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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会等10则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 
  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会 
  8月31日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召开2017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会,来自党群、人大、政府系统的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共85家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和副主任张杰辉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指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副主任李建军在肯定各承办单位工作成绩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指出了当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比较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李建军要求各承办单位对照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重点要对本届以来代表连续提出的和答复代表解决而还没有解决的建议进行“回头看”,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尽可能地采纳代表建议,真正把办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朱春林 张建广)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部署推进2017年立法工作 
8月24日,张家口市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对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青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英出席会议,并分别就推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李青春强调,认真落实好今年的立法计划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回建书记提出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指示精神,在落实立法计划项目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沟通联络,确保立法计划有序推进;面对地方立法工作这个新机遇和新挑战,要加强立法调研,严把法规起草关和审议关,确保地方立法工作进度;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抵触、不照抄,汇民意、集民智,有特色、可操作,结合实际,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确保法规可行管用。  (崔云海)  
  元氏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 
   开展履职评议是新形势下人大为依法加强司法监督、拓展监督途径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目的是通过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元氏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两官”履职评议人员选定会,县法院选取了5名员额制法官,县检察院选取了4名员额制检察官作为今年首批履职评议对象,标志着县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正式进入实质阶段。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评出新作风,评出新干劲,评出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元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李增仁) 
  南和县人大常委会 
  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审计实效  
  为了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效,近日,南和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审计工作监督力度,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关注部门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及绩效,有效防止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沉淀等问题发生;二是要关注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有效遏制超标准、超期限、超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三是要关注财政支出绩效,推动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四是开展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一中等四个重点部门延伸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绩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及财政运行风险,从财政收入支出预决算数、预算调整、结余结转资金等方面进行细化分析,确保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王海燕) 
  大城县人大常委会 
  举办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人大代表综合素质,大城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全县新一届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姚生泉进行了授课。大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增怀出席活动并作了学习动员讲话。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驻大城县省、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各乡镇(区、处)人大主席团主席(联络组长)、副主席和秘书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共计139人参加了培训班。代表们认为,这次培训举办十分必要,十分及时,不仅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自己今后当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  (张海潮) 
  乐亭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 
   8月24日,乐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兵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法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对县法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法院严格执行刑诉法,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今后工作,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全社会公民懂法守法用法;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规范执法行为,把程序公正的要求落实到刑事司法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重视和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田梦云) 
  唐县人大常委会
  调研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8月2日上午,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到县法院就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县法院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委员们详细了解了县法院队伍、机构设置、权力运行以及工作制度建设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用创新思维和方法解决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的综合素养。三是坚持在改革中强化公平正义、司法公正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李永安 申娜)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8月25日,兴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院长谢孟水所做的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行能力,提升履职效能;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对县法院执行工作总体表示满意,并提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努力解决公务车辆不足三点建议。  (张立欣)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倡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共建文明城市 
  2017年是武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评年”。为深入贯彻武安市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全力以赴打赢“创城”攻坚战,确保“创城”目标实现,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携手共建文明城市倡议书: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责任感,积极主动投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形成全市上下文明共建的强大合力。二要发挥代表作用,争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排头兵,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三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推动者,督促解决“创城”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创城”工作献计出力。  (武人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被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上,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近年来,双滦区法院领导班子针对“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遵循司法规律,结合审判实际,以司法体制改革为主线,以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司法公开为重点,在诉外、诉前、立案、审判、裁判等环节探索分流路径,打造了“立足四个方面,搭建六个平台,着眼五个阶段,实现五级(次)分流”的“4655”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多渠道、分层次、高效率化解纠纷,实现了诉内、诉外“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纠纷分层递进化解,收结案均衡发展的良性循环,创出一条司法资源聚合社会资源、司法机制激发司法潜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矛盾化解各入其道的案件繁简分流新路子。  (高明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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