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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转移就业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刘宾志 滑运舍
  转移就业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扶贫开发讲话和调研活动中,都对就业扶贫提出要求,做出安排。帮助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在城市里获取工资性收入,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效果明显,脱贫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渠道。但是,同改革开放前期转移就业的情况相比,当前转移就业的外部环境和自身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一、近年来贫困地区转移就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近年来贫困农村地区转移就业精准脱贫的内外环境出现很多新的情况、新的特点。一是就业岗位以低端服务业为主。从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自身情况看,外出务工以从事低端的服务业为主,如修车、洗车、物流、餐饮、搬运等,基本分布在户籍所在地附近的城镇,与改革开放前期转移就业产生大批产业工人不同,当前转移就业多数处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夹缝或边缘,生存困难。从砂子洞村和大南地村转移就业情况看,大约有80%的外出务工人员是这种情况。二是转移就业方式以自发随机进城为主。目前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企业都通过城市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地处农村的贫困人口很难接收到这些信息,有时接收到信息,也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只得转为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外出打工,贫困人口外出打工主要集中在城市低端市场,收入低、待遇差。三是转移就业收入不高,稳定性差。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均月收入基本在1000~2000元,且工作稳定性差,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处于维持自己生活的状态,对家庭脱贫贡献不大。打工人员多数没有同用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成绩比较优秀的人员多数都通过升学考试,在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后就业,目前贫困村有转移就业需求或潜在可能的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缺少一技之长,且年龄跨度大,砂子洞村和大南地村有外出打工意愿的妇女,还存在个别的准文盲,只认得不多的汉字,很多超过50岁的劳动力还有外出务工的意愿。五是劳务输出品牌意识差。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水平低,没有着意打造本地的劳务品牌,外出人员在转移就业所在城市的社会认知度低,在低端就业市场就业供需双方随意性都很强的情况下,不能稳定的就业,稳定的占领市场,在特定区域形成就业的扩大效应。
  从外部环境变化看,一是用人主体发生变化。用人主体由计划经济时期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为主,转变为当前多元化、小型化用人主体为主,用人机制灵活,营利空间小,受市场波动影响大,对上岗就业人员重使用,轻培训和培养,有技能的劳动力、经过规范培训的劳动力更受青睐。二是用人需求发生变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改造升级,对劳动力技能要求越来越高,伴随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普及,企业的用人来源首先集中到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贫困地区劳动力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主要集中在低端劳动市场。三是公共就业服务有待加强。深入农村的及时有效和具有权威性的劳务信息缺乏,常规的公共就业服务最多延伸到乡镇,贫困地区远离城区、乡镇,交通闭塞,信息化水平低,在正规渠道得不到就业信息,因此外出打工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自发的、零散式入城打工,在就业条件谈判过程中处于劣势,不能得到更高的收入。四是职业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规范。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政府已经全面开展了免费的技能培训,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给予了巨大的优惠,但是在具体培训过程中,除了基本培训费用免除外,一些社会性培训机构仍然收取书本费、技能鉴定费,还需要学员缴纳餐费和交通费等,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来讲,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五是培训与就业脱节。目前的很多培训机构与就业脱钩,为培训而培训,培训后就业无着落,贫困人口自我实现就业的能力差,很难达到尽快脱贫的目的,对贫困人口吸引力小。
  二、做好转移就业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从精准扶贫的实际出发,做好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工作,要调整思路,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周密实施,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好就业扶贫精准度高、见效快的优势。
  一是研究贫困地区转移就业的规律和特点。要认真分析贫困地区现有劳动力的数量、年龄、结构、就业优势,发现与城镇就业需求的结合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目标。要在区域发展的大局中、经济结构的优化中发现城乡劳动力的供需互补空间,制定工作规划和扶持措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区域就业对接机制,按照贫困地区内在发展规律做好转移就业工作,用积极的方式推进精准脱贫,让贫困人口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洪流,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
  二是各级政府要在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把收集整理发布适合贫困地区劳动力特点的用工需求信息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建立跨区域的劳务信息对接机制,畅通从省到县的劳务信息网络,完善县乡就业服务平台功能,研究劳务信息及时入村的有效途径,使转移就业的权威信息可以及时传递给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各级就业服务平台要职责明确,运转有效,反应灵敏,系统联动,在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贫困村延伸的有效做法,如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入村等,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可及性。
  三是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倡导与就业挂钩的订单式培训,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工种需要,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技能培训,使技能培训具有更强的吸引力。针对贫困人口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缺少城市生产生活经验等特点,重点发展以县为单位的公共技能培训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展技能培训,规模适中,方便群众,容易形成劳务品牌,提高转移就业的水平和质量。同时,乡里乡亲抱团打工,生活上相互照顾,工作上相互促进,便于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伊始的恐惧心理。鼓励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联合培训的做法,用人单位提出用人需求的数量和岗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及时上岗。尤其是对于异地招工单位,可以异地委托培训机构就近培训,合格后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各方都有利。
  四是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在当前基本的技能培训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则上取消各种收费,包括书本费、技能鉴定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等,交通费要定额补助,减轻贫困人口负担。要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扶贫活动,利用自身优势面向农村开展技能培训,每个培训机构根据自身专业设置优势,联系产业相符的一个县、一个乡镇或一个村,把培训任务具体化,财政给予资金保障,让群众得到实惠,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五是培育发展培训就业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和职员化的用工管理模式。针对贫困地区劳动力从事低端劳动为主,稳定性差,管理松散的特点,逐步在低端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培训就业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譬如家政公司同时开展家政培训业务,培训合格人员成为家政公司的职员,统一安排就业。引入劳务派遣的管理模式,员工与公司签约,公司派出服务,成为流动性极强的低端服务业劳动力供需双方的蓄水池,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让用人单位有稳定的劳动力来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鼓励这些经济实体面向跨区域建立分支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向发达地区有组织地输送劳动力。在砂子洞村和大南地村开展转移就业过程中,选择了一个就业和培训一体化的家政公司,培训合格后只要本人有意愿,基本可以实现随时上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自《领导之友》,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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