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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沈小平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一要求,不仅深刻揭示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也为我们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指明了方向、赋予了路径。这就要求我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核心内容,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担当起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关键在于落实,必须建立完善对党委(党组)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加大对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力度。为此,要量化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目标考核任务指标,明确细化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真正体现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看其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实绩档案,及时记录所负责领域党建工作的成效和失误,作为年度党建考核依据。
  问责乃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能否真执行、真问责。严格考核问责,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强化刚性责任追究,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在认真梳理党内有关追责问责规定基础上,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进行认真问责,更加突出标准上从严、追责上动硬,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到位,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负责人身上。
  干部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关键,选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坚持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干部考察、干部监督等情况相互印证补充,准确评价班子和干部党建工作成效。对那些党建工作抓得出色、干得出彩、评议考核中反映良好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通过正向激励,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鲜明导向,正确处理抓党建和抓发展的关系,强化党建主业意识,不惜力气,真抓、实抓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