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从而形成“两依据一参考”的制度框架。两份《意见》让公众更清晰看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眉目。 在这种框架和方式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并按考生比例来划分等级;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一向被称为学生的命根的“分”价值下跌了,“分分计较”的局面可能被淡化。 与此相对应的是,高校招生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加以辨别,在考试分数价值下降后,高校凭什么招生呢?这成为决定这次改变能否真正可行的关键问题。 参照世界各国招生的例子,大多卓越的高校通过专业的团队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业绩,对学生是否有使命感和领袖力等个人特质作专业测试。 在中国,如果没有专业的测试,公众最大的担心是分数价值降低后模糊了选择依据,灰色权力从中混水摸鱼。这种担心不能说没有理由,淡化分分计较的理念本身没错,但需要有更专业更有说服力的替代措施说明这种选择不损害公平,又更加适合学生的天性,并关照到不同考生的切身利益。 对此,现有方案可能将过高期望放在根据人群比例来划分学生上,同时又设计了二次考试中选成绩较好的选择,实施的结果可能是,某名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成绩是B或C。当他选择第二次考试时可能考进A或B,第一次获得A的人为了不让别人挤进A分享自己已获得的机会,有可能被逼参加第二次考试以阻止别人获得A,依然会引发恶性竞争,甚至导致几乎所有考生都被迫选择考两次。对此,应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真正要淡化“分分计较”,关键在于不可用统一标准,认识到学生的多样性与学校招生需求的多样性。扩大学生与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的同时,也要建立学校的专业招生团队才能个性化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如何走出更坚实的一步,预防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对具体的政策设计也是一种考验。
(摘自2014.12.17《新京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