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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
 
◎易水寒
  自从酒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酒本身没有罪,正如钱本身没罪一样。但人的态度决定了酒的态度,决定了酒是有罪还是无罪。人在饭前小酌,既可以助雅兴,又可以活血化瘀,从这个意思上讲,酒是个好东西;但如果嗜酒如命,则危害大矣!李白嗜酒,不但自己只活了62岁,几个儿子也都非痴即呆;再看那陶渊明,5个儿子,个个呆傻。弄的他一生不安。他在《命子》诗中叹道:“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感叹自己因贪“杯中物”影响了孩子,致使孩子们没有一个像他那样能诗文的。
  喝酒过多,不但影响生育,影响健康,而且影响工作酿成事故。过去有一个县官,喝醉了酒后升堂,见到有人来告状,立即喊打,并伸出三个指头,衙役问“打多少?”县官回答:“打三斤。”这个曾见诸于报端的笑话是否真实,不得而知,但其反映的喝酒误事,因喝醉酒一些官吏出尽洋相却都是真的。
  如果说上面的笑话还不足为凭的话,那么,中国五代十国时期南方的闽主王曦醉酒后拿杀人当儿戏却是有据而查的。史载,王曦酗酒无度,有一次宴饮,宰相李光准喝醉了违逆旨意,王曦下令把他斩首,第二天上朝视事,不见了宰相,他又下令把他找回来。这天晚上又开宴,又把翰林学士周维岳送进监牢,狱吏整理好榻席等待着他,说:“宰相(指李光准)昨夜就宿在这里,尚书不用担心。”王曦酒醉醒来,果然又放了他。后来有一天,又设宴席,陪侍的臣子都喝醉离去,只剩下周维岳,王曦对他说:“你的身体这么小,怎么喝酒喝那么多?”身边的侍者答道:“喝酒另有酒肠,不一定身材高大。”王曦听后很欣喜,令人揪周维岳下殿,非要剥开他的肚子,看看他的酒肠究竟是什么样子。有人说了句:“杀了周维岳,就没人陪陛下喝酒了。”王曦才把他放了。这一载入《资治通鉴》中的荒唐史料足以说明,“官员倘若酣歌恒舞,殉于酒色而不能自拔者,一则亡身,再则亡家,若蔚为风气,则可亡国”的道理。因此,对于酒色财三则不得不慎也。
  酒风反映着政风。因此,历史上开明的政治家均深知酗酒的危害。三国时的曹操还专门下过《禁酒令》。“建安七子”之一的孔融为此还和他吵了一架,说:“酒可以亡国,女人亦可以亡国,为什么不禁婚姻?”曹操却不改初衷,认为孔融是专门和他作对,于是找个理由把他杀了。《禁酒令》的原文我没查到,其中也可能有绝对化的成分,但在三国乱局中,军队中酗酒之风不刹,那是绝对不可以的。因此,曹操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至于因醉酒古今酿成的事故,造成的命案之多,那就更触目惊心,不一一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