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确保审判权力运行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健全标准化体系工作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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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喜奎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自2015年开始,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标准化办案”活动,以此为抓手,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立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系,确保审判权力在严密的制度和司法标准指导下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功能 改善诉讼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长安区法院搬迁新址后,整合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窗口、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等功能,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式办公,统一提供诉讼服务。 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与网上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互联互通的移动通讯服务平台,为群众快捷便利地提供各类诉讼信息服务。专门设立缴费窗口,方便当事人缴费和退费。协调市司法局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司法救助,加强诉前调解力度。协调市仲裁委员会,安排专业仲裁员现场办公,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可通过仲裁途径快速解决经济纠纷,方便了群众,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建立预约立案制度。拓展网上立案功能,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实行立案登记制,及时受理起诉和申请。向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耐心回答当事人的询问,全面准确告知立案材料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立案受理法定期限,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审查结果。同时,加强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依法提出合理诉求。 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 坚持以规范审判流程为主线。为真正实现对审判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分别制定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工作标准化流程及细则。在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流程操作步骤,使三大诉讼法在实践中的操作更加具体,以确保各个工作节点顺畅衔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坚持以规范法庭审理为核心。制定了《庭审规范指导标准》、《庭审笔录标准》等规范,不仅严格规范庭审各阶段的内容,同时对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各项动态活动的掌控、法言法语的运用、应急处置措施都进行了列举。 坚持以规范裁判文书为重点。针对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制作裁判文书规范》、《裁判文书样式标准》,明确列明文书印制的标准及用法。同时,对常用文书的书写格式、内容要点、法律条文的引用等也都作了详细说明,并且附带了文书样式,以确保裁判文书格式规范一致,审判人员查找依据方便准确。 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强化案件执行 为克服执行战线存在的案多人少、执行效率偏低等问题,以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执行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为基础,通过简便而严谨的标准化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和管理成本的耗费,实现执行效率和效益最大化,呈现出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周期、涉执行信访率“两升两降”的可喜局面。 通过细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打造将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有机融合的平台,整理、修订执行案件的办理规则、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对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与执行有关的审查、审理的全过程实行模块化、程式化、集约化管理。 有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综合运用相关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依法准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刑罚措施,坚决制裁暴力抗拒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行为。 进一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平台建设。建设“不履行债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推进执行案件信息与有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网上司法拍卖,在淘宝网上开设司法拍卖平台,防止暗箱操作,努力实现被执行财产最大价值。 坚决治理消极执行。严禁违规收取执行费用,严禁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违规收取办案费、报销差旅费,严禁向案件当事人摊派其他费用,坚决整治执行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作者系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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