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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内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邱晓宁
  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化党内监督作出深刻论述和重要部署,从完善监督制度到创新监督方式,从抓住“关键少数”到净化政治生态,既为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从近几年各级查处的案件看,思想麻木心存侥幸的有之、重视不够工作粗疏的有之、监督不严剑走偏锋的有之、惩戒不力震慑不够的有之。一些问题看似是个人的行为,但反映的则是组织监管不到位;一些问题看似是基层的问题,但反映的则是领导机关压力传导不够。特别是班子成员身上发生的问题,直接反映出我们管党治党,尤其是对干部的管理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还存在宽松软、“灯下黑”的情况。用联系的、系统的观点来看,根子上还是党内相互监督不够有力、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咬耳扯袖不够及时、惩戒效果不够明显,需要我们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破解难题。 
  一、深化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意识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要求,开展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使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从关系党发展壮大和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认清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领导干部要乐于接受监督。党内监督虽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要当作是对自己政治上的关心与爱护,在党纪法规面前常怀畏惧之心,在政策规定面前坚持严字当头,在批评意见面前做到闻过则喜,使乐于接受监督、善于听取意见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 
  各级组织要主动开展监督。要防微杜渐,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牢固树立“严格监督是本职、监督不力是失职、不愿监督是渎职”的观念,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搞一团和气,提高各级组织的政治原则性、增强各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要敢于积极监督。开展党内监督既是党章赋予每名党员的权利,又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党员要增强监督信心,强化监督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坚决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在实事求是、不存私心、对党负责的前提下,敢讲真话实话,维护好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突出重点部位,牢牢把控党内监督关口 
  党内监督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不能搞大而全,只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程跟进,才能有所作为。 
  第一,根本点在于监督现实表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的考查,通过明查暗访、个别谈心、函询了解、听取报告等方式,考查面对政治关口、执行重大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的态度,考查在名利得失、进退去留面前的选择,警惕信念上的动摇、思想上的滑坡、道德上的堕落。 
  第二,关键点在于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是党章的基本要求,尤其要突出“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列出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边界、区分监督责任,用好述职述廉、党务公开、报告个人事项等抓手,从思想上管住、组织上管严、用权上管紧,防止越权行为、特权行为、滥权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其三,延伸点在于监督生活交往。从近年发生问题的教训看,生活情趣不健康和对外交往不谨慎是重要诱因。必须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生活交往中,既管好八小时以内,又管好八小时以外,既关注“人前”的日常表现,又关注“人后”的真实面貌,既启发自觉、强化自律,又严格制度落实、强化他律,形成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 
  三、严格遵守法纪,全力促进党内监督落实 
  党内监督制度法规不仅可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而且为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全体党员监督领导干部用权提供了依据,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以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强化党内监督,根本的就是坚持、完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处理好全局工作与分管工作的关系、形成决策与执行决策的关系,努力营造有分工无分家、有提醒无提防、有主见无成见、有制衡无掣肘的良好氛围,打牢班子团结的政治、思想和感情基础。 
  以经常性检查督导增强监督的执行力。采取定期巡查、跟进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以经费、物资、工程和干部任用等敏感问题为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构建全方位全时域的经常性监督系统,及时梳理问题、严肃通报、高效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可能出现在哪里,教育、管理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增强监督的威慑力。对照“四种形态”细化追责标准,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制裁等多种手段,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不让违规违纪者占便宜,使钻空子的人得不偿失。 
  四、汇聚整体合力,着力提升党内监督实效 
  当前,监督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监督能力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客观上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必须更加注重形式上的多样性、方法上的创新性、参与上的群众性、力量上的整体性。 
  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结合。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将各方力量纳入到监督体系中来,使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发挥好各种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用“小窗口”促进“大监督”。 
  坚持既往经验与时代特点相互融合。近年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日益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复杂化等特点,普遍涉及用人、金融、采购、法律等领域,由于对相关知识不专不精、拘泥于老办法老套路等因素,在执纪办案、纠风反腐中难免遭遇“盲人摸象”的困境。这就要求我们结合时代特点,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拓展知识面、提升能力素质。 
  坚持传统方法与信息手段科学衔接。相比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传媒迅速崛起,具有传播即时性、双向互动性、渠道多样性等特点。开展监督既要把传统方法用好,更要重视网络这一监督利器,探索“制度+科技”的方法路子,把审批、采购、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监管、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使监督更加便捷高效。(作者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武部)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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