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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题询问到质询
——安徽省祁门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古建筑保护工作
 
◎薛 晨 郑志斌 陈林玉
  “古建筑是一个地方甚至于一个国家文化、艺术、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发展的见证及标志……我们提出质询,希望县文化部门高度重视,主动担当,认真履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保护好祁门县古建筑,对祁门经济社会发展负责。”2016年10月,祁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程进良、吴惠兰、金志来针对祁门县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全国及省文物保护单位连续被毁事件,提出了“关于古建筑保护利用的质询案”,这在祁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首开先河。
  质询虽然是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刚性监督手段,但在各地运用得很少。此次质询因何而来?是否取得成效?记者赶赴祁门县进行了深入采访。
  第一把火引发专题询问
  金志来是提出质询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之一,时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对祁门县的古建筑非常熟悉。他向记者介绍说,祁门县保存有636处古建筑,由于时间久远、风雨侵蚀等多种原因,很多古建筑保存状况堪忧,亟须修缮保护。但古建筑保护的现状却令人堪忧,特别是古建筑保护资金的缺口较大、管护机制不健全、利用效益不明显等成为困扰古建筑保护的主要问题。
  2013年12月29日凌晨,祁门县闪里镇坑口村发生火灾事故。这场大火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戏台群(共11座)中规模最大的、始建于明代的会源堂全部焚毁。
  “会源堂和其他古戏台建筑相比,保存得更为完好,建筑气势恢宏。古戏台是皖赣文化的结合,大多为前戏台、后祠堂模式,也是祁门最有特色的古建筑。此次火灾着实令人痛心。”金志来感慨地说,“如何保护古建筑,保留住古建筑中承载的传统文化成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认为,祁门县的古建筑点多面广,作为徽州文化的一部分,历经风雨而越发珍贵,穿越数百年时光隧道,以其特有的沧桑、厚重和张力,将历史、现在和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们是不可复制的、无法替代的,是具重要影响力的历史遗存和文化载体。遂于2015年年初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列入当年工作计划。”
  “会源堂遭受火灾后,全县文化部门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对其余10座古戏台采取哪些安全保障防范举措,目前进展及效果如何?”“全县需要进行保护的古建筑还有多少?下一步是如何打算和安排的?”“对文物保护资金如何监管?已修缮完好的古建筑,是否安排了日常维护资金?”……2015年6月29日,在祁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祁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答复。
  会后,祁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结合会前的调研和会中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对于专题询问的成果,祁门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张爱莲予以肯定:“专题询问时,县直部门负责人予以口头回答,当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大家是满意的。会后,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确如回答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一样,尽心尽力做好相关工作,有的单位工作力度还是很大的。比如说,经申报,移址重建会源堂项目得以批准,并争取到几百万元建设资金。该工程目前已完工。”
  第二把火引发质询
  祁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祁门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并作了相应整改,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一些修缮工程中存在质量和技术问题让群众议论纷纷:有的边维修边损坏,有的没有“修旧如旧”,有的维修质量不过关。
  2015年12月19日,正处于维修期的省级文化保护单位芦溪乡奇口村一本堂突然起火,虽经全力抢救,但仍被烧毁三分之二。“两次火灾造成的影响不仅是文物的损失,还是历史文化的损失,在群众中影响也很坏,必须强化监督。”金志来说。他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程进良、吴惠兰商量后,在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祁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祁门县古建筑保护利用的质询案”。质询案的质询单位为县文广新局,质询问题为古建筑保护,质询内容中直指古建筑保护工作的三方面问题:许多古建筑没有及时修缮保护;一些修缮工程中存在质量和技术问题;接连发生的会源堂、一本堂火灾损失严重、影响恶劣。质询案要求县文化部门高度重视,主动担当,认真履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保护好祁门县古建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决定由祁门县文广新局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进行答复。
  整改答复措施有力
  “县文广新局在以往保护古建筑等工作中,虽然是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大力做好工作,但在具体执行当中,确实是有问题的。”新上任的祁门县文广新局局长刘东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陈之前工作的不足之处,并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工作推动了古建筑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如其所言,接到祁门县人大常委会质询案和要求答复的文件后,祁门县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精心谋划今后工作。2016年11月,在祁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就质询案所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答复。此答复获得了会议的通过。
  答复中显示,在实施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中,针对存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实施不到位等问题,县文广新局开展了“规范建设年活动”,明确文物古建筑相关主体、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各项制度,严格相关程序,推动全县文物古建筑工作良性发展。针对许多产权所有人、实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针对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各乡镇自查古建筑140处,由县督查组重点督查古建筑50处。对线路违规安装、消防设施缺乏、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杂物堆放、未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由县文物主管部门督促所在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整改到位。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年投入10万元聘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要求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文物、消防、安监部门和文物属地政府的文物安全责任,加大工作协调和联合督查力度,确保古建筑安全。此外,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资金管理、文物工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责任。
  消防安全无疑是此次整改的重要内容,除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外,刘东升还介绍了其他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计划,要求看护人日查、乡镇月查、县级季查,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开展相关部门联合督查行动,确保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古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配备了灭火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电线线路进行了穿管保护,没有消防水源的进行消防池建设。已完成祁门古戏台群消防、安防工程建设,正在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家大屋的消防、安防、防雷项目和古戏台群防雷项目。加强消防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建立了18个乡镇共39支古建筑消防队伍,为每个乡镇配置1台三轮消防泵,文物保护单位按片配置21台手抬消防泵,实施了消防泵配置和乡镇消防人员培训工作。
  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质询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良好成效,其效果到底如何?记者深入到祁门县多处古建筑现场,见证了一系列成效。
  在洪家大屋,即曾国藩行辕,这里正搭着脚手架进行修缮。记者采访时,有一名身着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前来问询,记者得知,这是文物单位工程中进一步明确各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举措。在新安镇有8座古戏台,黄山市人大代表、新安镇副镇长李金华带着记者来到余庆堂、叙伦堂,两堂内都设置4个消防栓,“消防水池建在后面山上,不与自来水相通,专供消防使用。”李金华说。他还将堂内布置在地表的防治白蚁存药点指给记者看,“余庆堂原来的一根柱子被白蚁掏空,修缮时重换了。防蚀也是古建筑保护内容之一。”闪里镇桃源古村落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里面有多个祠堂,风格各不相同,令人叹为观止。在陈氏宗祠保极堂,62岁的看护人陈志梅老人说,堂内电线都是新换的,堂内有灭火器,堂外也有消防设施。
  对于整改成效,提出质询案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程进良同样予以肯定:“我经常进入古建筑查看情况,对于新的保护工作是了解的,现在的整改成效达到了质询的要求。”
  “这次质询是祁门县人大常委会一次成功的实践。”祁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为舟认为,在质询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操作。从质询内容看,没有流于形式、点到为止。从质询效果看,县文广新局正视问题,整改态度坚决、行动积极有效。“因此可以说,人大监督和支持的辩证统一原则从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叶为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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