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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获赔12.4万余元
 
◎袁国礼 张淑玲

  近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盗墓笔记》被编成网游传播南派三叔诉讨百万元稿费”一案,有了新进展。法院判定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橡网景)改编及提供客户端游戏已超出授权,判令该公司停止提供《盗墓笔记》移动端游戏,赔偿《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徐磊12.4万余元。
  据了解,《盗墓笔记》是徐磊创作的小说,曾经引起一时轰动。2007年至2011年,该小说出版。2009年起,徐磊与上海简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允许该公司将《盗墓笔记》改编成网络游戏,并可以将相关权利授予第三方。2010年,上海简读公司与千橡网景签订协议,获得将《盗墓笔记》改编成网页游戏的权利。但徐磊发现,除了授权千橡网景改编的游戏外,在三星应用商店、安卓市场、苹果商店还有移动端游戏《盗墓笔记HD》《万奴王的复苏》等。徐磊认为,这些移动端游戏的改编,侵犯了其享有的改编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因此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维权费用共106万元。
  法院指出,虽然千橡网景在庭审中称一些游戏并非由该公司提供,但法院调查发现,这些移动端游戏的登录页面名称均与该公司的PC端游戏相同,而且含有“人人游戏”字样,角色创建、游戏加载页面及游戏初始内容均与PC端游戏一致,登录这些移动端游戏均使用千橡网景的人人游戏账号,游戏充值也进入了该公司经营的人人网。针对这些情况,法院认定这些移动端游戏由千橡网景提供,且与PC游戏为同款游戏,构成对《盗墓笔记》的改编。
  但双方又在“网页游戏能否涵盖移动客户端”产生了分歧。徐磊认为,他与上海简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议中的“WebGame”“网页游戏”,仅限于在PC端使用互联网浏览器运行的游戏,并不包括通过移动设备的客户端运行的游戏。但千橡网景认为,移动端游戏也应涵盖在内。对此法院指出,移动客户端游戏一般认为不属于网页游戏的范畴。法院还认为,在徐磊与上海简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尚未形成稳定的移动端游戏市场,因此也不应将网页游戏扩大解释为包含移动端游戏。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千橡网景停止提供涉案的移动端游戏,并赔偿徐磊共计12.4万余元。由于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摘自2014.12.11《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