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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勇于担当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胡华军

  2013年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年来,办结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各类案件171518件、同比上升56.1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3%,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291.23亿元、同比上升124.39%。其中,市法院办结案件19815件,同比上升98.13%。
  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服从服务于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据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服务保障“十三五”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西港搬迁”、法治秦皇岛建设、“双违”整治、“双创”工作、民营经济发展等司法指导意见,引领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展。针对秦皇岛市“四市”发展战略对司法的需求,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协调通报、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制度。旅游巡回法庭已办案近百件,即时化解纠纷,提升了旅游服务环境。与金融部门共同构建全市金融案件审执联动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的大数据分析,深入开展司法调研,发布民商事、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147件次,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建言献策。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刑事案件10474件,判决生效被告人929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11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08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禁毒、“利剑斩污”、打击危害食药安全及盗采海砂等专项斗争,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恶势力团伙等案件730件,涉毒案件307件,破坏生态环境及危害食药安全等案件87件。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电信诈骗、走私等案件446件。加大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相关案件277件,260人被处刑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量刑规范化,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应。牢固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33名被告人无罪。积极投身“法治秦皇岛”建设,广泛开展司法宣传活动,主动参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不断拓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商事案件70532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35.81亿元,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等合同案件12620件;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立足“促进融资、防控风险”,依法妥善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保险等合同案件23986件。依法慎重处理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引发的案件,在力促企业兼并重组的同时,注重通过破产审判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正确处理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873件;注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等相关案件228件;依法审理涉外纠纷案件,不断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切实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00件,同比增长114.29%,依法确认或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71件。探索推行裁执分离模式,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裁定准予执行2139件,不准予执行299件。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件,有效维护国家赔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开展协调和解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391件;应邀为行政机关做法治辅导报告30余场次,促进依法行政。
  二、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民事案件46737件,制裁违法侵权、保障民事权利,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及核心价值观。依法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15700件;高度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结财产确权、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案件26937件;加强“三农”案件审判,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案件4092件;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健全涉军案件审判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注重司法调解工作,力求实质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48.95%。
  大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清理执行积案、“飓风”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8251件,执行标的总金额137.82亿元。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735名,使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有效缓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指挥系统,初步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反消极执行等专项整治活动,司法拘留493人,追究刑事责任29人。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避免拖延执行、有选择执行、乱执行等现象,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使当事人享受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申请、视频接待等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力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开展“轻刑快判”“小额速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达65.21%。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依法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刑事被害人等178名司法救助对象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638.60万元;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857.45万元。
  着力提升司法质效。推行办案质效问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夯实责任,坚持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市法院对办案不达标的责任主体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深化审判流程管理,严密对审判执行各节点的监控,实行审限预警、超审限惩戒制度;强化对下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通过狠抓执法办案,有效应对案件激增的情况,保障案件及时办结、质量稳步提升。下大气力解决当事人反映的司法不公问题,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237件;依法解决重复访、越级访案件653件;复查申诉案件4676件,依法再审567件,纠正错案129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动力和保障
  顺利完成司法改革阶段性目标。全市法院克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基数小、员额法官数量少、矛盾异常突出的困难,强力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提前完成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在全市256名首批入额法官中,法院领导班子成员19人、占比7.2%,一线法官237名、占比92.8%。初步建立起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形成以员额法官为主,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的审判团队;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激发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2016年入额法官办案数量同比增长45%。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凡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93.12%,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积极探索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健全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同步录音录像的数字化法庭84个,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49217篇、直播庭审3524件次、公开案件信息138470条,网络司法拍卖260多场次、成交金额1.5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普遍设立家事法庭或合议庭,引入心理咨询疏导服务、家庭调查员等制度,强化情感弥合功能,促进家庭关系修复。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15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628件,促进了司法民主。
大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和巡回法庭的优势,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通过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工会妇联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诉调对接,诉前化解纠纷13427起。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邀请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线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升级。
  四、狠抓法院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把牢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大力实施“铸魂”工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引领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铸就忠诚品格,绝对听从党的指挥,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积极培育司法职业精神,开展法官宣誓活动,完善选树典型、弘扬先进的常态化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紧抓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建设这个关键。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领导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杜绝“家长制”、“一言堂”。正确把握用人导向,优化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主体层次、责任内容、问责惩戒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夯实司法能力这个基础。扎实开展“三型法院”创建活动,重学习、强服务、抓创新。加强司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或组织业务指导讲座70余场次,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参训干警15000多人次、覆盖率98%。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精品案例评选、案件评查、司法警察技能比武、书记员速录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注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
  强化纪律作风这个保障。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法院职业纪律规定,坚持纪严于法,注重抓早抓小,组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56场次,健全完善“五谈话一档案”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49名干警开展谈话提醒和警示诫勉。驰而不息地抓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四风”监督和司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通报、纠正、处理相关问题231个。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把司法巡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与其他监督方式紧密结合起来,拓宽违法违纪发现渠道,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四年来,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件,其中14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落实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报告工作;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完善定向联络、登门走访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座谈听取意见478人次,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信息》;虚心诚恳地对待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8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听取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广纳良言、汇集民智。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458件。注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作者系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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