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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还原国旗诞生全过程(二)
 
◎王小孚
  三、毛泽东别开生面,推出国旗初选第四案
  但是就在此时,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前面已经提到,9月14日的第六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因意见不统一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初选第十七号(复字第三号)7票,初选十一号(复字第四号)4票。我们据此暂且将第六小组分为“多数派”和“少数派”,显然,“多数派”希望不折不扣地贯彻人民领袖的精神,而“少数派”则坚持初选第十一号。
  9月24日,第六小组在送主席团“为讨论国旗国都纪年事项邀集全体代表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中重复了前一日有关数据与评估,结尾增加了一段文字:“对于国旗图案,本组根据廿三日之分组讨论时各代表所提出之意见,又制成了修正的图案四幅,请付一并审查。”看来,多数派为确保复字第三号“类型”顺利通过,在基本点(红旗角上有一星及一黄条)不变的前提下,已经变通地在修正图案中加入了复字第三十二号的“五星”元素。以下即“修正的图案四幅”(复字第三号新变体):
  与报告同时送主席团的还有第六小组的发言记录。少数派的意见归纳起来有下面几点:
  1.第六小组本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初字第十一号图案(复字第四号)。在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马叙伦一再强调毛主席认为初字十七号修改案(复字第三号)是一较好的图案,遂用表决方式通过此案。“中共一说,就完全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决议”,第六小组“没有立场”。
  2.第六小组9月21日报告书,指复字第一号“较其他各式似乎更好些”。这对分组讨论发生影响,以致“大多数代表赞成第一、二、三及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号图案”。
  3.对于复字第一号,“反对这种形式者不少”,“觉得旗中这一条子有些小气,且像一个棒棒”。专家顾问认为“这个一号图案不是很美观”。
  4.认为“还是复字第四号为好”,“或一面红旗左角上加一五角星,这与军旗也不抵触”。
  第六小组少数派在坚持复字第四号方案的同时,还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方案。
  第六小组少数派的意见得到了部分大会代表的呼应,比如九三学社吴藻溪在9月25日给周恩来的信中说:“徐悲鸿代表报告中共中央拟采用国旗图案复字第三、四号,把讨论的范围限在这两号,所以大家也就以此为范围,略加选择。……大家都觉得(复字第三号)在一整体上划一条横直线,无论这线的起点和终点到头与否,都不免引起一种分裂的直觉,何况民间早有‘黄河为界’的既成印象。……假使中共中央欲采用第三、四两号之一,可否请考虑只用第四号?”
  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的不少民主人士饱学多识,在社会上很有影响,毛泽东曾誉之为“一部天书”。突然他们中间冒出不同意见,完全出乎毛泽东意外。但除了第六小组少数派发言记录上毛、周的笔迹“送毛主席周恩来”“退周”,说明毛泽东对有关国旗初选材料进行了研究外,《档案》中没有留下能够反映他思维活动的任何记录。
  紧接着,9月25日晚8时,毛泽东、周恩来召集的小型座谈会在中南海丰泽园举行。
  议题是国旗国徽国歌国都及纪年问题。出席者18人中,除了第四小组的黄炎培、第五小组的洪深外,都来自第六小组。他们是郭沫若、沈雁冰、陈嘉庚、张奚若、马叙伦、田汉、徐悲鸿、李立三、艾青、马思聪、梁思成、马寅初、吕骥、贺绿汀。
  《档案》的座谈会原始记录中有关国旗讨论部分全文如下:
  毛主席:过去我们脑子里老想在国旗上画上中国特点,因此画上一条,以代表黄河。其实许多国家国旗也不一定有什么该国家特点。苏联之斧头镰刀也不一定代表苏联的特征,那一国也有同样之斧头镰刀。英美之国旗也没有什么该国特点。因此我们这个图案(毛主席拿起五星红旗指着说)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毛主席讲完后大家鼓掌表示完全赞同)
  陈嘉庚:我从东北回来就很关心国旗问题。我完全赞同毛主席所讲的第三十二图案。
  梁思成:我觉得第三十二图案很好,而且与军旗也不相差很大。多星代表人民大团结,红代表革命,表示革命人民大团结。
  (其他人一致发言赞同第三十二图为国旗图样,并一致鼓掌通过)
  这是在第六小组3个初选方案之后,毛泽东别开生面提出的国旗初选第四案。
  根据9月23日统计汇总情况预测,复字第三号类型通过表决并无悬念。但不同声音的出现凸显出能否尊重少数人意见,以及能否在决策中发扬民主等问题,这势必引起毛泽东的重视。此时,毛泽东当然不愿看到国旗评选的民主性遭到稀释,尤其是他发现自己也牵扯其中。他要选一幅让全场一致通过的国旗图案。
