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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校园贷”风险防范及法律规制研究
 
◎肖 东 卢 娜 曹晓惠 徐 静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校园贷款消费越来越普遍。网络借贷业务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新的资金筹集渠道,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加之监管不到位、各网络借贷平台的虚假性宣传、大学生理财及信用意识的缺失等原因,导致各种不良“校园贷”问题的发生,引发新型的校园安全问题,社会高度聚焦成为关注热点。
  在“互联网+”大背景下,“校园贷”这种新兴的贷款平台如同一把双刃剑,在给广大学子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伴生的各种乱象和问题也层出不穷。2016年10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校园贷”己被列入重点排查领域。
  一、“校园贷”现状分析
  “校园贷”,传统意义上讲是指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总称,包括助学贷款、校园创业贷款和校园消费贷款。但是,我们今天频繁见诸于各大新闻媒体头条的“校园贷”,是指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针对大学生且放贷形式多集中于网络贷款的消费贷和小额贷款,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P2P网络借款,即“个人对个人”,通过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如“名校贷”“人人贷”“拍拍贷”等。第二类是分期购物平台,如支付宝的蚂蚁借呗、快乐花呗以及各种形式的分期乐。
  通过对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传媒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的20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0.92%的学生表示对“校园贷”这一平台有所了解;41.65%的同学表示如果有消费需求将选择在网络平台分期付款;33.27%的同学明确表示如果父母不能满足自己的购买欲望,不排斥选择“校园贷”,主要用于创业启动资金、采购高端电子产品、旅游及同学聚会等娱乐消费项目,以及购买日常用品等。由此可以看出,“校园贷”已悄然成为部分大学生创业、购物和休闲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且占比逐年攀升。
  一方面,“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导致借贷行为网络化。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大学生群体由于人数占比高和消费潜力大等天然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专门开发了针对大学生群体,并符合在校大学生消费习惯及消费特征的金融产品。各种网络借贷平台及分期还贷条款应运而生,并通过互联网社交客户端、线下校园代理传播、赞助高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加以冠名等方式在大学校园里强势推广。而作为一项源自民间的新兴事物,其规模之巨、发展之快,曾一时间令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及高校始料未及,监管方面的滞后乃至缺位,更是让各种网络借贷一时间在校园内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另一方面,来自于大学生群体消费观念的变化。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对资金的特殊需求导致和加速了“校园贷”平台业务的产生。当今以90后为主力军的大学生群体,作为互联网线上活动的“原住民”,对于互联网新兴事物充满着无限的参与热情,而随着大学生消费欲的增强,有的学生为了购买诸如笔记本电脑、手机、名牌化妆品等高端消费产品,宁愿节衣缩食,甚至以牺牲正常学业开支为代价。与此同时,也不乏部分学生在大学期间有个人创业意向但又得不到家长资金支持,便不与父母商量宁愿铤而走险,在创业资金不足的现实境遇下,转而求助于网络借贷平台贷款筹集创业资金。加之各网络借贷平台门槛甚低、消费手续简单、无须进行信用认证、无须提供收入证明,导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钟情于互联网分期购或者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消费借贷模式。
  毋庸置疑,大学生群体若能利用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理性消费或者合理借贷,可以科学规划自身创业需求并满足了自己消费诉求,还可以培养自身的理财和信用意识。但是,若因生活盲目攀比、无法控制自己的花销、创业失败甚至贷款赌球等导致无法偿还,陷入网络借贷的“高利贷”陷阱,则必将引发不良网络借贷的一些列隐患及问题。
  二、“校园贷”存在问题及危害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大学生法治意识薄弱。我国规制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在“校园贷”方面存在真空地带。现阶段大学生网贷市场竞争失范,“校园贷”作为新生事物,相关的监管不到位。同时,许多大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当代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理念的认同,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解读,只停留在“知”的层次,对于“行”的方面没有真正的落实。换言之,就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法律信仰缺乏、法治思维没有真正形成,而且法律知识的水平相对不高。在近几年发生的校园贷案例中,大部分学生选择的都是私了,认为只有当私了解决不了的时候,再去求助于法律。
  (二)“校园贷”申请要求较低,收取各项费用高。 目前,我国各银行机构对于贷款申请比较严格,不仅要申请者需要较高的诚信意识,同时要求申请者要提供住房等抵押,甚至需要有第三方进行担保,申请程序比较规范。但是,许多提供“校园贷”的平台为了赚取利润,只需要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贷款。这些平台的利息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利息,部分贷款平台的年利息接近百分之五十,大大增加了贷款者的还贷压力。另外,一些贷款平台虽然利息不高,但是要收取各种中间费用,例如“名校贷”会收取咨询费、平台管理费等。总的来说,学生最终偿还的金额将远远高于本金。
