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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查处办法等10则
 
  中央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查处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这次修订出台的规定,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突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作了适当调整。办法明确了认定漏报、瞒报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和处理依据,规定了领导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影响期,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  (摘自《山西晚报》) 
  党的工作机关一般不设秘书长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要求,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摘自《新京报》) 
  国务院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修订,落实处罚到人。  (摘自《消费日报》) 
  今年全面启动医联体试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意见提出,医联体建设与发展要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等原则加以推进。2017年,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摘自《河北日报》) 
  五部门为高校“减负”:  专业设置有更多自主权 
  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政府将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意见明确,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摘自《曲靖日报》)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办法要求,水污染防治绩效评价工作应分级实施,各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要求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由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由两部对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抽查等,并依此进行“奖优惩劣”。各省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等,并对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三方参与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摘自《中国环境报》) 
  国土资源监察加强日常执法 
  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将“坚持严格执法监察”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原则。为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意见明确:执法监察重心将下移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前沿哨所”作用,强化基层执法。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遥感监测、执法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巡查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或限期改正,及时制止;拒不停止的,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抄告相关部门、向社会通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摘自《人民日报》) 
  教育部建立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 
  教育部公布《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要求建立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意见明确以教师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教师系统与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通、衔接,建立健全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为加快推进教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上,提出利用教师基础信息库,为优化教师编制配备、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开展教师招聘补充、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等提供基本依据。利用教师系统相关功能,改进教师调动管理,规范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城乡教师交流。  (摘自《法制日报》) 
  年内完成全民参保登记  推进社保全覆盖 
  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2017年所有省份都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通知要求,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基本实现参保登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为建立国家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完成各省登记数据联网入库做好准备。要结合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流动就业居住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群体特点,及时清除不合理的地方性政策壁垒,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最高法规范国家赔偿监督程序 
  最高法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申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立案。规定用较多的篇幅来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权利。其中第六条明确,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立案:(一)申诉人具备本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受理申诉的人民法院是作出生效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提交的材料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赔偿委员会审查申诉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摘自《福州晚报》)
栏目责编: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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