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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宋建林 聂银峰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五年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境,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勇于担当,共受理各类案件12623件,审(执)结12402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9%和22%。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工作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注重教育,促其悔罪自新,体现从宽原则。积极推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制度,全力保障受害方依法得到赔偿的权利。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09件,审结990件,对1962名罪犯处以刑罚。
  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注重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对各类民事行为进行引导规范,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贯彻物权法和民事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213件,审结7046件。
  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在行政案件审理中,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加强行政审判诉外沟通、诉中协调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五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94件,审结29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6件。
  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上级法院网络查询系统对接,强化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2016年度,积极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清理执行积案37件,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五年来,栾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51件,执结3716件。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五年来,栾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坚持从便民利民出发,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贯彻“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确保群众的立案权。五年来,共依法立案12623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达100%,当场立案率达98%。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法庭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集中受理,分类处置,方便群众咨询法律、反映问题。坚持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审判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五年来,栾城区人民法院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0多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多份,到中小学上法制课、开办模拟法庭24次,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50多次。
  注重合力化解纠纷。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规范工作流程,邀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合力调处纠纷。五年来,诉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63件。积极开展诉中调解,着力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3238件,调撤率4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2件,调解57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228万元。延伸司法服务,与区公安局联合设立交通事故合议庭。落实省法院“一乡一庭”建设要求,实行法官分包乡镇工作制度,积极参与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形成纠纷化解合力。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8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0.1%。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2100件。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06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五年来共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执行费82.4万元,救助解决执行案件29件,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等工作制度,把涉诉信访化解纳入法治轨道。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件次,回复网络信访12件,办结涉诉信访案件36件。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五年来,栾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公正,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员额制,通过报名、考核等一系列遴选工作,有16名法官进入员额。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部分案件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直接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突出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对疑难案件实行专业化研究,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参考意见。建立业绩档案,加强对法官工作业绩的记录和管理,把审判绩效、追责情况等录入档案,作为法官遴选、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实行案件流程全程监控,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时限,确保案件依法快速审结。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定期分析审判态势,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长期未结案、超期未归档、审判质效评估等通报制度,严格审限管理。以发回重审、改判和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判监督。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效。五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一审案件5063件,适用率71.8%。推进轻刑快判工作机制,适用轻刑快判办理刑事案件112件。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把信息化建设做为提高审判效率,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先后建成法院内网、外网,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远程提审室,视频接访室、自助查询系统等,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现场展示、网上庭审直播、网上视频接访等功能。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了案卷电子档案同步生成,诉讼档案信息化检索和网上查询等功能,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五年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公开直播庭审895件,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3197份,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条,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审判规则、诉讼风险提示等政务审务信息301篇。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五年来,栾城区人民法院始终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教育强素质、以廉洁保公正,努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全院共有14个次集体和35人次立功受奖或受到上级表彰。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养,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确保队伍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定期培训制度,开展技能交流和岗位锻炼,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等形式,提高法官办案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开展经常性司法作风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决执行区委各项决议部署,围绕全局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难题。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五年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200余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视察指导。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栾城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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