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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履职的思考
 
◎本刊评论员
   每年的三月,北京都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来自各个地区、各条战线的全国人大代表齐聚北京,总结上一年的得失,谋划下一年的工作。大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该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呢?
  思考一:如何实现大会期间与闭会期间履职行为的有效衔接。
  人大代表认真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或议案,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选举本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切实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大会期间的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但是,人大代表履职决不能仅仅局限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而是要贯穿整个代表任期内的全部时段。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的履职时间更多的是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要真正体察民情民意,在人代会上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要做到充分知情知政,在审议人代会上的有关议案和报告时,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保证审议的质量和效率;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或者代表建议。因此,对于人大代表来说,闭会期间的履职行为是基础,是人代会期间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条件。
思考二:如何做到个人履职与集体行权的有机结合。
  人大代表所审议和决定的问题,是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的、根本性问题。这就要求在决定问题的方式上,必须采取合议制的方法,经过来自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人大代表以民主的方式充分讨论,最后按多数人的意愿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原则,也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准则。人大代表个人或者少数人不能代替人大行使任何职权或者处理属于人大集体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代表个人也不能干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但是,人大代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在人代会上讨论有关报告或议案时,充分表达自己观点;在大会表决或者选举时,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在广泛调研、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向大会提交议案或代表建议。需要注意的是,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或代表建议,要交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办理,经过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或决定,不管与自己的意见是否一致,人大代表都要遵守和执行。
  思考三:如何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相互关系。
  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就应当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人大代表又要有全局观念、整体意识、长远考虑,当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代表和服从的是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从人大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议看,许多都与代表本人所在地区或行业有关,这是因为人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所在的相关领域更熟悉。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应该知斑窥豹、举一反三,通过人大代表反映的局部或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的解决办法。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努力做到局部与全局统筹考虑,眼前与长远共同谋划,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好代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