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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和监护权之争
 
◎李坤晓
  双胞胎姐妹痛失父亲
  2003年9月,魏瑞合从南京大学毕业后,分到一家银行工作,2006年和国企工作的同龄女孩周睿霞结为伉俪。可婚后小两口并不和睦,日子在吵吵闹闹中度过。2007年11月,周睿霞诞下一对双胞胎。魏瑞合的父母魏鸿福夫妇抱着襁褓中啼哭的一对孙女,眉开眼笑。从此每天照顾两孙女成了二老生活的全部,虽累却快乐着。本以为小两口有了双胞胎女儿后关系会逐渐缓和,哪知没多久,小夫妻正式“通知”老魏夫妇他们的感情已彻底破裂,婚姻无法维系。
  2009年4月,魏瑞合和周睿霞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了一份200多字的协议:大女儿美美由魏瑞合抚养,小女儿丽丽由周睿霞抚养,各自承担所养孩子的抚养费并保证在受教育阶段给予充分的精神鼓励和物质支持,双方有权自由探望孩子。
  离异后,魏瑞合一直独身和父母居住,而周睿霞在2013年重建了新家庭。周睿霞说:“协议内容虽这样规定,但两孩子实际上并没分开生活。离婚不久,我把美美送到魏家楼下,一周多的美美哭得撕心裂肺,可能是双胞胎的缘故,无法将她和妹妹分开,于是魏瑞合让两女儿同我生活。孩子两周岁多上幼儿园了,我和魏瑞合以一个月为周期轮流抚养。上小学后,两个孩子晚上跟着我,由我辅导作业,中午去魏家吃饭。”
  2014年4月14日深夜,在银行值班的魏瑞合突感胸闷气短,没来得及拨打120便一头栽在地上不省人事。同事第一时间将他送进医院抢救,可他却再也没睁开双眼。急救室外的魏瑞合的父母闻讯抱头痛哭。
  魏瑞合倒在工作岗位上,被省社保局批准为工伤,银行按规定赔偿魏家工亡补助49.5万元,企业年金1.1万元,个人养老保险金1.6万元,住房公积金4.3万元,亲人抚恤金每人每月1390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两孩子的工亡金理所当然由监护人周睿霞保管。英年早逝的魏瑞合泉下哪知自己死亡给家人带来的不仅仅是悲伤。
  工亡金分割协商失败
  这笔不菲的工亡金该如何分配,是魏家和前儿媳周睿霞面临的首要难题。魏鸿福夫妇亮明观点:“我们有退休金,愿意承担美美和丽丽18岁前的全部抚养费,我俩要分六成工亡金……两孩子分得的钱全存进各自公管账户,我拿卡,你输入密码,等两孩子年满18周岁,再把这笔钱交由各自支配。”
  “如果你二老患病急需钱,这些工亡金全给你们我也没意见,但两孩子是瑞合的骨肉,是魏家的血脉,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凭啥要少分一成呢?”周睿霞觉得这样对两女儿很不公平。
  其实,魏鸿福夫妇如此要求也有他们的苦衷:两孙女每月生活费每人按1200元算,10年就是28万元,将来上高中、上大学、读研究生……就算按现在的标准起码也要60万元。就周睿霞那点工资能养得起这两孩子吗?到时她代领工亡金后,把钱花光了或花不到孩子身上咋办?她以前的种种行为让我们不放心,更何况她现在已改嫁他人,到那时两孩子没钱读大学毁了前途,我们怎么向她们死去的爸爸交代?
