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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杀者恶语相向要不要担责?
 
◎江水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为一时情绪失控而闹自杀,这时只要给予一些劝慰、阻止,就可以避免悲剧发生。可是,有些人在面对他人自杀时,偏偏就冷嘲热讽,甚至恶语相向,从而将那些本不想自杀的人推向了死亡。那么,面对他人自杀时,冷嘲热讽,甚至恶语相向,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江苏省无锡市发生的一起女友网上微信直播闹自杀,男友恶语相向“骂死人”引出了法律问题——
  一名女子因与男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跑到河边闹自杀,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进行直播。男友看到后,认为女友又在无理取闹,便在微信中对女友冷嘲热讽、恶语相向,导致女友情绪失控溺水而亡。女子的父母便以男方在其女儿有危险的情况下,冷嘲热讽,刺激了其女儿,迫使其女儿落水溺亡,对其女儿的死亡存在过错等为由,要求男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男方则以女方已年满18周岁,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对女方的死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等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对此给出了裁决。
  微信直播闹自杀
  恶语相向“骂死人”
  现年25岁的顾盛松,是上海人。2015年上半年,在一次聚会上,顾盛松认识了刚满18岁的江苏无锡女孩祁沛菡。一个是青春靓丽,温婉甜美,一个是英俊潇洒,风趣幽默,初次相识,二人就有说不完的话,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之后,两人就常常相聚,感情也急剧升温,很快就成了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由于都是90后年轻人,都会耍些小性子,在相处的过程中,吵架拌嘴常有发生。因没有原则性的问题,两人是吵了好,好了吵。
  2016年6月19日上午,顾盛松与祁沛菡又因琐事发生矛盾,祁沛菡一气之下,丢下行李从酒店跑了出来。中午11时左右,两个人在微信中开始激烈争吵。心中烦闷的祁沛菡正好信步来到了一河边,因在气头上,祁沛菡就拍了一个双脚站在河边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顾盛松看见后,认为祁沛菡又在耍性子,无理取闹,就没有马上安慰和劝阻,而是在微信中继续用言语刺激祁沛菡,并威胁要将祁沛菡放在房间里的包从楼上扔下去。此举进一步刺激了祁沛菡的情绪。
  11时22分,祁沛菡又向顾盛松发送一条微信:“你扔,我就跳。”
  11时30分,祁沛菡见顾盛松没有回音,心中有些气愤,又将有河边水流的视频发送到微信朋友圈,想进一步看看顾盛松会有什么反应。没曾想,顾盛松在微信中仍对祁沛菡进行辱骂:“神经病,你去死吧,东西都丢了,可以去死了。”之后,接着又发送“你跳下去一了百 了”“你去跳吧,没人会可怜你在乎你”“没有一次敢死的,你敢死吗”“不是发朋友圈了吗?怎么没跳了”等内容。
  见顾盛松如此对待自己,祁沛菡觉得生无可恋,情绪一下失控,不幸滑入河中溺亡。
  当天中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溺水,赶到现场后立即将溺水女子打捞上来。根据女子随身携带的证件,派出所经确认,证实该名女子就是祁沛菡。
  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后,祁沛菡的父母祁勇毅、郭怀云赶到现场,望着躺在地上的女儿,伤心欲绝……
  闹上法庭讨说法
  责任分担成焦点
  女儿好端端的,为何要跳河自杀?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祁勇毅、郭怀云夫妇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之中,决心找出女儿自杀的原因。他们从女儿溺亡的地点沿着河边寻找,终于在附近的草丛中找到了女儿的手机,并根据女儿的微信记录,认定女儿就是被顾盛松逼死的。
  为了替女儿讨还一个公道, 2016年8月15日,祁勇毅、郭怀云来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诉状,将顾盛松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祁勇毅、郭怀云诉称:2016年6月19日11时,顾盛松因琐事与祁沛菡在微信中争吵。祁沛菡将其双脚站在河边的画面发到微信朋友圈,顾盛松看到后,在明知祁沛菡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但不劝阻,而且还出言刺激祁沛菡,并威胁要将祁沛菡的个人财产(包)从楼上扔下去。同时,还对祁沛菡进行冷嘲热讽,深深地刺激了祁沛菡,迫使祁沛菡落水溺亡。顾盛松的言行对祁沛菡的死亡有过错,应当承担40%的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顾盛松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825351.5元的40%,计330140.6元。
