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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近三年“龙江环保世纪行”典型监督掠影
◎曹众
“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始于1998年。它是由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起组织,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活动。 活动开展19年来,始终秉承“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环保处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组委会还下设若干活动小组,一般由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处负责同志、各媒体记者、省环保厅工作人员组成。
环保,已经不单单是事关子子孙孙、千秋万代的问题了,而是这辈子、这代人能否安然度过的问题,必须要社会每一个人,在每一时间、每一节点、每一言行共同不懈努力。
一如习近平同志所言:“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起组织的“龙江环保世纪行”就是这样一个活动组织。梳理近三年发生的几起典型监督个案,或许可见其勠力的端倪。
连盯三年,三年整改……
2015年,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与“龙江环保世纪行”行动小组会同各级环保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19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95家;不定期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4个城市的重点燃煤企业进行抽查;采取“现场直接监测、数据当场出具、媒体直接曝光”方式,多批次、高频次地给予131家企业曝光……
正是基于这样的笃行,2016年4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视察组汇报工作时指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改善”的成果来之不易。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指出:“这缘于问题敢抓、难题敢碰、风险敢闯,咬住问题企业不撒手,抓住不合格排放不松劲。在污染防治监督中既不搞视而不见,也不搞讳莫如深。”
2014年10月底,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视察组在大庆油田热电厂发现,该企业4台机组中的2号机组尚未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排放不达标。视察组将该问题交黑龙江省环保厅处理,省环保厅负责同志当即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尽快实现达标排放。
其后,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处负责同志又数次实地踏查、电话询问……了解该问题的整改情况,但囿于体制、机制等原因,该企业整改成效不显著。
2015年5月,该厂因粉尘超标,被大庆市环保局依照新环保法罚款463万元。当时,黑龙江省环保厅监察局执法人员指出,如果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监测,污染物仍超标,那么将另外立案,进行新一轮的按日连续计罚。这一决定让这家央企受到了极大触动。终于,2016年12月20日,“龙江环保世纪行”行动小组在大庆油田热电厂看到了喜人的转变:环保实施工程全部完毕,实现了国家的各项环保要求,此后还将对4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连续三个年头,大庆油田热电厂经历了被责令整改、被处罚,直至实现达标排放,最终迈向2017年超低排放的历程。该企业的这一华丽转身,仅仅是近年来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起组织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收获的一个缩影。
翻墙头,蹚水沟,爬土堆……
“水渠内长时间堆积着大量白色泡沫,已经发黑发臭,令人几近窒息。污水不断地顺着明渠、暗管流入水库……”2015年10月9日,行动小组在位于克山县的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南侧的水库看到了此景。
实际上,行动小组“盯上”该企业的违排行为已经有些时日了。期间,行动小组翻墙头,蹚水沟,爬土堆……走访、拍照、录音……暗访明察取证数十次。
9月初,行动小组在这里就曾看到:污水经由一条私设的隐蔽管道直接偷排进了水库。10月1日,这条偷排管道被黑龙江省环保厅和省农垦总局环保局联合检查组封死。仅仅就在一周后,该企业“另辟蹊径”,在之前偷排管道附近,又挖了一条排污水沟……
10月10日,克山农场环保科负责人表示: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经由暗管排放出的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这套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环保科还提供了9月8日的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污染物处理情况的监察记录。记录中,对废气、废水以及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描述为“正常运行”。
真相果真如此?行动小组再次悄悄进入污水处理车间,发现设备显示灯根本不亮,“正常运行”显然是停留在纸上!不仅如此,污水还通过明渠、暗管不停地排向厂区外。
在附近村屯的走访中,百姓们向行动小组指出了该企业两处面积均达几百平方米马铃薯残渣堆放点。堆放点紧邻农田,残渣早已发霉变质,根本未做任何防渗处理,也没有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行动小组当即将此事向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汇报,在征得同意后,又通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经查,该企业冲洗水贮存池污水外溢和薯渣随意堆放等违法事实存在。垦区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治,限期改正;处罚金200255元;将其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省农垦总局也给予多名相关主管领导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警告、通报、罚款等处罚。
逃避八年?一击叫停……
2015年10月21日, 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处负责同志得到线索,牡丹江市下辖的宁安市兰岗镇有两家淀粉厂长期排污。第二天,环保处负责同志便率行动小组,未跟当地任何部门打招呼,驱车四百余公里直奔现场取证调查。
在距离汇鑫淀粉厂约200米处,一行人就已闻到了浓浓令人作呕的恶臭味。顺着隐蔽、泥泞的乡间土道,进入厂区汁水沉淀地,气味更是臭气熏天。一眼望去,上千平方米的大土坑中存放着黑色泛着白色泡沫的污水。这些污水,一部分直接渗入大地,污染地下水;一部分靠自然蒸发,村屯居民呼进呼出;绝大部分则通过明管、暗道顺着地块间自然形成的沟渠,流入附近的蛤蟆河,最后排入牡丹江。
该厂负责人李兴林解释,2014年淀粉厂被环保局处罚后,已经按要求对环保设施做了改善。可是,行动小组在现场发现:新建的污水处理池内确实铺了一层防渗膜,但里面却没有存放任何污水,只有掉落的树叶和灰土。而实际使用的所谓处理池,却根本没有做任何防渗处理,显然只是个大土坑!
在附近的仁合淀粉厂,污水、臭气排放与汇鑫淀粉厂如出一辙。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池子里又黑又臭的东西说:“这就是淀粉,过几天就能捞出来卖钱了!”
闻讯赶来的宁安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同志表示,这两家企业是2015年上半年在牡丹江市环保局补办的环评手续,至于是否合格,则不归宁安环保部门管。
一行人又来到牡丹江市环保局。该局审批科负责人解释,企业不是有环评手续就可以开工生产的。至于两家企业为什么能够生产、怎么生产、谁批准的,应该归属地监管,是宁安环保部门的事。
两家企业的环评报告表明,他们均是在2007年建厂生产的,2015年后才取得了环评手续。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2003年9月实施的,不知是何原因,两家企业竟然被无力监察甚至脱离监察如此之久。
10月23日,在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监督下,牡丹江市环保局向两家淀粉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明确要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成宁安市环保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两家淀粉厂及相关企业的日常现场监管。
“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绝不能走浪费资源、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了,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季如是说。
因小见大,见微知著。类似这样的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活动,还有许多。实效有目共睹,历史不可磨灭,累述本属多余。为了坦荡安然地度过当下,为了子子孙孙,为了千秋万代,“龙江环保世纪行”永远在路上……
全国人大代表刘蕾:
近三年来,由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起组织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着眼落实“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在开展环境污染典型个案监督工作中,问题敢抓、难题敢碰、风险敢闯,咬住问题企业不撒手,抓住不合格排放不松劲,直至根治。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依照循例、如此质朴、那般平凡的环保监督活动,经过近20年的叠加效应,俨然已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品牌”、全省环保工作的推手、舆论监督的典范。每年一个主题,工作在推进,问题在解决,实效在增强,方式在完善,成果在丰富,经验在积累,环境在改变,意识在增强……
尤其是近三年来,在监督大庆油田热电厂、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宁安市两家淀粉厂、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氧化塘等违排个案中,其中的亮点,无疑令人瞩目。
污染环境是肮脏、可耻的行径。黑龙江省人大对污染个案的重拳出击,无疑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社会愈发光明、文明的前景。我们人大代表为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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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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