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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和他的隐形“金主”
 
◎黄培岳
  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涉嫌受贿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几乎每个贪官都拥有一个由商人组成的“政商朋友圈”,都有一批“金主”,形成隐形的利益共享体。从1988年担任科员踏上从政之路,李杰历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美兰区政府区长和美兰区委书记,一直到担任海口市副市长(副厅级),仕途一帆风顺。
  伴随李杰升迁的是与其关系密切的政商朋友们。有些是他的同乡,下海经商一路追随;有些是在商界十几年如一日扶持他的“知己”。他们为李杰在经济上提供帮助,李杰则在商业项目上对他们照顾有加,由此形成隐形的利益关系。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中共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职务之便,通过工程项目、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单位及陈利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余万元。
  “金主”杨总
  ——对李杰言听计从
  李杰1988年从部队转业之后,从一个科员开始他的仕途,一直到担任海口市副市长,可谓是“春风得意”。
  可是,一路担任要职的李杰,想的最多的不是如何“在其位,谋其政”。他插手工程项目,倒在开发商的怀里,收取大笔的好处费,最终“栽”倒在工程项目上。特别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捞钱。2015年9月,李杰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法院查明,在李杰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向开发商许诺时,总忘不了推荐自己的“心腹”——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
  杨某与李杰是10年以上的老相识了。杨某本是海口新美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当初他想做海口市旅游景点一条公交专线营运项目。2006年春节过后,杨某找到了时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的李杰帮忙。
  当时,李杰很痛快地审批了旅游公交线路,杨某送给李杰30万元以示感谢。从此,杨某紧紧靠住了李杰这座手握实权的大山。
  2007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经李杰幕后运作,让杨某担任该公司老总,杨某对李杰是言听计从。第二年,国家规定政府工程必须要经过招投标程序,不能以合作建房的方式共同开发项目。对李杰来说,杨某派上用场的时候到了。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准备招投标,于是找到李杰。李杰指点邵兴华去找杨某,并表示他会交代杨某配合工程招投标运作。最终,在杨某的指点下,邵兴华挂靠的工程公司中标了。这次李杰也没有白忙活,事后,邵兴华送给他好处费230万元。
  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领域,李杰插手的项目远不止这些。不仅如此,李杰还在工程款拨付、拆迁工程等方面,为工程公司老板提供帮助而从中受贿。
  “金主”劳总
  ——按工程款总额2%返还给李杰
  “上了项目,倒了干部。”工程腐败是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接二连三,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几乎成工程承包中的潜规则。
  “我听说美兰区有个职工住房项目,看能不能给我做?”
  “是有个新苑住宅小区项目,可以考虑给你,不过……”
  “请您放心,您的关照费按工程款总额2%给。”
  2007年6月的一天,劳生福找到时任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的李杰,希望在工程招投标上得到他的关照,劳生福当天便送给李杰20万美元。果然,劳生福不久得到了该项目的承建权。
  然而,2008年7月,劳生福给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已被判刑)送钱事发被调查。劳生福很快找到李杰请求退还20万美元,担心出事的李杰,分两次全部退还。
  没过多久,劳生福补偿李杰的机会来了。2011年6月初的一天,劳生福再次找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的李杰,希望帮助他的朋友唐胜茂拿到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并声称好处费还是按照原来幅度,两笔一起给。
  2011年11月,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取得了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2011年5月至2013年年初,劳生福安排人帮助唐胜茂通过签订一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的方式,给李杰好处费407万元。
  “金主”陈总
  ——充当李杰受贿中介角色
  案发后,在李杰的受贿清单中,有两笔共计547万元是陈利上缴的,一笔是92万元,另一笔是455万元。
  陈利是谁?他和李杰什么关系?据查,陈利是李杰的远房亲戚,是一个做工程的个体户,他于2006年从电白老家来到海口,很快便和李杰攀上了关系。
  据陈利交代,从2006年到2015年,他每年春节都给李杰送1万元的红包,10年送了10万元。而且,他在李杰数次的受贿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逐渐成为李杰受贿隐匿赃款的“大管家”。
  在唐胜茂运作水滨花园项目时,找到陈利与他签了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把800万元的水滨花园项目运作费转给了他,其中有293万元是投标费用,100万元是中介费用,剩下的407万元是给李杰的。他告诉陈利暂代保管。对李杰来说,有了陈利这个“亲戚”,大额的“好处费”都通过陈利收取,“安全”。
  李杰历经30年官场生涯,对收受“好处费”是比较小心谨慎的。除了让陈利代为收取、保存,一有风吹草动,他马上会退回收受的“好处费”。待风平浪静后,他又会要回“属于自己的好处费”。
  2010年5月,邵兴华分两次给李杰送了200万元。后来,时任海口市副市长的李杰听说自己正被调查。慌忙通过陈利将200万元退还给邵兴华,并叮嘱邵兴华要严格保密。
  2015年春节后,李杰得知自己已躲过一劫,便迫不及待地打电话邀请邵兴华到家做客。在家里,李杰交代邵兴华把归还的200万元再给陈利。邵兴华当然不敢怠慢,过了十多天,就又把200万元通过不同途径给了陈利。
  忏悔
  ——败在“政商朋友圈”
  近年来,在与商人“朋友们”的交往中失去底线,将“朋友圈”演变为“腐败圈”,最终身陷囹圄的官员不在少数。像李杰这样把商人朋友当成永不枯竭的提款机,这种关系显然是不正当的,早已脱离法治轨道,变成了赤裸裸的违法犯罪。
  2017年6月24日,海口市有关部门组织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李杰被作为贪腐典型上台忏悔。
  李杰说,回顾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历程,确切地说,都是因为侥幸心理在作祟,一直以来“也许没事”的想法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就是怀着“也许没事”的侥幸心理,在受贿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十几年来收受了多笔“好处费”。可收到钱后,内心依然不安,有时也会噩梦连连,害怕自己的事情败露。
  在办案检察官的耐心教育与帮助下,李杰对自己的罪行有了彻底的悔悟和认识,自己败在了“政商朋友圈”。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的愚昧行为,是一种对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正确认识的荒唐行为,是一种长期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的放纵行为,也是一种贪图享受追求金钱的腐败行为。自己辜负了党组织寄予的希望,辜负了上级领导多年的培养,也辜负了家人朋友的期盼。
栏目责编: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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