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伤者家属向大货车索赔38万,法院会支持吗? 提醒老年代步车无号牌不能投保,出事故权益难保障 郑州街巷常见无牌照、任性行驶于各种车道的“小汽车”——老年代步车,它们究竟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理?2014年12月9日上午,中牟法院庭审一起“老年代步车和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该事故造成老年代步车上1死3伤,死伤者家属向三被告(货车司机、货车司机挂靠的物流公司、货车的保险公司)共索赔38万元。 庭审中,关于老年代步车的“身份”问题成为焦点。郑州交警支队一民警认为,“应认定为机动车,因为它时速及重量都远超过非机动车标准”,建议政府应加大对该类车辆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管理和控制。 事故老年代步车变道和货车撞了 车主牛先生介绍,9月14日16时20分,他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102省道行驶到54公里+654米处时,“它(老年代步车)像失控了一样从南边车道拐到中间车道又拐到南边车道,最后跨黄线变入我的车道”,他刹车不及,撞了,随后老年代步车又撞上了路边的树,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乘坐老年代步车的李某当场死亡,车上另外3人受伤。 中牟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后作出事故认定:发生事故时为白天、雨天,视线较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货车司机牛先生和老年代步车司机李书永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最后,法庭调解未达成一致,将择日宣判。 老年代步车属不属于非机动车成为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中牟法院九龙法庭主审法官赵海涛说:“如果划成非机动车,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就会小一点。” 现场按照事故鉴定书上老年代步车的型号搜索,找到相同系列四轮老年代步车,显示其加注93号汽油。“但烧油不能界定老年代步车就是机动车,电动汽车不烧油,难道它是非机动车?所以本案重要依据还是要看交警队。”赵海涛法官说。 “我只知道他特别快!”货车司机牛先生认为老年代步车司机也应办理相应的驾驶证。货车保险公司强调,因老年代步车司机李先生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又严重超载,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应该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然而,作为原告的老年代步车一方坚持认为,由于本次交通事故中老年代步车属于弱势一方,故对方应该承担60%的责任。 争议老年代步车算不算机动车? 追访郑州市街头随处可见老年代步车 12月9日下午,记者刚走出建设西路地铁站,就碰见一20多岁的女子乘坐老年代步车前来,下车时付给司机15块钱。 随后记者搭乘这辆车到中原路西三环,62岁的司机张女士向记者要价5元。张女士介绍,这辆车是她去年下半年花1.8万元买的,卖车的说不用上牌照,“主要是接孙子上下学,这会儿得空出来挣俩钱给孙子买零食吃。” 记者注意到,张女士有时会将车开入机动车道,“有时候慢车道太堵就跑机动车道,没事儿。”张女士说。途经中原路华山路,随处可见三轮四轮的老年代步车,多为电动车,少见烧油代步车。 市民刘先生说:“别看开车的是老年人,可车速不慢还特别溜,见缝插针,他们不知道有多危险,刮了碰了还好,遇到车速快的大车,一下就完了!” 说法老年代步车时速、重量远超非机动车 记者还采访几位交警,对于老年代步车的“身份”他们看法不一。“具体车辆具体对待。”交警二大队民警说,一般看车辆的相关手续再定,“车辆出厂都有检验合格证,看车子出厂显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然而再做相应处理”。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平时认定主要从车子大小和速度来看。 交警支队民警却认为所有老年代步车都属于机动车,“因为它的时速、重量都远超非机动车,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但又因为这些老年代步车没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所以上路的老年代步车都属于违法行驶。”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从生产和销售源头上来管理控制老年代步车。 提醒不能申领号牌的老年代步车最好不购买不驾驶 据了解,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司机未接受过驾驶培训,行驶中经常出现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猛拐掉头、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老年代步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因此不能申领机动车号牌,不能上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伤者权益很难保障。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消费警示,称老年代步车自身安全隐患大,还存在无牌行驶、违法行驶、非法营运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提醒老年人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子女也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相送。
(摘自2014.12.10《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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