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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合作求共赢 依法联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马丽宽
  2016年以来,河北国税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依托大数据,谋合作、求共赢,坚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震慑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纳税人1.65万户,查补入库税款58.2亿元,为持续整顿和规范河北市场经济和税收秩序、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地(税)联合 提升质效
  2016年国地税联合检查企业411户,查补税款3.3亿元(国税2.2亿);2017年上半年,双方交换案源信息326次,推送案件线索102条,互相查询涉税信息297次,开展联合进户检查131户,查补税款1.77亿元(国税1.1亿)。“国地税联合稽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同时,在资源共享方面形成了合力,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郑炳玉认为。
  国地税联合稽查是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标准统一,体现执法公平性。国地税联合开展稽查,便于检查人员共同研讨稽查案件定性,对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就拟作出的税务处理依据和处罚标准达成一致,统一定性和税务处理处罚标准,既严格执法,又确保执法统一、公平。二是联合入户,减轻纳税人负担。从确定检查开始,国地税统一制定方案、共同进户检查、协商调取账簿资料、同步提取电子数据、协同调查取证,有效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影响纳税人经营,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三是资源共享,提升稽查工作质效。国地税相互优化稽查资源配置,相互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增强稽查精准打击能力,促进整体税务稽查质效提升。
  “国地税联合稽查的重点项目主要体现在重点税源随机抽查上。”郑炳玉介绍说,2017年上半年,河北省各级国地税稽查已共同确定联合稽查对象407户,其中总局重点稽查对象或省属重点税源企业6户,地市层面314户,县区层面87户。在相关行业的专项整治、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方面,国地税稽查局都进行着深度的合作。
  税警协作 优势互补
  2016年,河北天一商贸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团伙涉嫌出口骗税案、张家口“2.2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大案要案被税、警相继联合查办,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打击和震慑,这无不得益于警税联络机制办公室的成立。
  2016年11月30日,河北省公安厅派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在石家庄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河北税警协作进入到规范化、制度化运营阶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11个市级联络机制办公室全部成立,97个县(市)区联络机制办公室也挂牌工作,其他县(市)正在陆续挂牌成立中。“警税联络机制办公室的设立主要是密切警税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规范全省经济税收秩序,持续优化河北营商环境。”郑炳玉表示。
  警税深化合作以来,三方互通有无、通力协作,将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互补,有效提高了涉税案件的查办质效,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2017年1月至6月,全省警税联合查办案件207起,打掉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曝光联合查办典型案例3起,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2亿元。
  “为保障警税联络机制办公室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成效,在做好相关人员和组织保障的同时,我们重点做好三项制度建设予以保障。一是建立联席和调度会议制度,搭建警税沟通平台;二是建立联络员与信息交流制度,密切警税协作关系;三是建立案件移交与联合办案制度,规范警税联合办案行为。”郑炳玉告诉记者。
  重大案件 联合惩戒
  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简称“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既是落实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稽查震慑力、规范经济税收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一是密切部门协作,加大惩戒力度。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向35个省级相关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78起:向省公安边防总队办理32人次法定代表人阻止出境手续、22人次续控手续,成功阻止3人出境;通过省工商管理局将有关情况导入信息系统,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布;在省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布;通过省银监局向全省银行系统发布通知,作为对纳税人银行授信的参考。二是内部协同配合,强化管理惩戒。将全省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信息,推送给省局相关处室,共同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惩戒措施。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共推送信息93起,将93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对有进出口业务企业退税从严审核。
  “对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只是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手段,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也体现了税收‘黑名单’制度在税收征管环节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有效增强了针对税收违法活动的威慑力。”郑炳玉特别指出,虽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能够通过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将其名单从公告栏撤出,并将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的部门。但是,案件信息已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信用记录永久保存,不管对外公布与否、撤销与否,税务机关都会对当事人继续进行严格的税收管理。
  河北税务、公安、发改、工商、银行等36个部门密切协作,通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持续发力,震慑了不法分子,对规范经济税收秩序、维护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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