  (三)出现各种违法与不良行为,威胁高校的安全稳定形势。“校园贷”市场混乱,加之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校园贷”出现了许多违法与不良行为。例如某大学生因为无法偿还“校园贷”,最终被贷款公司直接绑架超过24小时,并对其进行鞭打,相关人员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现象,对高校安全形势造成不小冲击,由此而引发的学生心理压力增大,致使一些学生为了偿还不良贷款铤而走险,甚至曾引发一系列的恶性事件。如之前曾发生在某些高校的学生迫于压力跳楼自杀,还有些学生为了尽快偿还贷款引发了偷盗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四)干扰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侵害相关人员权益。部分学生由于不慎落入“高利网贷”陷阱而无力偿还的时候,将会陆续收到来自高利贷各种催缴电话和威胁信息,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将被全面打乱,每日背负着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学生本人将再无法静心学习,必将对正常学业和生活产生恶劣影响。通过问卷调查发现,83.5%参与过网络借贷的学生,基本都是在家长和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借贷。待到自己无力偿还东窗事发,大部分家长会无可奈何之下只能选择帮助孩子“买单”,给家庭经济带来额外的负担。校园网络放贷平台在无法联系到借贷学生本人的情况下,就会开始与其亲友或同学联系,给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干扰。为此,有的借贷学生故意盗用同学的身份证号、学生证等个人信息在网络借贷平台注册然后获取贷款,这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甚至会给他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三、“校园贷”的风险防范和法律规制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贷”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是法治国家,加强法治建设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现实生活中,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是由于法律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程序较复杂,因此目前部分法律依然正在完善中。互联网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新产物,也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结合的产物,因此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未完善,还需大力推进与之相关的立法工作,尽快构建起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加大对“校园贷”进行规范管理的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适应“校园贷”快速发展的形势,加大对“校园贷”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这几年校园贷款案件走司法程序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加之部分执法人员对“校园贷”违法问题认识不够,甚至部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许多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法律的惩治。要加强对国家司法工作的监督,对于一些出现违法乱纪的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校园贷”出现的各种违法问题。
  (三)构建实时监管的安全信息网。“校园贷”业务进入高校之初,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应有的重视,随着大学生不良网络借贷问题愈演愈烈,由此衍生的不可控因素及其风险也进一步突显。因此,作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直接层面,各高校应该将校园网络借贷作为重点对象加以监管。在校园监管方面,应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发力。各种网络借贷平台进入校园扩展业务,均是通过大量的网络媒介及社交平台在大学生中进行迅速推广,虽然目前大部分平台的相关网贷功能及业务已被监管部门叫停,但是仍有小部分平台通过各种渠道继续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甚至有些新的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假借注册资产(财富)经营公司的形式进行虚假业务宣传,实则是在针对大学生网络放贷。因此,一方面高校应该对传统网络宣传平台高度关注,做到实时监控及时处理;另一方面,要从源头抓起,禁止任何网络借贷平台打着赞助校园活动的幌子进入校园宣传,并集中整治校内各角落非法张贴的小广告,更不允许在校大学生在同学之间宣传及拉拢人员进行借贷,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和合理引导。针对近年来多发的不良网络借贷案例,各高校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合理消费习惯,教育学生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在专项教育方面,教师应通过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辩论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堂,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引导大学生要学会用法律知识去处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各大学可以召开相关的讲座,邀请一些法律专家给大学生开展法律方面的讲座,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论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耳濡目染得到教育和启迪。在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和信用意识方面,应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特别注重对学生诚信观念的培树工作,要通过系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
  (五)及时对特情学生进行精准帮扶。当前形势下,高校的政治辅导员必须要有敏锐的触觉,及时发现特情学生。从陷入不良网络借贷的学生情况来看,主要是家境比较一般甚至家庭贫困的学生及一些创业意向强烈的学生,因此在日常工作中, 需要辅导员深入学生,掌握一手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一要关注消费异常学生,辅导员在平时的学生宿舍走访及与学生的谈心中,要善于发现一些消费异常的学生,如果发现是使用网络借贷,必须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共同帮助学生认识其中的危害性,引导学生合理消费,避免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二要关注创业学生,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流下,大学生创业非常普遍。在鼓励及指导学生创业的同时,应提醒学生不要通过网络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可为其解读相关创业资助政策,争取从中获取一些帮助,也可以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创业比赛获得风投公司的投资,更好地控制风险。三要关注贫困学生,贫困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平时生活费少,在一些情况下有可能会产生攀比的心理,更容易受到网络借贷平台的诱导。因此,学校除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外,应该重点构建贫困生资助体系,让贫困生能够真正得到帮助安心学业。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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