  觉得原公婆的顾虑也符合常理,周睿霞同意与魏鸿福夫妇共同监管两孩子分得的工亡金,但魏鸿福夫妇坚持要占六成工亡金,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2014年11月,周睿霞作为监护人将原公婆告到了法院,请求依法确认美美、丽丽分得的工亡赔偿金和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份额,并要求由监护人周睿霞监管这笔赔偿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美美、丽丽和魏鸿福夫妇各分得工亡补助金的四分之一份额;美美和丽丽分得企业年金60%;供养抚恤金每人每月1390元归美美和丽丽所有。
  宣判后,魏鸿福夫妇不服上诉。这场继承纠纷还未尘埃落定,另一场撤销监护权诉讼又由老魏夫妇拉开序幕。魏鸿福夫妇诉称,我儿子离婚后,周睿霞作为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两孩子只能跟随我们生活,我们承担了全部抚养义务。前儿媳重组家庭后,经常体罚、打骂、虐待两孩子,请法官依法变更美美和丽丽的监护权。
  母亲监护权能撤销吗
  这起撤销监护权纠纷经历一审法院判决败诉后,魏鸿福夫妇上诉至市中级法院。2016年2月27日,市中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魏鸿福夫妇坐在上诉人席上围绕“周睿霞是否履行监护职责”“是否对孩子有虐待行为”“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三个问题与原儿媳周睿霞面对面展开唇枪舌战。
  魏鸿福夫妇向法庭出示照片及录音资料等证据,指责周睿霞再婚后对两孩子疏于管理,36天不给孙女洗澡导致头发有虱子,两孩子烫伤后,不给治疗甚至有体罚、虐待行为。
  周睿霞对此予以反驳:“我履行了抚养义务!离婚后,两孩子主要由我独自抚养。直到2010年11月,才通过调解把孩子接到魏家,由我和魏瑞合轮流监管。从两孩子出生到7岁均是我带着去医院打疫苗……我常带孩子去商店买衣服、看病,许多人都认识我。前夫去世后,魏鸿福夫妇为私利抢夺孩子,经一审法院调解,周一至周四中午由我接送孩子,晚上对方接回,双休日在爷爷、奶奶家住……我请求法院维持原判决,并明确未经我允许,魏鸿福夫妇不得探视两孩子。”
  此外,周睿霞还阐述两孩子头上出现虱子原因:“去年暑假,美美和丽丽在魏鸿福夫妇家的小区上英语辅导班,有时到爷爷、奶奶家里玩耍。有天,我给两女儿洗澡时发现头发上有虱子,赶紧到医院给孩子看病,按医生处方购置了中药天天为孩子洗头,这些情况医生可证明。”
  然而,魏鸿福的代理人称:有人能证实两孩子身上曾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由此可见周睿霞常打骂孩子,不履行监护职责。2014年5月,美美、丽丽在魏鸿福夫妇照顾下获得国际象棋等级证书,证明魏鸿福夫妇不但经济上有实力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教育方面也方法得当,完全具有监护人资格。另外,两孩子也愿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请判令我方行使监护权或发回重审。
  曾见两孩子身上伤痕的证人王亮也出庭道出实情:“2015年8月的一天,我去魏家串门,见到鸿福整理照片,图片上的两孙女身体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但我看到的仅是照片。”
  法庭上,周睿霞还针对对方提供的这些证据辩称:“两孩子身上的伤是在魏家拍的,应由魏家人负相应责任;居委会证明材料上显示两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虽有公章,但没负责人签名,我对其真实性有异议。2015年6月的一天早上,我开车送孩子上学行至钢铁路和泉南大街交叉口,我刹车时不知道坐在后面的美美拧开了水壶盖,当时两孩子离得很近,所以洒出的热水烫伤了两孩子的左、右脚。美美的脚面和脚趾起了泡,伤得较重,随后我带着孩子去医院,并拿了口服药;两孩子愿意同魏鸿福夫妇生活是被强迫所写,因其太小,不能明辨是非,请法官不要采信。”
  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激辩持续了整整一天。最后,鉴于这起案件特殊性,法官没当庭宣判。合议庭依据庭审和证据情况认为,魏鸿福夫妇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周睿霞不履行监护责任,也不能证明其具有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6年10月,市中级法院驳回了魏鸿福夫妇再审申请。
  法官说法:
  撤销母亲监护权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2015年1月起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虽然细化、明确了撤销监护权七种情形,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仅有两种选择:要么撤销监护权,要么不撤销。这就要求执行标准必须严上加严。本案中,10周岁的美美、丽丽已痛失父爱,再因工亡金纠纷失去母爱是不公平的。一审和二审法官作出不予撤销母亲监护权的判决无疑对美美、丽丽这对双胞胎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纵观全案,双方矛盾源于如何处分美美和丽丽分得的工亡金上。公婆和前儿媳若真为两孩子着想,应重新返回协商轨道上友好商谈。最好是将属于两孩子继承的工亡金交由周女士和前公婆都信任的第三方监管,直到两个孩子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最大程度确保两孩子的利益不受侵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