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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应是一个动态过程
 
◎然玉

  老百姓找政府部门办事前,不妨先查一下“责任清单”,看看到底归哪些部门管,防止遭遇“踢皮球”;企业办事要找哪些中介,交哪些钱,不妨也先查一下“责任清单”,防止遭遇乱收费……近日,江苏56个省级部门(不含监察厅)在省编办网站集体“晒”出了责任清单,成为继浙江、安徽后第三个建立责任清单的省份。(据《现代快报》)
  政府部门主动晒责任清单,对于明确职能分工、方便公众办事,无疑都极具指引意义。在理想状态下,随着职能机构的权责边界被重新厘定,那些可供扯皮推诿的“模糊地带”,也将得以极大压缩。
  在某种意义上,所谓“责任清单”与其说是一个新创意,不如视之为对“旧有分工体系”的一次修复。其实,各个政府部门间,本就有完善的权责分工。只是伴随着时间推延,曾经的“边界”越发模糊,直至最后变得混乱不清。那么,试问新列的“责任清单”,又该怎样避免重蹈覆辙?该怎样在变动不居的现实内,保持稳定效力?
  几乎可以确信,新晒的“责任清单”,很长时间里会被遵守。然而,当各个职能部门适应了这份“清单”,它们便会尝试着将自身定位成一个固定、有限的责任主体,甚至会不遗余力地规避掉一切潜在相关的边缘性事项——就此而言,一份内容恒定的“责任清单”,永远无法穷尽一切情况,并提前做出针对性安排。
  所以,这个“清单”若要保持一贯的影响力,必须通过顺势而变的自我调整,来确保其中内容“普遍适用”。就此而言,真正明确的职能分工格局,无疑要有赖于两个层面的努力。一方面,是以严格的监督、惩戒程序,来捍卫既有“清单”的权威;另一方面,则是以动态的评估、跟进程序,来让“清单”与实际需求充分对接。

(摘自2014.12.14《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