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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河北代表团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是河北省“十三五”时期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河北省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存在的问题
  河北的生态保护事关京津冀三方利益,北京、天津市是重要受益方,但多年以来,生态保护支出主要由河北承担,日益难以为继。河北作为首都生态屏障、京津水源地,为了保护京津地区生态环境,尤其为了保障京津供水,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许多县区被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长期受到限制,面临贫困与生态保护问题双重挑战。尤其缺乏横向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
  一是生态补偿标准偏低。河北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人民群众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巨大贡献,现阶段的补偿测算方法主要受本地的人均财力收支水平影响,由于张家口、承德地区的整体财力远低于京津地区,中央转移支付力度难以满足本地区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基础服务提升的要求,不适应不同生态区域的实际情况,直接影响着保护者积极性。加之补偿标准过于笼统单一,缺乏统一、权威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生态补偿标准等问题尚未取得共识,不能有效实施生态补偿全覆盖,不利于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形成。横向生态补偿实践仍处于探索过程中,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尚缺乏横向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与重点生态功能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商平台和机制。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化、市场化的动态生态补偿体系远未建立。
  三是造血型补偿机制缺失。张家口、承德地区既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又是河北最贫困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国家和省虽然在扶贫开发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较突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只有加快该地区的发展,才能改变该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具体建议
  一、在国家层面加快生态补偿立法。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在国家层面加强区域生态补偿项目合作,研讨区域生态补偿中的重大问题。立法部门应加快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先行开展生态税制度设计试点,可考虑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建立生态税制度试点工作。
  二、建议国家切实推进京津冀区域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1)河北与天津双方加快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2)河北与北京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潮河和白河作为北京密云水库的主要补给河流,上游地区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本着“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建议国家加大协调组织力度,推进北京与河北沟通协商,尽早建立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三、建议国家提高对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防护林工程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补助标准。
  四、建议国家给予河北重要生态区位的贫困地区西部大开发政策待遇。环绕京津的地理区位,决定了河北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地位和作用。长期无偿地护卫京津生态安全,河北环京津地区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当地经济发展又受到多重环保政策限制,加之发达地区虹吸效应影响,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向京津聚集,致使在紧邻京津的周边地区仍存在极不协调的贫困带。环京津的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还有连片特困县22个、贫困人口约220万人。建议国家本着公平发展的理念,多层次、宽领域加大对这一地区的扶持力度,给予河北环京津贫困地区西部大开发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