  毛泽东首先否定了自己8月26日认可的有黄河的国旗图案。这突破了国旗须有“中国特征(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的评选标准。接着,毛泽东突破了一颗大五角星(代表共产党、解放军)独处旗面的既定模式,让对应于新民主主义四个阶级的四颗小五角星同时亮相。这么一来,符合其新想法的国旗图案自然非复字第三十二号莫属了。
  张治中曾说自己坚决反对有黄河的国旗图案,并在毛泽东的饭局上当面提出,又说自己在座谈会上首先表示赞成“现在的五星红旗”(《张治中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5年),不少人以为信史,演绎出“张治中与五星红旗诞生”的精彩故事。《档案》证明,张的话并不完全准确。他弄不清国旗图案的矛盾究竟何在,也没有机会参加毛泽东提出新国旗方案的座谈会。另有说田汉向毛泽东推荐了复字第三十二号,《档案》告诉我们可能性也不大,因为田汉作为召集人的9月23日讨论组根本没有提及复字第三十二号。还有说周恩来9月23日听毕第六小组秘书彭光涵的汇报,即令其赶制复字三十二号大图(甚至样旗),似乎周恩来先于毛泽东首肯并付诸行动,这完全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
  我们认为,选用复字第三十二号是毛泽东缜密思考后的决定,第六小组提供的文字材料为其主要依据。不说别的,就前面提到的两个突破,除毛泽东外还有谁有此魄力。
  一个意外成就了复字第三十二号的逆袭。不然的话,中国国旗十有八九就是那面有一条黄河的旗,“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能否唱响真要打上大大的问号了。
  四、关于复字第三十二号
  复字第三十二号原创者曾联松,浙江瑞安人。1933年入江苏省立南京中学学习,1936年夏考入中央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后随学校内迁重庆,1938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40年12月,奉命撤离,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上海解放后,调至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工作。1949年7月,《征集启事》发表,乃积极应征,8月中旬将设计稿《国旗国徽与国歌》寄政协筹备会。9月27日经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其设计的国旗图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1977年,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1985年,被批准重新加入中共。
  1949年8月24日第六小组初选出提交常委会审核的17张国旗图案,曾联松应征的国旗图案不在其列。
  曾联松设计的国旗图案原稿并非复字第三十二号。两者的区别是复字第三十二号大五角星内没有锤镰徽。
  据第六小组秘书彭光涵回忆,“这幅图是在截稿前两三天才收到的。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图案很有新意,但在五星内有镰锤不好,建议删去后可作为复选稿,印出来的图案是我根据小组意见重新画的图案”。
  曾联松国旗设计稿能够入选《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成为著名的复字第三十二号,第六小组径自对其大五角星中镰锤的删除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知道,镰锤类型应征稿因“无论其形式如何变换,总有模仿苏联国旗的感觉”而被摒除,少量入选的如第六小组所说“镰刀斧头的也要几个,这是前几天我们都主张要的”,只是某种类型的展示。如果曾联松的应征稿划归镰锤类型,入选的机会几近于零。后来的大翻转,还是应了“无心插柳柳成荫”那句老话。
  复字第三十二号实际排位第三。按照当时对9月23日分组讨论意见的统计,赞同(首选)复字第三十二号人数为5人。查对《档案》原始记录,赞同(首选)人数实为6人,复字第三十二号名正言顺位列第三。位列第四的复字第十五号“设计者朱总司令”(朱德),画图张仃”(复选图案除了后增的修正图外全部都是署名的)。按照前面的标准,此旗兼有模仿美国国旗及青天白日旗之嫌,本不可能发生奇迹。恰好第一、第二之后,第三顺位登场。
  据第六小组统计9月23日讨论的结果,“主张采用复字第三十二号的有胡厥文、李烛尘、雷荣珂等15人”。这里的15人乃赞同复字第三十二号为首选、备选国旗方案者之和,列举姓名的3人皆属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领袖。
