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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监督发挥检察职能
——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滑俊杰
  2012年以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总体工作布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着力服务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逃税骗税、非法集资、商业贿赂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5人,起诉156人。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8人。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力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5人,起诉82人。
  着力服务涉农惠民等民生工程。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套取家电下乡补贴、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骗取土地深松补贴、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贴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支农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39人。及时返还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机制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实施精准预防,有效促进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切实抓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把办好上级院交办案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力量高质量办理承办的指定管辖案件。高度关注教育就业、食品安全、医疗保险、惠民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涉及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件5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36人。加大对职务犯罪的追逃追赃力度,成功抓获1名涉案潜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
  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通过加强农村两委干部警示教育、开展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签订检企共建协议、建立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等方式,构建“打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大力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依法监督项目招投标45次,参与监督大额招标采购活动14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32次,有效促进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依法依规开展。
  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促进平安辛集建设
  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为引领,依法打击犯罪、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23人,提起公诉1965人。
  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涉爆、涉枪、盗抢骗毒等犯罪嫌疑人450人,起诉504人。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59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6人,起诉37人。
  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析理、解惑答疑、案件回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督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接待来访群众385人次。深入落实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建立并科学运用“矛盾预警、履责说理、矛盾融化、个案回访”四个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连续五年实现涉检访“零挂账”。
  依法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节约司法成本。依法对不构成犯罪和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78人,不起诉119人,减少了不必要羁押,促进了社会和谐。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8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积极开展帮教救助、心理疏导工作,坚持“送法进校园”,为未成年人开展法律宣传讲座18次。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提出刑事和民事抗诉7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180件次。
  强化对诉讼权力的司法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5件45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3件4人、漏诉22件4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2人,对13名服刑罪犯的特赦工作全程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5人。
  强化对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严防冤错案件。在办理粟建故意伤害一案中,粟供述曾因犯罪被判刑8年,为完善案件证据,办案检察官远赴其供述的服刑地调查核实,最终查明其供述虚假,不应按累犯在量刑上从重处罚,做到了不枉不纵,维护了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接待室和电子阅卷室,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提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9件。对裁判正确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24件。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9件。
  五、大力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以司法公信理念为引领,按照省院开展司法公信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品质。
  司法改革任务稳妥有序落实。全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经实绩考察、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28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办案一线检察人员占比已达89%,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内设机构整合方案已经省院审批,整合后的内设机构数量将减少39%。
  检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大力推进“阳光检察”,通过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开展检察开放日、开通“一网两微一端”、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丰富了检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规范,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机制,明确岗位标准、细化操作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科技强检步伐加快。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指挥中心系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执行检察信息中心等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网络流程化管理。通过建立网络、电话、触摸屏和案管岗位“四位一体”的查询机制,构建系统性检务公开平台。强化科技应用能力培训,提升信息技术在司法办公办案中的应用水平。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教育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抓好班子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防范和纠治“四风”。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定期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等活动,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推动责任真正落实,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注重提升业务素能。推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安排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新任职人员进行结对帮带,促进能力素质快速提升;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丰富专业知识,交流办案经验,提升办案技能和业务水平;组织全员参加业务学习网络考试、技能实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涌现出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侦查能手、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注重培树检察文化。积极倡导理念文化、精心塑造环境文化、不断提升素质文化、加强完善管理文化、打造内部网络文化,提高全体检察人员文化素养,增强履职能力,凝聚团队精神,提升检察品味。
  五年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管用、有效、简约”的工作思路,坚持规矩做人、规范做事,扎实工作、稳中求进,逐步凭借优秀的团队意识、规范的管理机制、过硬的办案质量、务实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各方面的认可和肯定。先后获得全省先进检察院等荣誉,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五年被评为辛集市实绩突出单位,连续三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人荣立二等功,18人荣立三等功、6人被评为辛集市优秀共产党员。
  (作者系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