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搭建四个平台 全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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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里 |
诉讼是化解当事人纷争,彰显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但减少诉讼案件,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也是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为此,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实践,逐步建立了符合案件特点与审判工作相衔接的调解机制,形成了多元调解,导向调解,判决(前后)调解,执行调解,有效化解案件矛盾的新举措,即减少了诉讼案件数量,又为当事人和解搭建了沟通平台。 优化诉讼中心平台, 线式服务贯穿立案全过程 规范运行机制,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人民群众在法院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 一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综合职能。确立“三到位两服务一站式”立案程序。三到位,即诉讼文书、电子查询、风险预知准备到位,凡立案所需之物一应俱全。两服务,即文明服务、爱心服务。一站式,即引进邮政、银行系统,实现诉讼收费、邮寄送达均可在立案大厅内一次性完成。二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职能。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让诉讼服务中心的每一名干警都成为“青年文明号”的一份子,树立一种精神,培养一种作风,明确一个追求,形成比工作业绩,学先进典型,查服务不足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信息化服务功能。建立网上预约、网上立案、12368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办公系统,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服务网站等自媒体服务,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扩展,服务渠道更加多元、便捷。 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多调少判减少矛盾点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强化诉前调解,加强诉调对接,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成立诉调服务中心。调解服务中心由两名员额法官和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为化解当事人矛盾,减少纷争,对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调解优先制度,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阶段。二是设立信访接待室。由院领导每周在工作日期间排班进行接访,对当事人就生效裁判及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疑问,严格按照该院判后答疑规定解答疑难问题。对群众来访坚持以当场沟通解决为主,不能当场解决的予以登记,及时转办有关部门按期答复,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引进家事审判心理咨询。实行家事法官说服劝解与专业心理矫治专家开展心理干预相结合的模式,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解,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引进法律服务平台, 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引入法律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专业人士,为诉讼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代理诉讼等服务。 一是与县司法局协商,将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引进法院,成立法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室,每日至少有一名专业律师驻守,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案件的相关事宜,使“三位一体大调解”功能进一步向深层次扩展。二是与县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了离婚前调解机制,全方位化解家事纠纷。同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及资深心理咨询师,就家事审判工作经常进行业务指导及心理咨询培训,增强家事法官处理案件的综合素质能力。三是建立民事案件回访档案,与社区及驻村乡镇法庭人民陪审员一起,对于调解和好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对于履行不利,付费不及时的当事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规范行业调解平台, 促进专业调解精细化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主动与当地各部门沟通,依靠各方力量形成对诉讼服务工作的支持,促成高效、质效、有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格局。 建立行业调解委员会。由交警、医院、保险、工商等多家单位为成员,组成联合专业纠纷解决委员会,以诉前联调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针对行业案件特点,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建立健全案件档案,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处理问题,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可靠的保障机制。行业调解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法院督导委员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四个诉讼平台,邀请当事人亲属、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解,共调解案件936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案件调解率增长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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