  且看这几位独具慧眼者对复字第三十二号的评价。胡厥文、李烛尘:“简明而意义深长。” 雷荣珂:“中国人民的大团结。” 还有未详姓名者也认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大团结”。《国旗图案参考资料》38幅图案的说明中没有出现“团结”之类表述,毛泽东称复字第三十二号“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不知是否受到他们的启发。
  曾联松应征稿以篇幅较大的“国旗的意义”陈述了他的创作理念:
  甲、个别的意义
  一、一颗黄金色巨型五角星着斧头镰刀——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工农联盟为基础,领导革命事业
  二、四颗黄金色中型五角星——代表着:
  1.四万万的中国人民
  2.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其他民主人士等四大阶级与集团
  3.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与海外华侨等四大力量
  4.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等四大内容
  5.四千年来的中国文化
  6.四千年来的中国历史
  乙、排列的意义——黄金色的巨型星与四颗中型星排列成大团圆,表现着:
  1.巨型星领导中型星,团结在一起
  2.椭圆形的中国地形
  3.黄色人种的中华民族
  4.黄土地的中国国土
  丙、综合的意义——中国国旗为红地,上缀金黄色的带有斧头镰刀的革命的巨型五角星一颗及黄金色的灿烂的中型五角星四颗(以下略)。
  第六小组编印的《国旗图案参考资料》上,复字第三十二号国旗图案“说明”为:
  红色:代表革命与斗争
  大星:代表共产党之领导与中国人民解放军
  四个星:代表新民主主义之四个阶级联盟
  黄色:代表中国为黄种人
  两者相较,第六小组对曾联松原说明进行大力度的浓缩和删改:增加了大五角星中国人民解放军意象;四个小五角星明确“代表新民主主义之四个阶级联盟”;而对于五星“大团圆”“团结在一起”的含义则未采纳。
  毛泽东在建议采用复字第三十二号,“团结”恰恰是其强调的主旨。他不提“大星”代表共产党、“四个星”代表四个阶级,与当时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和谐、包容的氛围完全切合。
  9月27日政协通过国旗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星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此当为国旗含义的最权威说明。
  后来11月1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答读者问时也阐述国旗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无疑义。对于泛指“革命人民”的四颗小五角星,落实为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四个阶级,本是题中应有之义。
  中南海丰泽园座谈会第二日,9月26日下午3时,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05人,其中第六小组11人),主席马叙伦。代表们在发言中检讨9月23日分组讨论的存在问题,“大部分代表因受第六小组所发的意见影响,使大家的意见都被集中到讨论复字第三、第四两幅图样,以致各代表意见不能充分表达”。这为推出新的国旗图案廓清了道路。经会议主席“解释”后,除苏静(开国中将)、简玉阶(全国工商界代表)未表示意见外,诸代表同意国旗采取“庄严、美观、简洁、易制,且又合乎所征求之条件”的复字第三十二号。会议报告:“国旗:拟采用国旗图案参考资料第三十二号图,并改正其说明:甲、红色象征革命;乙、星象征中国人民革命大团结。”
  9月27日下午,在政协一届全体会议(第六天)上,周恩来逐项将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等《四个决议草案》提付大会表决,皆获一致通过。
  9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27日政协全体会议重大决议,大字标题有“国旗国歌及纪年均已确定”之语,文中改称“红地五星旗”为“五星红旗”。实际上,27日的讨论记录中,复字第三十二号已被第一次称为“五星红旗”。但会议材料《四个决议草案》和《四个决议案》皆以“红地五星旗” 称之。9月28日,仅使用一天的“红地五星旗”称谓为“五星红旗”正式取代。9月29日,大会会刊刊载《国旗制法说明》。《说明》将原先《四个决议草案》中“国旗制法”的“五角小星”“小星”一律改为“小五角星”。经过三个月的征集、初选、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诞生了。
  (摘自2016.10《世纪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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