 顾盛 松辩称:本人对祁勇毅、郭怀云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无异议。东西要扔下去是因为要退房,祁沛菡不来拿,东西不能放在那里。祁沛菡自杀的原因,最先是因为和她爸爸要钱没有要到才跑出去的,之前祁沛菡也有过多次扬言要自杀的行为,但均未实施。且本人与祁沛菡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只是一般普通朋友关系。而且祁沛菡说过她会游泳的,但是她没有游上来,说明其自杀的愿望很强烈。祁沛菡的死亡报告只是称其溺水,是几点跳下去的,没有监控,谁都不知道。祁沛菡已经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本人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法庭上,双方围绕祁沛菡与顾盛松之间是否为男女朋友关系,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为证明自己的主张,祁勇毅、郭怀云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但两名证人证明与顾盛松并不熟悉,仅仅是从祁沛菡处得知祁沛菡与顾盛松为男女朋友。
  此外,祁勇毅、郭怀云还向法庭提供了祁沛菡与顾盛松合影的照片,并提供了2015年5月6日、12月10日祁沛菡、顾盛松二人的火车票。
  经质证后,法院认为,照片和火车票尚不能直接证明祁沛菡与顾盛松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之间关系不明。但根据以上证据,结合祁沛菡、顾盛松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判定祁沛菡、顾盛松关系较为亲密,并非顾盛松所称的一般普通朋友关系。
  落井下石责难免
  一纸判决定是非
  梁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争议焦点有:一、顾盛松的言行与祁沛菡溺水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顾盛松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二、祁勇毅、郭怀云主张的各项损失如何认定。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2016年6月19日祁沛菡的微信朋友圈记录以及当天祁沛菡与顾盛松聊天记录,可以确认在当天祁沛菡曾与顾盛松之间通过微信聊天发生过激烈争吵。当天11时22分许,祁沛菡通过微信给顾盛松发送了留言“你扔,我就跳,反正我在你心里永远都是这样,太好了,被人欺。”祁沛菡选择以跳河相威胁。根据生活常识,即使祁沛菡与顾盛松并非男女朋友,但二人毕竟在微信聊天中发生争吵,在祁沛菡威胁要跳河时,一个正常、有理性的人都应当意识到再刺激对方确有造成其跳河的可能性,在此情况下,虽不能要求顾盛松一定要进行劝慰,但不应再进行言语刺激。
  而在当天11时30分,顾盛松在与祁沛菡的微信聊天中仍言语污秽,对祁沛菡进行辱骂。其中,顾盛松发送的“神经病,你去死吧,东西都丢了,可以去死了”及其他辱骂语言等聊天内容,对祁沛菡最终跳入河中显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故本院判定顾盛松的言行与祁沛菡跳河溺水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考虑到祁沛菡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跳入河中可能溺水的不利后果均应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可以判定,祁沛菡处事不当、遇事不冷静,面对生活琐事稍有不顺即以跳河相威胁,且在微信聊天中受到顾盛松的言语刺激后处置不当,对自己的生命不加珍惜、不计后果。事发时,顾盛松并不在祁沛菡身边,二人间仅有微信聊天,所以,祁沛菡应当对于其跳入河水中以致溺水身亡承担主要责任,判定顾盛松应对祁沛菡死亡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关于祁勇毅、郭怀云主张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经审核应为825351.5元,其中顾盛松承担10%即82535.15元。
  2017年4月11日,梁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顾盛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祁勇毅、郭怀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共计82535.15元。
  一审判决后,祁勇毅、郭怀云及顾盛松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的意义在于对那些围观他人自杀发出不当言语的围观者给予了警示。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或是在网上围观“自杀直播”,或是在现场围观自杀场面,不但不出手相救,反而添油加醋,讥诮起哄,甚至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从而将那些本不想自杀的人推向了死亡。如果证明围观者的不良行为言语对自杀行为有因果关系,那么围观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现实生活中,遇到他人自杀时,切记不要发表不当言词,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文中人名系化名)
栏目责编: 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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