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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侧记

 
本刊记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荣率执法检查组,对石家庄、承德、廊坊、保定4市及所辖部分县(市、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今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汇报动员会,黄荣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厅、卫生厅、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农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座谈走访、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内容侧重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情况,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和推广普及情况,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体系建设和机制运行情况,农产品生产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情况;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执法队伍建设及工作保障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及监督抽查结果公布情况;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不但要保证老百姓吃得饱,还要保证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黄荣副主任对此次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集中精力,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深入基层:
了解民声 掌握实情
  “这次执法检查,要注意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民,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民声,反映民意,掌握实情。”黄荣副主任反复强调,在执法检查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听真话、查实情、求实效,要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监督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的过程。
  6月17日,检查组来到了香河。据香河县张贵金县长介绍,香河县瓜菜播种面积19.5万亩,产量79.3万吨,主要销往京津、东北、上海、广东等地。香河积极推进无公害和标准化生产,建成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12处,覆盖面积10万亩,被我省确定为环京津产区7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重点县之一。政府积极引导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基地农户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详细记录日常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农药、化肥等使用情况,有效减轻农业面的源污染。检查组深入蔬菜生产基地香河县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检查实情。
  检查组成员一走进黄瓜大棚,就被高挂在立柱上的一块块黄板吸引了。同行的农业专家解释说,这是诱杀害虫的方法——黄板诱蚜,就是在30×30厘米的夹板上正反两面刷上黄漆,干后在板上刷一层机油,每亩菜地的行间竖立放置10~15块,可诱杀蚜虫,防止其迁飞扩散危害。
  “你们知道哪些农药是国家禁止使用和限用的吗?”
“我们这一片种菜的人都知道。”大棚主人指着挂在大棚入口处的安全手册和生产记录本解释说,“我们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你看,这些大棚蔬菜都是通过检测后,统一销售的。”
  “用了高剧毒农药的蔬菜,被检查出来,不但菜卖不了,有可能大棚就保不住了,那可是损人害己呀!”“现在想用违禁农药也没法用,在这附近的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再说了,使用高剧毒农药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另两位菜农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黄荣副主任鼓励基地工作人员,要继续严格履行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义务,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承德格林食品有限公司是我省林果产品龙头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生物发酵酸菜、保鲜山野菜、羊排、碳烤牛肉干、特种玉米食品等六大系列130多个品种。“我们公司主打品牌‘格林’获‘中国著名保护品牌’称号,主要产品获‘中国市场放心健康食品’、‘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质量合格产品’称号,并已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公司拥有固定终端销售网点200多家、商业信誉单位500多家,年销售额已突破3000万元。”6月18日,检查团一行来到这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荣不无自豪地介绍自己的企业。
  检查团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工艺和经营情况,格林公司的有机蔬菜生产基地推行的是标准化生产;酸菜生产工艺采用乳酸菌生物发酵技术,不加防腐剂;野生杏仁油采用压榨工艺,绝对“纯绿色”……
  检查团检查了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标注全面且规范。
  “格林的业绩说明,只有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使农产品的竞争力得到提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英泽对格林公司的安全生产表示赞许。
总体印象:
法律实施已见成效
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部门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检验检测能力初步形成;监管模式基本形成雏形;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得到了有效衔接;初步构建了长效监管机制;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得到锻炼。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有让他们欣喜的“亮点”和经验。
  保定市逐步建立健全以市农产品、畜产品和果品三个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县级检验检测中心为骨架,以批发市场、超市检测点为延伸的检验检测体系。全市73家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和4200家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全部达到了有制度、有台账、有承诺、有责任人的“四有”要求。累计认定农产品生产基地49个,认定无公害种植面积45万亩,认定畜牧企业194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3个。
  廊坊市去年抽样检测报告显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已达到97.3%,其中经认证的蔬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100%,国家明令禁止的5种高毒农药检出率降低到零。畜产品、水产品已实现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规模养殖场检疫率达100%,散养户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率达到100%,检出的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64个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
  承德市创建了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下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度、产地监管制度、投入品监管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例行抽检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质量追溯制度、预警防范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9个工作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石家庄市坚持以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
思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任重道远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尽管我省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效更多是依靠行政手段的大力推进取得的,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在监管中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当前全省农产品生产仍处于千家万户、分散种养的小农生产阶段,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产品质量事件仍有发生,虽属个案,但对产业影响极大;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处于在发展起步到健全完善的过程当中,农业系统“有责任,缺队伍;有法律,缺手段”的问题还很突出,不能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的变化。
  检查组对各市县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集约化、市场化、规模化;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虽然执法检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省已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纳入今年立法调研计划,本次执法检查将为我省制订实施细则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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