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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披上网络金融新外衣 检察官支招识别非法集资
 
◎(摘自2017.07.05《北京晚报》)
  “高回报”的承诺绝不能信
  近日,曾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空中巴士——“巴铁”项目传来逆转消息:不仅项目中止运作,而且投资方北京华赢凯来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集资,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近年来,“P2P网贷”、“众筹”等新名词不断冲击着投资者的视线,而投资公司承诺的高额回报利诱,也使无数投资人为之付出毕生积蓄。但随之而来的往往不是“一夜暴富”,而是非法集资类案件大量增加。这类案件赃款大多被挥霍,或者去向难以查明,使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社会危害性极大。
  遭遇1
  银行经理也不靠谱
  70多岁的老田是在银行办理储蓄业务时认识银行经理孙某的。3年前,孙某在银行大厅拉住了老田,向他介绍了一款保障房项目的理财产品,“这款理财产品是银行推出的,卖得很好,年收益是10%,保本保息。”孙某还说这是政府的保障房项目,是有保障的。老田听了很动心,就拿出50万元积蓄购买。当时孙某给了老田一份股权回购协议书以及投资确认函、合伙协议书,承诺半年返一次息,2015年6月到期后返本还息。但后来孙经理打电话告知“利息暂时不返了,到期后本金和利息一起返还。”
  但直到2016年2月,老田一分钱利息和本金都没拿到。老田和其他投资人追着孙经理讨要,但孙经理竟然说:“反正钱没进我的口袋,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老田等人急忙报案,孙经理被抓。
  孙某供述,这款理财产品是某公司业务员通过私人关系在银行向他推销的。每吸收到50万元,孙某能拿2.5%的提成。
  但这款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另案处理,老田的钱很难被追回。后孙某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元。
  ■法律提示
  老年人在投资前应多和家人商量,上述案例实际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平台私自做的“飞单”业务。如果您在银行遇到银行工作人员推销理财产品,应对该产品是否为银行所经营进行多方核实,比如到银行网站查证等,保存好所有证据材料,包括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都应进行录音录像。
  遭遇2
  “永动机”套上新外衣
  退休在家的李女士手头有点积蓄,一直想找个利息高的投资项目。两年前,她从朋友处得知有一个“磁动力”研发项目可获高额收益,并承诺10倍返还投资款。
  “当时我听了这家公司负责人的讲课,说杨某发明了‘磁屏蔽永动机’,能够代替三大能源,而且投资2000元就给一套房。”李女士听后当即决定投资该项目,共转账投资50多万元。但她没想到,这家公司仅仅返利了一半,便再也没有任何回报。
  李女士和其他受害人报案后才得知,杨某曾在重庆进行过“磁动力”项目开发,但根本就没成功,后来就废弃了。科研机构出具的评议也证明,“磁动力”旨在创造永动机,违反物理学和哲学基本原理,违背科学常识。后杨某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
  ■法律提示
  投资人应该提高对虚假投资项目的辨识能力,不法分子往往以重大发明、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名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收益,诱骗投资人签订合同。
  遭遇3
  网贷被挪做股指期货
  赵先生3年前在网上看到一家自称“P2P”的速可贷网站,声称贷款人将房产、车辆抵押给公司,投资人把钱通过速可贷的中介平台借给贷款人,该公司就按投资期限返利,到期还本金。当时该公司承诺,1月期年化收益19.5%,2月期年化收益20.5%,3月期年化收益21%……
  赵先生就在网站注册了速可贷,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共充值近40万元。但他不知道的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从2013年起就开始用投资款偷偷做股指期货业务。王某交代,他把投资人的钱汇总后做股指期货买卖,所获利润支付投资人本息,在此期间,其所匹配的债权人都是虚拟的,其中有一部分抵押借款合同是他自己伪造的,投资款并没有给贷款人。到2015年王某的股指期货共赔了约5000万元,赵先生的数十万元投资也打了“水漂”。后王某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40万元。
  ■法律提示
  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已经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重灾区。有的平台利用资金池涉嫌非法吸存,有的平台审核不尽责,存在大量虚假借款人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平台则完全是利用庞氏骗局模式借新还旧。投资人应尽量对网贷平台进行多方考察,尽量选择真实可信的平台。
  症结
  投资意识增强但过于追求高回报
  非法集资案件主要包括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种类型。近年来随着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类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以北京市东城区为例,2012年至2015年,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总数为16件,平均每年最多不超过5件,而在2016年,该院受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激增至25件,涉案总金额高达近百亿元。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苗蓉蓉认为,非法集资案件的激增,说明民间闲散资金增多,老百姓的投资意识增强。但问题在于,很多投资人过于追求高回报率,而忽视了投资风险。
  在苗蓉蓉办过的案件中,理财公司许诺的投资回报率最高竟达76%,这种近乎天方夜谭的投资回报,竟然蒙骗了很多投资人。“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他们认为把存款交给理财公司比较简单,只要按月提成就可,很多老年人都是在超市或小区门口碰到发传单的推销员,被忽悠后将自己的毕生积蓄搭了进去,结果被骗得血本无归。”
  防范
  “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绝对不能信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陈涛介绍,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首先就是承诺高额回报,以暴利引诱投资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其次是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比如有的不法分子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分析非法集资公司的特征,陈检察官介绍,这些公司往往以“基金管理”“投资基金”“金融咨询”等冠名,但没有相关的金融许可证。其次是销售人员不固定,只介绍高额利息回报,不介绍投资风险,承诺“保本保息”。此外,这类公司经常依托“私募基金”“信托产品”“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等新兴金融产品,资金去向不公开。公司还会有不正常要求或福利,如给投资人返点,要求投资人签订劳动合同等。有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接收投资资金或返利。
  检察官苗蓉蓉办理过很多非法集资案件,她介绍,前几年非法集资案件主要集中在实体经济领域,比如林业农业种植、海产品养殖、商品营销等。但近年来大量涌现的是理财、私募、众筹、期权等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往往以网络贷款、网络私募、虚拟货币、网络众筹这类互联网金融为幌子吸引投资人。
  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受骗。如果市民已遭遇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设有侦查监督部门,也可到检察院要求检方介入。
栏目责编: 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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