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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思考
 
◎苏东方 李永安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做好代表工作是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履职,不辱使命。
  一、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
  近年来,县乡人大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依法履职,主动作为,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代表活动,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总体上是良好的,但也应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意识不强。有的人大代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只要职务名誉,不讲责任义务。二是发表意见不当。有的人大代表发表意见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出口千言,废话连篇,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深入实际不够。有的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走马观花,了解问题不实,反映情况不准。四是议案建议不力。有的人大代表缺乏主见,随声附和,别人提啥我提啥;或者应付差事,让提就提,结果如何,与己无关,不闻不问,办理单位征求意见,你好我好,一划了之。五是履职效果不佳。有的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议案表述不清,质量不高,或者过于原则、笼统,致使办理单位无法答复或解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形象,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原因
  导致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第一,认识不高。有的人大代表认识上存在偏差,对人大工作缺乏了解,认为人大工作是搞民主法治建设的,抓经济建设是党委政府的事,盲目将二者割裂,不懂得通过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有的党政领导认为自己本身就是人大代表,日常所做的每项工作都是在履行代表职责,无需单独组织什么代表活动。有的认为人大代表有其名无其实,当人大代表只不过是开开会,举举手,划划票,填填表。
  第二,担当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受近年来一些干部纷纷落马的影响,深知形势严峻,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开展工作谨小慎微,畏首畏尾,秉承“明哲保身”思想,当太平官,保乌纱帽,对人大代表工作敷衍了事或一推了之。有的人大代表认为,当今社会人际关系复杂,提建议、提意见会得罪人,担心日后遭报复,索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的人大代表认为自己人微言轻,说了白说,不如不说,甘当“哑巴代表”。
  第三,压力不大。有些领导岗位上的人大代表或兼职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干部考核及自身去留、升迁均与人大代表工作无关,做不做无所谓,通知开会、视察就借故请假,要求组织活动则整档备查。有些农村的人大代表则认为,参不参加一个样,反正没挣那份钱,即便不参加有关活动,谁也无可奈何。
  第四,办法不多。有的人大代表不注重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有些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不了解、不熟悉,虽然满腔热忱却无计可施。而有的人大代表习惯于默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宽,工作缺乏亮点,没有特色,忙忙碌碌,不见收效。
  第五,经费不足。《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为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但大部分乡镇实际上没有专门经费,没有必要的软、硬件设施,致使开展代表活动步履维艰。
  第六,分工不妥。乡镇工作头绪众多,在进行领导干部分工时,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一般都会分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这些工作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人大工作,正所谓“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人大工作实际上形同虚设。更有甚者,有的乡镇长摆不正关系,把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当成政府干部使用,让他们分管交通、水利、防火、防汛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三、进一步激发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对策——完善工作举措,强化代表作用
  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关乎党群干群关系,关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乎人民安居乐业,提升基层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资源的作用至关重要。
  (一)加强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民主与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从事人大工作所必备的知识。通过学习,使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职权有更为深刻的了解;对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和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对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为明确。从而使人大代表端正思想,规范行为,树立人大意识、角色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成为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忠实使者和行家里手,向选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多管齐下,强化代表履职。一是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反馈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二是要认真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学习借鉴深圳等地的成功做法,鼓励人大代表单独视察、持证视察。三是要注重会议效果。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提前通知,并拟出调查内容和要求,指导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搞好调查研究,为听取审议议题提供可靠的、详实的、有说服力的依据。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发言要切忌空话、套话、废话,正确把握三个原则:一要唯“法”,用法律衡量是非,以法律为尺度鉴别工作得失;二要唯“实”,对某项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三要唯“民”,真实反映社情民意,为民请命。
  (三)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常态。一是推选机制。新任人大代表的产生,要通过层层筛选,严把入口关,真正把有热情、有文化、有素养、有能力并忠实于人民利益的人选进来。二是培训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总结入档。三是活动机制。县乡人大每年年初要作出人大代表活动安排,并以文字或表格形式发放到代表手中,让代表有所准备,妥善安排时间,保证参加活动人员和活动效果。四是考评机制。县、乡人大要分别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考评机制和细则,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督导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要从人大机关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及时进行整改,防止代表工作流于形式。六是淘汰机制。经考核评定,对长期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和视察调研等活动、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差的不称职人大代表,分别由县、乡相关组织劝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四)理顺关系,保障人员经费。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必须要有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摆正关系。乡镇党委和乡镇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党委要把乡镇人大看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被决定、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其他关系。二是保证人员。乡镇领导干部分工,不能安排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分管政府工作,要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和人大代表活动。三是保障经费。要把人大主席团的活动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账,确保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县人大常委会)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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