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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医疗广告,国外出重拳
 
◎姚兆达 青 木 文 远 姚 蒙
  美国违规宣传罚五亿美金
  在美国,网络上的医疗广告一直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虽然很多药品都能在网上搜索到广告,但美国政府密切监管着国内各大搜索引擎关于药品的推广行为,不给虚假广告一点可乘之机。
  美国目前针对网上药品广告的监管部门主要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和药房理事会(NABP),任何想要在搜索引擎上宣传药品的医药企业,都必须经过这两个部门认证药品确实安全有效后,才能在网络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而且,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还会联合FDA对药品广告经常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除了重罚药品企业,还会对搜索引擎进行重罚。
  2009年,美国政府为了检验搜索引擎的公正性,派出“卧底”试图在搜索引擎上宣传禁止在网上出售的固醇类药物并成功挂在了这个搜索引擎上。随后,美国政府为这家公司开出了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亿元)的罚单。从此,为了保证投放的医疗广告符合政府规定,美国的网络搜索引擎公司除了遵守各项法规,还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查程序,将可疑的医疗广告拒之门外。2015年,这家搜索引擎公司通过内部自查,屏蔽了1250万条违规医疗用品及药品广告,理由是带有虚假、误导性语言。
  德国不许出现假专家
  根据德国《医疗广告法》规定,医院只能在网络、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做广告,禁止散发广告传单。而且,广告内容必须与其营业许可证上的内容相符,不得宣传未经临床验证的疗法。而且,在广告宣传语上,也禁止出现“领先”“特色”“最好”等误导性词语。而且,在网络等媒体上出现的医学专家,必须将他们的姓名、学位、头衔等公示,民众可随时上网搜索其真实身份。
  而一些医疗广告中的疗效数据,都是由与该医疗机构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检验的;有的广告中患者出来现身说法,也必须都是确实使用过的人。在广告播出前,医疗机构要把广告拿到德国联邦药监局和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心,对其中的专家、产品检测数据、消费者使用效果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证明,医疗机构必须向网络等媒体出示这个证明,才能在上面做广告。
  广告播出后,民众可随时到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心投诉违规,若问题严重,这些医疗机构不但会被罚款,甚至可能停业。
  加拿大医院只有公益广告
  在加拿大,从只有几十人的小村庄、小县城,到拥有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是政府出资建立的,只有极少数的私立医院,但由于医疗保险不报销私立医院的任何费用,因此,普通民众很少去私立医院看病。
  无论到哪一家公立医院看病,其医学检查设备都是国家统一配备的,检查结果全国通用。而且,加拿大的病床、药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各项医疗开支都由国家统一定价,无论病人在哪里看病,医疗费几乎没有差别,所以加拿大人不需要通过医疗广告选择医院。
  记者在网上搜加拿大医院广告,都是鼓励捐款,支持某项新疗法的公益广告。
  法国医院有排名禁止做广告
  法国《公共健康法》和《医疗职业道德法》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医疗机构或药品做广告。所以,法国的医生和医疗机构都非常谨慎,避免在商业广告中出现自己的名字。
  民众在就医时,一般会参考政府发布的医生和医疗机构分数或各大媒体发布的各种医疗排名。这种分数与排名体系具有高度权威性与客观性,是民众就医的首选参考标准。
  据悉,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分数是由法国最高卫生局打出来的。每年,最高卫生局先对各项医疗信息进行一下统计,包括就医患者的数量、治疗方案、效果和医生情况等,再根据法国医生和医疗机构自己定期提交的信息,并结合最高卫生局内部专家的调查报告,为医生和医疗机构打出一个客观的分数,但不附加任何评论。而且,法国最高卫生局与任何医生或医疗机构都没有利益关系。
  每年最高卫生局的分数出来后,各大媒体就会根据分数,制作出法国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排行榜,供民众参考。其中,最受欢迎的是《焦点》周刊、《新观察家》周刊与《费加罗报》的医院排名。排名中既有综合性大医院的分数,又有各专科医院、医生的分数。法国民众认为,法国的医生与医院排名很客观,商业广告对民众来说根本没有作用。
  (摘自2016.05.10《生命时报》)
栏目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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