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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魏国君
  一、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大力推进平安栾城建设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568件836人,不批准逮捕92件1116人。提起公诉893件1423人,不起诉74件88人。
  开展“环境食品”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两法衔接”推动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全力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破坏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多发势头。自2014年3月开展活动以来,共建议移送案件26件,监督立案13件。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适用不捕,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建议侦查部门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捕,并积极做好刑事和解和民事赔偿工作,减少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以来,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50余件。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实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放在办案第一位。成立女子法律服务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逐人建立档案,实行“进行一次家访;开展一次谈心;讲授一节法制课;奉献一次爱心;介绍一个就业机会”的“五个一”帮教制度,为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成长的平台,提高了被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以来,共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87件180人,不诉8案11人。批准逮捕68案126人,不捕20案23人。
  顺应民意抓信访。注重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注重平时信访人员的动向,解疑释惑,稳定情绪,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摸排、稳控工作,未出现涉检访案件。201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117人次,办理初核案件26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受理控告2件,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2件。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果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效遏制腐败上升蔓延势头。
  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9件46人。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完善侦查运行机制。把转变侦查观念、严格程序监控、规范操作行为作为推进反贪、反渎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方面,在侦查谋略上从注重获取嫌疑人口供向依法秘密调查取证转变;从强攻硬取、打疲劳战向以智取胜、以科技取胜转变;从保守决策向风险决策转变;从分散作战、零打碎敲向整体作战转变。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一体化机制办案,排除办案阻力,锻炼干警的侦查能力。
  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增强办案效果。加强办案流程等办案制度建设,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侦查决策和履行手续同步,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用制约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增强人权意识,依法保护和尊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案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避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科技应用,投资200万元,建立了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把自侦办案的各个环节纳入网络管理。大力推广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实现侦查指挥中心与办案工作区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讯问、监控和指挥信息化。对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卷宗中的涉及有关司法鉴定文书进行司法鉴定文证审查65件。提供司法协助32件。同步录音录像累计154件198人次,录像时长200多小时;为自侦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协助20件。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6件,撤案监督20件,追捕40人,追诉25人。纠正违法47件。刑事抗诉案件9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在押犯谈话86人次,举行检察官接待日活动28次,召开联席会议7次,对监管活动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31次。开展集体警示教育活动3次,对发现的矫正工作存在的脱管、虚管等违法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5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检察,向本院公诉部门、区公安局、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5件,全部得到采纳。做好特赦案件监督工作。对栾城区司法局在2015年办理的17件特赦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检察。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市院交办二审案件50件,办理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息诉和解案件30件,办理支持抗诉、督促起诉案件6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9件。
  四、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建设优化环境取得新突破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助力支持。几年来,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努力寻求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的最佳结合点,积极开展检察工作。
  加大重点工程、大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派出专人对各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行贿档案查询、资金的管理、运行、工程各阶段的实施等都作同步预防监督或跟踪预防监督。2012年以来,完成预防查询1217次;预防咨询233次。在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始终参与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参与制定评标工作纪律、评标程序及办法等,防止了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招标、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举办农村“两委”人员法治讲座,检察长亲自授课,着力提高“两委”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送法进乡镇、企业、机关活动,在楼底镇、区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等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上千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46次,受教育干部职工达千余人。2012年以来,举办法制课、座谈会28次,办法制宣传栏13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工业园区建设和安全投资的实施意见》,召开“服务园区建设、保障安全投资、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向园区企业赠送了法律书籍。二是认真落实与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制订的《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常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园区企业好评。三是成立了派驻石家庄产业园区检察室。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列席有关重要会议,畅通信息交互渠道。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力所能及帮助园区企业、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建设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作出贡献。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合力打造阳光检察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听取汇报、征求意见300余人次。10多名干警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履职报告。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成高标准“检察服务大厅”,能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键式”公开。开通了微博、微信。建立了网上、电话、触摸屏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查询机制。公开法律文书263份。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116条,微博发布信息1200条。全面更新了检察院门户网站,已向社会公开检察业务信息、检察政务信息、队伍建设信息200余条,重要案件信息50条。
  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实现对办结案件网上评查,提高了办案质量。共评查各类案件400余件。
  六、狠抓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跨上新台阶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和保障,坚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准确定位,积极作为,检察工作得到区委的重视和支持。
  加大内外部监督制约力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每年逐级签定《廉洁从检责任状》,坚持对新任职干警进行集体谈话。持续开展检务督察,特别是对警车使用、工作日禁酒、赃款赃物扣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着力锤炼严和实的作风。
  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参加各类专题辅导讲座20次,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学习,举办各种知识测试15次,队伍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