对中止侦查或立案后撤案的案件还要填写申请监督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我们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大小及时派监察人员参与监督。为了实现监督规范化的要求,我们还要求自侦部门在接手案件时,要及时报送“个案安全备查表”,按照“一案双责”的规定,办案人与纪检监察部门签定《个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使办案人明确他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责任人。同时我们还根据案件的案值大小、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不同情况,对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前谈话教育,重申“约法三章”、“七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明确查办案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办案的方式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卡住案件审理环节,搞好案中监督。坚持案中监督,是对执法办案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的关键环节,省院推行“一书两卡”监督办法后,我们全面落实并在工作中逐步细化完善,在实施中注意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告知事项。我们制作了卡片式的“告知事项卡”,和“执法执纪征求意见卡”规定办案人员在首次传讯或询问时,必须将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卡片上还注明了举报办案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监督电话。二是明确回访重点。我们把自侦、不捕、不诉、抗诉,以及群众有反映、有疑点的案件列入回访重点。明确了实施时间,规定办案人在办结案件后五日内,将告知卡和意见卡交纪检监察部门审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落实“一书二卡”情况进行检查,看制度是否落实、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是案件当事人的真实意见,从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明确知情权。为了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知情权,我们实行了几条硬性规定,规定自侦部门在立案后三日内,必须将立案决定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办案程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超时限传唤、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作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由纪检组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纠正。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明确参与权。为了确保监察人员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参与权,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硬性规定。即纪检监察人员有权深入到办公地点、工作岗位、办案现场对检察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权查阅会议记录、案件卷宗,了解有关情况。有权参与检察委员会的案件讨论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科室之间“两张皮”的问题,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案件研究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有效的保证了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卡住案件回访环节,确保执法效果。每起案件办结后,我们都要结合执法档案填写的案件情况对发案单位和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回访考评,并填写回访监督卡。通过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发案单位走访,听取和了解办案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干警有无随意占用发案单位车辆、通讯工具,在发案单位报销费用等“吃、拿、卡、要”现象,最后,通过回访掌握的资料对办案效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的情况告知办案部门,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我们还为每起案件都填写一份办案质量考核表,并要求将考核表与案件卷宗一起归档,纳入动态管理,作为年终考核和干警升职晋位的依据。同时,每半年或一年还要对执法部门及执法干警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做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公布,从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案件的案后回访这个环节,我们始终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讲真话,报实情,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清醒的头脑,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做干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紧箍咒”,又要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把纪检监察工作 融入行政管理工作中

把住用钱关。为了把住用钱关,我们着重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监察力度。针对收入和开支两项,实行了“赃款赃物跟踪”制度,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止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开支方面也是严格把关,院里所有超过1000元以上的大型开支都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备案后,再由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相关开支的发票,在报账之前,我们也要参与审查核对。我院的物品购买、账目登记、报废处理、基本建设等环节所涉及的项目,都有纪检监察人员的参与。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促进了廉洁从检。

把住用人关。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高素质执纪办案队伍,关健是要把住人事工作这个关口。为了把住用人关,我院规定对于任用、推荐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事先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廉政评估”和“能力考核”,对不符合廉政要求的人员,向党组提出建议。干警任职、立功受奖、岗位变动等重大人事问题必须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民主决策,可以公开的应向全体干警公开,从而为全体干警创造了一个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把住纪律关。为了提高我院的行政管理水平,我们在办公室的协调和配合下,不仅建立了严格的警车管理和考勤制度,纪检组长还与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对干警工作日饮酒、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聊天办私事以及不按规定着装或衣着不整,办公室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行了定期检查,定期查岗。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都是一些琐碎小事,但我们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坚持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及时查处,从细节上严格要求,才能使干警养成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树立强烈的自律意识,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的工作环境。
把住纪律关。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我们以科、室、队为单位,制定出了创新工作目标责任计划书,详细记录了每位干警的工作任务、目标标准、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等。同时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办案安全防范和执法执纪情况纳入本院《三级动态量化计分考核办法》,年终向院里统一提供情况。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的成长进步、评先树优、考核奖的发放挂钩,对发生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连带追究领导的责任,从而真正把责任量化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身上,较好地明晰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责、权、利,充分调动了我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把纪检监察工作 融入检察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结合警示教育,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为了发挥教育的重要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中与政工部门一起为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始终坚持教育在前,警钟长鸣的方针,健全并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每周五为政治学习日和廉政教育日,并将党风党纪教育、专项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把教育的重点放在纠正检察干警存在的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的特权思想和“吃、拿、卡、要”的霸道作风方面,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坚固屏障。

重点结合廉政文化,创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为了把廉政文化建设好,提高全院干警融入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坚持从多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作好、做实。一是张贴各种廉政文化宣传画,实现院里院外、室内室外、全楼上下到处可见廉政文化的工作环境;二是利用各种节日和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让干警能够参与其中,寓教于乐。而且为他们订购了各种宣传廉政文化的书籍和光盘以促进读书思廉。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了干警思想阵地;三是对全院干警进行分类排队,逐一建立廉政档案,结合工作岗位职责,把其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述职述廉情况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情况均列入了廉政档案内容,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重点结合社会监督,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一是在县城街道和主要乡镇设置了“检察官信箱”,在县电台公布了举报电话。二是在各大单位、企业等地聘请了13名检风检纪监督员,并定期组织他们座谈,听取情况汇报。三是纪检组长深入到基层走访人大代表和群众,争取他们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与干警家属多联系、多沟通,争取到他们对监督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发挥家属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的便利条件,让家属帮助我们及时给干警打预防针、注清醒剂,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或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现共创“四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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