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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绘法治河北美好蓝图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综述
 
◎本刊记者白玲岩
  2015年1月10日,在庄严的河北会堂大礼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河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制度机制有了新的完善,工作实效有了新的增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法治河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段话准确概述出2014年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很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2014年是既忙碌又充实的一年。在这一年,立法工作成绩斐然,监督工作凸显刚性。
  立法,为法治河北奠定基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与群众关切相呼应,着力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2014年全年制定法规11件、修订2件,批准较大市和自治县法规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废止7件,“打包”修改11件。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以法治强制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确保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适应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需要,制定行政许可条例、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若干规定,使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更加规范。制定电力条例、农民合作社条例,为经济运行提供法制保障。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了“单独二孩”政策。
  加强创制性立法,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既注重立,又考虑今后的实施。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省人大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力求“不照搬、有刚性、能落地”,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并探索了人大牵头起草、部委具体指导、国内外专家提供支撑、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规起草新模式,拓宽了起草渠道,提高了立法质量。为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管线设施管理,审议了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
  全力推进全局性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抓好国土保护和治理,对于从根本上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加强与京津生态环境协同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是一部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地方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2014年“一号立法工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组织开展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和立法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条例草案历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其间,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一是认真听取专家学者意见,邀请24位省内和国家级专家学者,召开2次专家论证会。二是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网站点击率达到122778人次,报名人数792人,共计173人参加会议,15位陈述人到会发言。三是经省委批转征求各设区市、县(区、市)党委、政府意见。四是分赴我省坝上地区、环渤海地区、太行山脉、黑龙港流域的5个设区市8个县,召开由政府相关部门、市县人大代表、法规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座谈会。五是充分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会,两次书面征求意见。2015年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这也是本届以来首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地方性法规。
  认真抓好法规清理,为地方立法定期“体检”。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立法后执行情况如何,是否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成为常委会立法考量的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把法规清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之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针对法规中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积极开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实现法规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成绩斐然,2015年立法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了新一年的立法方向:要在全省工作大局和改革总体布局中把握立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出台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京津冀立法协同机制和制度平台。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农村环境条例、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电信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城乡规划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制定出台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的意见。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积极推进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委托第三方起草等立法方式。推进科学立法,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完善立法论证咨询机制,更多地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建立健全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和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监督,为法治河北护航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法律监督,是全局性监督。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得如何,是否推动“一府两院”工作,能否服务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看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是否在监督工作中取得实效。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呼应社会关切,突出监督重点,凸显了监督刚性。在2014年的监督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其中,事关民生问题的三次专题询问引人关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推进食品安全,组织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为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依法持续开展监督。配合全国人大进行两次执法检查,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专门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探讨改进措施。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12位省人大常委和省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在提问者中,有一位代表备受关注——保定“油条哥”刘洪安,他紧扣食用油复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回答紧扣主题,实事求是,不回避推诿,使专题询问搞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起到了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量、上水平的积极作用。
  改善水生态环境,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水安全、水环境形势、水源地保护等问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针对省政府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中,12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根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水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情况,并结合水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连续发问,节奏之快、问题之尖锐,使得现场气氛紧张而热烈。问题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12个方面的36个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找准症结,开出良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使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促进农村发展,组织农村扶贫开发专题询问。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搞好扶贫开发专题询问,2014年5月19日召开了扶贫开发专题调研汇报暨专题询问动员会,听取了省扶贫办等13个部门工作汇报,随后分成三个专题调研组,分赴6个设区市及部分贫困县进行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扶贫开发情况,广泛听取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意见。9月下旬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农委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调研报告,9月25日下午举行联组会议,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次专题询问准备工作充分,精心组织,精准实施,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使专题询问达到了沟通情况、化解问题、形成共识、推动工作的目的。
  2014年的监督工作已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新的一年的监督工作如何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谋划出了新蓝图。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民生,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力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听取调整产业结构、科技进步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努力促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着力推动优化发展环境,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协同联动,开展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视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前期介入和审查工作;落实预算法要求,特别是搞好全口径预算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着力加强民生监督,开展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美丽乡村专题视察。着力加强司法监督,在省市县同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继续做好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两院”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继续加强和深化监督工作。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结合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审议质量。强化跟踪监督过程,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的建设,制定综合性备案审查规范,探索建立电子报备系统及规范性文件网上受理平台。坚持依法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和公开监督相结合,增强执法检查威慑力,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以有效的监督推动法治河北建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必将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共绘法治河北美好蓝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