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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不断发展的中国教育
 
◎翟志海
  作为来自教育界的人大代表,亲眼目睹了五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过去的五年,是中国教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的五年,是中国教育事业大步迈进、硕果累累的五年。
  一是党中央心系教育、重视教育。过去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提出了一系列高瞻远瞩促进教育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教育事业,总书记强调,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对于教师,总书记强调,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涌现一大批好老师。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对于大学教育,总书记要求高等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对于职业教育,总书记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对于少儿教育,总书记要求孩子们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
  二是出台了保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过去五年内,为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对多部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义务教育法,教科书价格的确定权由国务院下放到各省市区。2015年12月27日,修订教育法,完善了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提出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双语教育、继续教育、教育信息化、国际化人才等一系列新的重要教育法律概念,明确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普及学前教育、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多种教育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等。同日,修订高等教育法,明晰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下放设立高校审批权限,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2016年11月7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这是民办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对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从法律上破解了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不清、财产归属不明、支持措施难以落实等瓶颈问题。这就扩展了民办教育发展的空间,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式,也有利于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差别化的扶持政策,促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民办学校各安其位、健康发展。
  三是国家方针政策给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利好。过去的五年中,中国教育迎来了一个个好消息,经历了太多振奋人心的时刻。中央财政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教育部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一批中外合作的大学相继成立;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新格局;切实推进高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立德树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河北传媒学院成为河北省首批应用转型的高校,从中央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好。关于地方高校应用转型的指导意见发布以后,我们的办学思路和办学定位更加明确了,就业创业能力的重点培养、校企合作也有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在科学定位、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等方面,省级政府给予了统筹安排。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我们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出台了精英集团高校应用转型的规划纲要,对河北传媒学院的治理结构、专业体系、课程、教学、师资结构进行了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和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步步推进,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四是教育领域取得极大发展。过去五年,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从教育阶段来划分,我国各个阶段的教育事业在质和量两方面都迈上了新的台阶,尤其是此前相对薄弱的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更是突飞猛进。根据2016年7月公布的数据,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五年前的62.3%提高到75.0%,提高了12.7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由99.79%提高到99.8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100.1%提高到104.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84.0%提高到8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6.9%提高到了40.0%,五年间提高了13.1个百分点。
我自己所在的民办教育领域,在过去的五年中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类教育在校生从3713.90万人增加到4570.42万人,增加了1/4。除中等职业学校日渐萎缩之外,其余各类民办学校的在校生数均有明显增长。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一、教育经费应与我国经济总量、人口数量保持同步增长
  我国是教育大国,理应以教育财政优先策略体现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雄厚的教育经费投入和可靠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是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根本所在。但目前我国的教育经费明显低于国际相应的教育投入水平,这与我国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教育大国地位不相称。从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首次超过4%之后,教育经费增长一直处于徘徊状态,未升反降。此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国人口持续增长态势明显,为应对未来四五年内新增1亿个孩子的教育问题,必须确保教育经费增长随人口增长同步提高。
  据此,我建议在教育经费上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政府财政投入应该优先安排,应高于其他事业、行业的经费投入,中央本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确保2020年达到GDP的4.5%,争取达到GDP的5%的目标。二是强化地方政府投资责任,提高生均教育经费指数(即生均教育经费与人均GDP之比),以解决一些区域人均GDP增长、而教育生均经费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的问题。三是建议出台教育经费投入的法律法规,对教育经费增长提出明确的数字指标;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并监督政府拨款;严格执行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人大应适时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不力问题提出质询或问责。
  二、对教师减免征个人所得税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待遇,关系着民族兴亡和国家盛衰,决定着民族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全国1539万教师使命光荣而重大。从实际收入来看,教师在全行业间处于中下位置;与世界各国教师相比,我国教师收入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减免征教师个人所得税有利于提高教师经济待遇,调动教师从教积极性。
  为此,就减免征教师个人所得税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及职业高中等各阶段教育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所有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高等教育阶段及其他各类院校的教师免征部分个人所得税。其中绩效工资、课时费应予减免个人所得税;工资性收入应在扣除一定标准的教师职业培训费、书报订购费、参加学术活动等费用后再按国家计税标准进行征税。
  (作者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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