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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公开力促司法公正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综述
 
◎邹洪斌 孙永钢
  近年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打造阳光透明司法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在2016年度全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抚宁区人民法院取得全市第一、全省第五的佳绩。
  加大公开力度 打造阳光司法
  (一)突出公开重点,倒逼阳光司法。一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对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予以公开,便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审判流程关键节点的各类信息。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即可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二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从制作到上网发布实行一体化管理,除不宜公布的文书外,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学习培训等措施,增强法官文书写作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将案件受理、财产查控、执行结案等执行案件信息,详细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为有效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将一些拒不执行的“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采取相应信用惩戒措施。四是推进庭审公开。通过数字化审判庭审判案件,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保存。对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较高、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
  (二)加强平台建设,延伸公开触角。积极探索公开路径,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着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全方位、深层次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提供了有效载体。一是开通诉讼服务热线。建成司法公开在线服务平台,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针对当事人的诉讼咨询、申诉信访、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提供服务。二是开通官方微博微信。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官方微博、微信,对外发布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经典案例解析、法院工作动态等;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回应和引导社会舆论,强化司法公开的即时性、互动性。三是深化网络平台应用。在官网上公开法院基本信息,审判人员和审委会人员信息,司法公开指南信息,审判指导文件信息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新闻图片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信息服务。建设了远程接访、远程提讯、执行指挥等系统,并实现了四级法院联网。四是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安装电子触摸屏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案件开庭相关信息。接待区设置导诉台和各类调解室、接待室等,积极提供诉讼服务。制作《民事诉讼流程图》《诉讼风险告知》等公示牌,实现“一站式”“一体化”服务。
  (三)健全配套机制,保障工作落实。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整体规划,与中心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对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具体要求。二是建立检查督导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各庭收结案、平均办案天数、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裁判文书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按月通报。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研讨会,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性。四是建立网络舆评制度。重视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建立网络舆评员制度,每日收集涉及法院工作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邀请视察、旁听案件审理、聘任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及时听取意见建议。以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和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学生等参观、评议法院工作,让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既满足了群众参与司法的需求,也实现了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深刻总结反思 找准问题症结
  抚宁区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方面使真劲、下真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抚宁区法院对取得的成绩和自身的不足有着清醒的认识。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对司法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有消极畏难情绪,担心审判质量问题不敢公开、担心司法能力问题不愿公开、担心暴露问题不肯公开等意识偶有存在。个别法官只顾埋头办案,司法公开观念淡漠,认为是增加额外负担,主动配合意识不强。
  (二)宣传广度需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宣传普及的受众面还不够广泛,设置在法院内部的一些诉讼服务信息、法律法规常识等仅限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了解,网上公开信息仅限于能上网且会上网的人了解,普通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
  (三)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硬件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开工作的纵深开展。推进司法公开以来,法院的工作量成倍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对司法公开的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个别审判人员服务意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一些年轻法官工作经验不足,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还不高,司法公开的人才技术支撑还需不断强化。
  强化公开意识 细化公开举措
  抚宁区人民法院已经明确了将司法公开向纵深领域推进的目标,并在现有司法公开工作基础上,细化了三项举措,充分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一)在增强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上再下功夫。对内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法官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主动性、实效性,解决好个别法官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问题。对外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及现代新兴媒体,加强司法公开宣传普及。面向普通群众,让司法公开真正“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厂矿、进企业”,增进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了解、理解、参与和支持。开展好“公众开放日”“以案释法”等活动,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二)在完善司法公开的工作机制上再下功夫。从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等公开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领导负责、责任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举报投诉、意见反馈等配套长效机制,确保司法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三)在强化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上再下功夫。区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区政府反映困难,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司法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同时,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引进或招录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充实法官队伍。有计划、分批次地对法官、干警进行业务知识、现代技术的教育培训,以适应司法公开信息化、案件审判数字化的需要。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和庭审技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牢司法为民观念,增强司法公开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者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大常委会)
栏目责编: 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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